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民法典
抵押担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处分抵押物有限吗
    抵押是指抵押人以抵押物来担保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一种物权担保方式。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但是,本条规定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大混乱。对该规定的分析如下: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即使抵押权人的债权没有受到债务人清偿或受让人代为清偿,抵押权依然存在于已经被转让的抵押物上,抵押权仍然可以担保债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来保证所担保债权的实现。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虽然被转让,但抵押权并不会应为所有权的变更而消灭。因为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具有一般物权对世权的特征。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有效吗对于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效力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下:1、抵押物的转让(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
    2023-08-18
    253人看过
  • 抵押物毁损灭失怎么办
    关于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1、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2、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代位物,抵押权人有权以赔偿金、保险金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3、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因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又没有得到赔偿金、保险金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而消灭。征用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地、强制性地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征为国家所有的行为。例如,国家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因此,抵押物被征用的,抵押人将得到补偿费,适用上述第二种情况,补偿费应当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仍然存在于抵押物的补偿费上。抵押物因毁损或灭失获赔付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置这一问题涉及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和不可分性。所谓物上代位,是指标的物因出卖、出租、消灭或毁坏,发生以金钱或其他财物代替时,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此行使权利。当抵
    2023-08-18
    349人看过
  • 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抵押物转让行为当然无效吗
    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动产抵押权不仅有效且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容否认。但是,这并不能得出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抵押物转让行为当然无效的结论。只有那些已经损害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擅自转让行为,经债权人主张且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无效的,方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通过对该条理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第2款的行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也不属于绝对无效的法律行为,而是属于相对无效的法律行为,又称为对特定第三人无效的法律行为,是指该行为虽然具有违法性,但仅仅涉及特定第三人的利益,只能由特定的第三人主张此种法律行为无效。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是否要征求抵押权人的同意对于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是否要通知抵押权人这个问题我国《民法典》有专门的规定,即抵押期间,抵押人想要转让抵押物的,不仅要通知抵押权人,而且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1、抵押权是不转移财产占有的物权。(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不是仅仅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同时,要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存。(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除非受让人替抵押人
    2023-08-17
    203人看过
  • 虚假抵押物担保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简单说虚假抵押物担保构成骗贷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确定抵押物是否为欠款人或第三方占有或所有谨防欠款人提供虚假的担保实践中,有的欠款人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目的,以根本就不存在或是以他人的财产提供抵押。当收款人前去实现抵押才被告知,这些“抵押”根本就和那些所谓的抵押人无关。有的欠款人甚至提供假汇票、假存款单、脏物作为“抵押物”,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针对上述情况,收款人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性措施,以避免财产损失和确保债权的实现。
    2023-08-17
    98人看过
  • 抵押物担保能否直接执行账户
    1、抵押物担保是抵押物价值为限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所以抵押权人只能申请执行抵押物,但不能执行抵押人的银行账户。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抵押物担保期间能否拆迁1、在抵押担保期间房屋是可以拆迁的,拆迁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2023-08-17
    326人看过
  •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2、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民法典》第392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是否具有优先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
    2023-08-17
    242人看过
  • 抵押物的范围有哪些
    对于抵押物的范围不宜限定的过窄,凡有登记制度的动产以及适宜采用登记加明认方式公示抵押权存在的动产,皆可允许作为抵押物。而且从法律制度的一致性角度而言,对于此类动产之抵押,宜采登记要件主义,非经登记或附加打刻标记、粘贴标签,抵押权不能成立。如此,工商企业的动产设立不移转占有的融资担保问题,基本上能够得以解决,且能够避免因采行登记对抗主义而出现大量的未登记而不具有对抗力的“债权化”的抵押权。此类动产抵押权之设立,如采行公示要件主义,在审查方面,登记机关自应采用实质审查制。对于没有基础登记制度且不宜或不能采用明认的辅助方式公示抵押权存在的其它动产,本人主张应不允许其设定抵押。理由是:动产抵押制度于现代社会的再生,其原因在于工商企业的融资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此类动产,于社会经济之发展,无关紧要,如需设定担保,采行质押的方式对当事人及社会经济发展而言也无大碍。否则,如许-可其设定抵押,则无法解决公示方法方面的难题,前述之一系列问题将会存在如故。在建工程抵押物范围如何确定在建工程抵押物范围的确定,应以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范围为限。在建工程抵押权作为一种单独的抵押权类型,除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其抵押物范围不仅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还包括规划许可范围内已经建造的建筑物。以预售商品房或
    2023-08-17
    493人看过
  • 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有哪些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一、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二、质押反担保措施质押物的范围: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三、保证反担保措施的范围:第三人可提供的不动产、动产抵(质)押;第三人信用担保等。四、保证金反担保措施: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如果被担保企业
    2023-08-17
    215人看过
  • 网签可以作为抵押物吗
    网签是否可以作为抵押物网签过的房子只要办理了房产证是可以做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房屋类型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一、现房抵押(1)房地产抵押
    2023-08-17
    403人看过
  • 抵押物有哪些种类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浮动抵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2023-08-17
    103人看过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网友关注榜
    #抵押物 律师视频普法
    #抵押物 律师图文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