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0:14:06 342 人看过

一、保证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二、借款合同到期保证责任还有效吗

需要看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民法典》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债权人主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做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专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属年。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与借条一般是哪些区别
    一、借款合同与借条一般是哪些区别借款合同与借条主要有以下区别: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借款合同与借条起诉流程是什么借款合同与借条起诉流程如下:1.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
    2024-01-27
    274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保证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在区分担保人和保证人这两个概念上,存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要明白保证仅仅是担保人所涵盖的众多分类中的一种形式,担保可以被进一步细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以及留置等六大类;其次,在他们各自所扮演的角色方面,保证人在对债务进行保证的过程中,依靠的是他们自身的个人信誉来作为后盾。而保证的具体含义则是保证人和债权方达成一项约定,规定在债务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依照约定代为履行相关义务或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
    2024-08-20
    94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明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必须对保险车辆妥善保管、使用、保养,使之处于正常技术状态默示保证:习惯上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应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合同中如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①保险的船舶必须有适航的能力②按照设定的或习惯的航线航行③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默示保证和明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默示保证默示保证是保证的一种,指虽然在保单中无文字,但习惯上认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某事项的为或不为作出的保证。一般在海上保险中默示保证有三项:①适航性的保证。指被保船只在构造、性能、人员配备、装备给养方面均具备适合预定航线的能力。但保险人不追究被保险人对船舶必须适航这一默示担保的违背。即保险人承认载运船舶已具有适航条件,除非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不适航的情况。②不绕航的保证。指被保险船只不离两港间的最短航线或习惯性航线,除非合理地为了船舶和货
    2023-04-21
    306人看过
  • 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担保合同有哪些区别
    两者区别在于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性质以及保证范围。而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内容,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2、合同主体,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3、合同性质,保证合同作为购
    2023-06-15
    151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与一般合同有什么区别
    案例:我年老力衰,与侄儿甲订立一个遗赠扶养协议,有一次和村里人聊天,一位老人说,协议就是个合同。我觉得不对劲儿,这个协议跟一般的合同应该不太一样吧?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所订立的关于遗赠和扶养关系的协议,这一协议是我国《民法典》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特殊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这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本质上讲,遗赠扶养协议是一个合同,因而具有合同的法律特征,但是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归纳起来,二者有如下的差别:1、遗赠扶养协议有自己的特定的主体,特定的标的。特定的主体是扶养人和被扶养的人,其他与遗赠扶养协议无关的任何人都不得成为遗赠扶养的人,其他与遗赠扶养协议无关的任何人都不得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特定的标的是一方接受他方供养,让与自己的财产,另一方尽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接受遗产的权利。2、遗赠扶养协议在权利义务产生的时间上与一般合同不同。扶养方所尽的
    2023-06-14
    199人看过
  • 担保合同生效后,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有什么区别
    1、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差异(I)当私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债务履行期到期,且连带责任担保的借款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时,两种定义之间的差异,贷款人可以在其担保范围内要求借款人履行偿债义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贷款债务到期后,无论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和主观不愿意偿还,也无论借款人是否客观无偿还能力,只要贷款未实际偿还,担保人和借款人均应承担连带责任。还可以看出,虽然连带责任担保债务具有从属性质,但在私人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按顺序承担清偿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与一般担保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履行和不履行。不履行是连带责任担保的特征,这明显不同于一般担保的不履行(II)两者之间的法律差异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责任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确定,但承担担保责任的起始时间不同。一般情况下,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在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后开始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从私人贷
    2023-05-07
    281人看过
  • 合同撤销与解除的区别一般在哪
    一、合同撤销与解除的区别一般在哪合同撤销与解除的区别:1.合同类型不同,合同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合同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2.合同有效期不同,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但解除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3.处理方式不同,合同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合同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更广;5.适用的具体情形不同,合同撤销适用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合同解除适用于当事人协商解除或一方明示违约等情形;6.权利主体不同,撤销权一般属于受损害方,而合同解除权可属于双方当事人。二、合同撤销权的限期是多久合同撤销权的限期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
    2023-09-18
    64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出租合同如何区别
    第一,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照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产生两个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一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第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而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主要是指动产。第三,在租赁合同中,租期受到法律的限制。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而法律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第四,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在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
    2023-08-10
    481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1、合同诈骗罪,直观上表现为他方当事人财产的损失或减少,但其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不仅是对他方当事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而且更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妨害。而侵占罪则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后将其非法占为已有,拒不交还,甚至在他人提出主张后仍擅自处分。2、再有就是犯罪故意的形成时间不同,侵占罪的犯罪故意只能产生在控制和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故意则产生在控制和持有他人财物之前。一、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
    2023-03-10
    2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什么区别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什么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差异在以下几个方面明显展现:1、缘起基础不同。劳动关系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生产要素的共同投入;而劳务关系的形成来源于双方的契约性约定。2、适用法律体系各异。劳务关系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主导,劳动关系则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3、参与方主体资质迥然。劳动关系中,单一参与方需为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为个体劳动者;劳务关系中的双边角色既可存在于法人、组织与公民之间,亦可能在公民与法人、组织间互动。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迥然。劳动关系中,双方不仅涉及财产关系(经济关系),更包含人身关系(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了提供劳动外,还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员工。5、工作执行及责任归属大相径庭。《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
    2024-07-14
    201人看过
  • 一般保证是怎样的,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一、一般保证是怎样的一般保证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纠纷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才可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其实就是附条件的保证,即以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为条件,条件具备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什么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1.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2.保证人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3.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不同。4.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但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三、民法典一般保证为什么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的,可以向一般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
    2023-04-25
    51人看过
  • 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一、社区矫正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二、民法典中担保
    2023-02-04
    167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了解相关
    2023-04-28
    315人看过
  • 合同公证与鉴证有什么区别
    鉴证是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办法,是国家指导、监督经济单位进行经济活动的一种措施。经济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证明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监督的法律制度,是对经济合同实施法律管理和司法监督的手段。鉴证与公证,对合同的审查内容大致相同,两者以不同的身份、从不同的角度来审核合同,都具有鉴定和证明的作用,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鉴证与公证毕竟不同,前者是一种行政手段。而后者则是一种司法手段。经过鉴证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当事人向原鉴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调解、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对方起诉到
    2023-04-30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购房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的区别, 保证合同有什么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的区别(一)合同主体,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合同性质,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
    • 协议与一般合同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案例:我年老力衰,与侄儿甲订立一个遗赠抚养协议,有一次和村里人聊天,一位老人说,协议就是个合同。我觉得不对劲儿,这个协议跟一般的合同应该不太一样吧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所订立的关于遗赠和扶养关系的协议,这一协议是我国《继承法》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特殊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这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本质上讲,遗赠抚养协议是一个合同,因而具有合同的法律特征,但是
    • 什么叫与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A类合同是什么,与一般的用工合同有什么区别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06
      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在与自己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工作。而签订劳务协议的,是非正式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不享受五险一金,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劳务用工由民法,经济法调整,工资水平也没有最低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是何种合同,避免企业打着劳动用工的幌子,实则与之建立的是劳务用工关系,损害员工的合法
    • 租赁合同与借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租赁合同与借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
      租赁合同与借用合同最直接的区别就是:租赁合同是有偿的,而借用合同则是无偿的。其中承租人是否支付租金,更是租赁合同与借用合同最明显的差异和区分标准。在实践中,往往可依此直接判断合同的性质属于租赁或是借用。 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来说,都是有偿的。其中出租人以自己所有或使用、占有之物供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承租人则为自己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而支付租金。而借用合同虽然也是对物的使用
    • 一般代理合同,独家代理合同与总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9-01
      一般代理合同就是仅仅只是签订了合同,然后能够销售他的产品,代理商的权限为一般代理,同时你的上家是可以找,其他的销售商,在同一个地区的销售同款产品。独家代理合同即专营代理合同,是指生产商或货主仅与被代理商签订的授予其在某一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对某一产品享有唯一的经营权的合同。独家代理合同是设立专营权的合同,它不一定是总代理合同。 1、独家代理关系发生后,委托人就不得将该项产品直接或间接销售给指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