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加班费的歪招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10:31 232 人看过

类型一:发补助不发加班工资。某超市员工投诉,称单位没有发加班工资,对加班的员工只按每人每天30元发补助了事。-------但法律上规定加班工资无论以什么名称发放,前3天三倍、后4天双倍的标准不能打折扣。

类型二:用过节礼品代替加班工资。有的单位长假加班,仅仅发了职工一些过节的礼品如大米、食用油等或是购物券。-------劳动部门指出,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加班工资和工资一样,必须以货币形式给付。

类型三: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而不是以员工本人的工资来计算加班工资。-------劳动部门称,这种情况有增多的迹象,但这同样是不合法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必须是以职工本人的月均工资为基础。

类型四:只补休不发加班费。-------劳动部门强调,长假前三天不得以安排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即便按三倍时间补休也不行。

歪招虽多,但都不合法,所以作为劳动者,钱财来之不易,一分一角都付出自己的汗水,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自己应得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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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0日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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