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预备培训制度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1:51:15 165 人看过

1.劳动预备人员培训,主要是加强基础文化理论培训,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又要使他们真正掌握某一职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培训,按市教委与市劳动保障局共同确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具体内容和要求另文下达)

3.劳动预备制度的职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①基本素质知识;②职业知识;③专业知识与技能;④社会实践。其中,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由市劳动保障局确定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及使用的教材;专业知识与技能,由培训学校参考培训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应知、应会内容自行确定课程设置、按时安排及使用教材、社会实践,由培训学校按照专业(工种)培训需要,组织学员到有关企业试工、实习。

4.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两部分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期限的1/3,专业知识与技能,社会实践两部分内容的培训时间,应占总培训期限的2/3左右(具体培训内容及要求另文下达)。

一、劳动预备培训类型及培训期限

1.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分为技术工种培训和非技术工种培训两种,技术工种培训设立初、中两个技术等级的培训,不进行高级培训。进行技术工种培训的,根据培训等级和培训工种技术复杂程度及培训对象的文化程度,培训期限定1年半至3年;进行非技术工种培训的,根据培训对象文化水平,培训期限定为1年左右。所有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均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初中毕业生可参加第二年技工学校职业能力测试入学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技工学校录取的劳动预备人员,可取得技工学校籍,随录取学校新生一同入校学习,享受技工学校学生的有关待遇。

2.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的培训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的培训,以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理论基础的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劳动预备人员一方面在技工学校学习职业技能接受技术等级培训,另一方面在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自学高考有关专业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培训期限不少于2年,其中在技工学校进行技术等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在高等院校进行专业技术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半。

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培训,主要应在电子技术与计算机应用、机电一体化,餐饮服务与管理,物业服务与管理、商品营销与导购等五个专业进行,培训对象限定在高中毕业生。

二、劳动预备培训招生

1.被确定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培训机构,按市劳动保障局统一下达的表格,分别填写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报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经区、县劳动保障局确定的培训机构,其招生计划由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

2.市劳动保障局对招生计划审核后,统一编制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

3.准备参加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户口或身份证、毕业证及中考或高考成绩,登记入学(参加职业技能与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接轨培训的高中毕业生,其高考成绩需符合规定的分数条件)。

4.未按计划招满学生的学校或专业,根据情况,由市、区县劳动保障局分别对计划进行调剂。

5.往届初、高中落榜生,由培训机构对其进行一定的文化基础考核后,可予录取。

6.未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学生,不予录取。[参见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附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预备培训相关文章
  • 法官的考试和培训制度
    我们已经讨论了为了严格保障法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独立审判和严格、公正执法和需要,必须通过法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对法官进行严格挑选。应当承认,由于未实行严格的法官从业资格考试,进入法院担任法官的门槛太低,导致目前法官的整体素质极不适应法治建设对审判工作所提出的需要,并造成某些法官因任职容易而缺乏对法官职业的珍惜感和荣耀感,也造成社会许多人士对法官的权威性难以真正认同。关于法官的从业资格考试,在国外主要采两种方式,一是统一司法考试,即法官、检察官、律师实行统一的资格考试,并统一接受司法培养,此种方式又称为法曹一元制。二是单独考试。即法官单独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如果法官是从律师中选拨的,则仅参加律师从业资格考试。从建立法律职业制度,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法律职业者彼此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实行法律职业者统一司法考试是必要的。对此我们已在前文作出了探讨。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考虑
    2023-04-24
    475人看过
  • 劳动预备制
    农业生产
    劳动预备制是为提高劳动者就业前的职业技能素质而实行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其目的是对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者进行就业前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后再进入就业岗位。这对于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调节劳动力供求,缓解就业压力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必须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一、普遍建立和实行劳动预备制度(一)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者,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市场实现再就业。(二)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
    2023-06-05
    180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为落实劳动预备制培训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制定本办法。一、培训对象(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意的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三)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引导组织准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城镇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二、机构认可根据当地培训任务的要求,通过申报、评估,认定一批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高、专业设置合理的技工学校、就
    2023-06-10
    284人看过
  • 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对新生劳动力就业前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一般未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就进入劳动力市场直接就业。据测算,我国城乡每年新成长劳动力1400多万人,未经培训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达400多万人,占新生劳动力总量的30%。这不仅影响劳动者整体素质,也影响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企业长远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国21世纪综合国力的提高,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是培训就业制度的一场深刻变革。首先,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既要进一
    2023-06-09
    185人看过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
    2023-04-24
    475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者培训?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有哪些形式
    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半脱产或非脱产。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因为某个项目或某种技术创新而为员工提供昂贵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是采用非脱产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法律硬性规定服务期必须经过一定时间以上的全日制培训,很多接受培训的工人不履行约定的服务期而离职,会给用人单位造成很大损失。这一规定表面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培训利益,实际上使用者对劳动者的培训有顾虑,不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一般情况下,人才越是不可或缺,单位越不可能长期进行脱产培训,只能采用非脱产的方式。总之,无论是否全日制,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员工培训费用之外,花更高的钱送劳动者进行定向专业培训,就可以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培训服务期未满是否要求人解除合同劳动者在接受专项培训后服务期未满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应当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2023-08-07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预备培训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预备制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2
      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 劳动预备制度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 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对象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对准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初、高中毕业生,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另行制定培训办法。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劳动预备制度通过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职业培训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搞好对
    •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是否必须调休、培训等制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7
      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
    • 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哪几个管理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严格按制度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动火证》,否则不得作业②持证工作:长期在我施工的外协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①监护范围:区域内所进行的一切施工项目,施工负责部门必须选派监护人进行施工现场监护、《吊装证》、《施工证》、《临时接线证》、《电动工具使用证》有关票证后持证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