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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质押合同

  • 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怎样写?
    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的样本贷款方(抵押权人):借款方(抵押人):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元,其他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第二条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贷款方可以向借款方行使抵押权,即与借款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
    2023-08-17
    439人看过
  • 房产质押合同怎么写
    房产质押合同合同编号:抵押权人:代表人:通讯地址:电话:抵押人:代表人:通讯地址:电话:为确保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抵押物概况1、抵押物名称:(见附件——抵押物清单)2、抵押物总价值为(大写)元整,即(小写)元,用于本次融资的抵押担保额为(大写)元整,即(小写)元。3、抵押期限为。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三条抵押物登记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执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书及其它相关文件到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抵押人应全力配合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赠予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2、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
    2023-08-17
    171人看过
  • 质权无效后质押合同的效力怎么确认
    质权无效的,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权人要返还取得的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无效质押合同无效吗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其后果是该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023-08-17
    171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履行质押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履行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包括什么《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08-16
    406人看过
  • 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述内容的,可以补正。(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四)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六)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七)以动产设质的,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
    2023-08-16
    367人看过
  • 质押合同能不能转让
    不能,质押合同再次转让是无效的,要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才能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质押合同中质物的状况质押合同中质物的状况是,由质权人占有和妥善保管。如果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损害出质人权益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16
    194人看过
  • 以登记作为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仍存在以下问题
    登记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所引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一规定对债权人是很不利的。因为如果质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最多只能要求出质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债权还是没有保障。但是如果登记是质权生效的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对债权人就有利多了。因为如果是由于出质人的原因而没有办理质押登记或者出质人拒不办理或协助办理登记手续,则债权人就可以起诉出质人违约,从而要求出质人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出质人协助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这里涉及到物权变动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原因(合同)与结果(物权变动)相分离的原则。我国现行法律对物权变动中的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似乎应该采取更为科学的严加区分的态度。这样,既有利于债权人保护,也避免滋生纠纷。《民法典》的第441条明确指出:“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登记是质权生效的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加强了对债权人的保护。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践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质押登记的渠道不畅。在现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都可以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
    2023-08-16
    407人看过
  • 车辆质押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
    质押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分期付款车辆质押合同是能怎么的分期付款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质押人和质押权人的基本信息、质押车辆的基本信息、已还和未还金额、借款履行期限及利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023-08-16
    81人看过
  • 质押合同到底什么时候生效?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首先,一般的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就生效。其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最后,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的设立。在交付质物时,质权设立。质押合同范本简单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支行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万元。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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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从何时起算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根据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但是,质押合同是从质押合同签订时生效的。专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专利权质押合同的订立和生效时间专利权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如下: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五)质押担保的范围。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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