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船舶留置权,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船舶的一方,当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该船舶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各国通过海事法规定了狭义的船舶留置权。
狭义的船舶留置权,通常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造船合同、修船合同的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留置所修造并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船舶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船舶留置权具有以下特性:
1、法定性。船舶留置权是法定的船舶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签订设定该担保物权的协议。
2、标的的特定性。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依修船或者造船合同而占有的债务人的船舶,不包括海事债务人的其他财产。
3、占有的先决性。占有当事船舶是享有和行使船舶留置权的先决条件。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4、优先性。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性体现为:狭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优先权之后、船舶抵押权之前;广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抵押权之后,一般海事债权之前。
-
船舶留置权和船舶优先权哪个优先
493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
134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三者关系
256人看过
-
救助方的船舶留置权
114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的留置物的修理费归谁
391人看过
-
光船租赁合同下的船舶留置权
63人看过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
船舶留置权的特点及其法律解决方法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船舶优先权具有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的特点,而船舶抵押权则位于船舶留置权之后。船舶留置权是指在造船人或修船人未履行合同时,他们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确保造船费用或修船费用的偿还。当造船人或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所修的船舶时,船舶留置权消灭。 1. 法定性:船舶留置权是法定的船舶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签订设定该担保物权的协议。 2. 标的的特定性: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造船人
-
船舶如何取得留置权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9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条件有哪些船厂在双方没有订立留置权条款的前提下有没有留置船舶的权利是我们所要关注的问题。结合我国的规定,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条件有三: (1)须船厂占有船东的船舶,且该占有是合法的。依《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2)须修/造船合同已届清偿期。船厂虽占有船东的船舶,但在合同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船
-
如何获取船舶留置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3船舶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5)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6)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
-
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理解与区分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7根据《海商法》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在船舶留置权之前受到偿付,而船舶留置权在船舶优先权之后受到偿付。 第二十一条规定,海事请求人可以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并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或者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或者修船人不
-
行使船舶留置权的权利范围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30船舶能被留置,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就是留置人是合法占有该船舶的,比如因合同关系、因委托关系而合法占有,如果是偷盗或者使用了违法手段占有船舶,则没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海事请求人针对船东所采取的扣留其船舶以获海事债权实现的一种自救措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在航运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以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