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船舶抵押权设定效力的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9:31:34 470 人看过

一、船舶抵押权的对内效力1、船舶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担保性的效力,其担保范围除贷款债权本身外,还扩及其利息,迟延支付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2、船舶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二、船舶抵押权的对外效力。

设定船舶抵押权要不要进行登记

船舶所有人抵押船舶,需要签订船舶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三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公证的效力问题研究
    抵押物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并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遇有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抵押合同情况,还需债权人(抵押权人)通过诉讼程序确定借贷关系的事实并请求实现抵押权,依据法院判决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同抵押的效力共同抵押的效力是共同抵押的重要问题。共同抵押是为担保同一债权而在数个财产上设定的抵押,但抵押权人如何就数个抵押物清偿债权,《民法典》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处理:(一)当事人就数个抵押物的金额有明确约定的,则根据各个抵押物应负担的金额,各自承担其担保责任。(二)当事人对各抵押物没有约定负担金额的,那么各个抵押物连带地承担抵押责任。抵押权人既有权就多个抵押物同时实行数个抵押权,也可选择行使其中一项抵押权。但是在共同抵押中,不同的抵押人以数个财产为同
    2023-07-03
    337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效力冲突之衡平的立法探讨
    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都是以船舶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由于发展国际海运业需要巨额资金且风险极大,于是这两项制度应运而生。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为船舶所有人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且不影响船舶的正常营运,而船舶优先权自发保护为保全船舶、安全续航发挥重要作用的债权人利益,鼓励他们继续为船舶所有人提供资金融通或供给劳务,以保障船舶航行之安全,这两项较古老的海商法制度都为推动国际海运事业的发展居功至伟。根据法律规定,船舶优先权之优先性高于船舶抵押权之优先性,这样就产生了一对矛盾:当同一条船舶上既有船舶优先权又有船舶抵押权时,因为须先清偿完船舶优先权,待有剩余,才清偿船舶抵押权,那么船舶抵押权人的债权就有可能得不到清偿,所以,法律规定的船舶优先权项目越多,范围越广,对船舶抵押权人的利益的威胁也就越严重。更有甚者,因为船舶优先权欠缺公示方法,具有秘密性、不公开性的特点,抵押权人在设定抵押时以及在设定抵押后,对在抵押
    2023-06-08
    94人看过
  • 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研究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3、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4、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原件。4、主债权合同原件。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
    2023-07-07
    168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根据《海商法》第25条的规定,以船舶为标的债权受偿的顺序是:第一位是船舶优先权,第二位是船舶留置权,第三位是船舶抵押权,第四位是其他一般债权。为行使船舶优先权,海事法院可应海事请求人的申请扣押正在造船厂建造或者正在修船厂修理的船舶,此种情况下造船厂的造船费用和修船厂的修船费用,即可在强制出售该船舶的价款中按以上顺序受偿。当然,造船厂和修船厂也可直接向海事法院申请留置其占有的船舶,以确保其留置权的行使。前面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所修的船舶时消灭。船舶留置权的要件:一是留置权人占有船舶,二是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023-06-08
    134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的规定
    船舶抵押权的规定定义一:船舶抵押权,是指船舶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贷款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船舶融资方式。定义二:船舶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采取法定措施,从船舶的变价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标的物是船舶,包括旧船和正在建造中的船舶(在建船)。正在建造中的船舶由于还不完全具备船舶的功能,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船舶。尽管如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海商法还是规定,在正在建造中的船舶上也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这种规定对船舶建造融资很有帮助。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国际上存在登记对抗制与登记生效制之分。登记生效主义认为抵押权未
    2023-03-05
    89人看过
  • 共有的船舶要怎样设立抵押权
    一、共有的船舶要怎样设立抵押权1、取得持有船舶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已经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共有权的分割受影响。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六条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二、船舶抵押权的特点1、意定性。船舶抵押人和船舶抵押权人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签订书面船舶抵押合同。2、登记。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登记。《海商法》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3、物上代位性。当被抵押船舶灭失时,对于因船舶灭失所得的保险赔偿,船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4、从属性。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消灭。5、追及性。不论抵押船舶落入何人之手,
    2023-06-16
    222人看过
  • 设定船舶抵押权要不要进行登记
    船舶所有人抵押船舶,需要签订船舶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一、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及受理(1)网上受理申请人会在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被告知获取相关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
    2023-03-02
    456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法条
    我国关于传播抵押权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法条中: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十条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十三条第一款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十四条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建造中的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还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船舶建造合同。
    2023-06-12
    166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三者关系
    联系:船舶留置权与船舶优先权及船舶抵押权均属船舶物权,它们具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均以船舶为标的;均设置于作为债务人的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上;均从属于一定的海事债权;均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区别:(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留置权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是造船人、修船人因建造、修理船舶所产生的债权;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留置权的效力产生于占有船舶;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船舶优先权效力的产生既不需要占有,也不需要登记。(4)受偿的顺序不同。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5条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
    2023-06-08
    256人看过
  • 建造中船舶的抵押权
    为鼓励造船和切实解决造船所需的资金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在设立建造中船舶(VesselnderConstrction)登记制度的基础上,相应建立了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的制度,即航运融资除了可以利用已经建成或营运的船舶作为贷款的保障外,还允许利用建造中船舶作为航运融资的担保,这是船舶抵押的特殊形式,依德国法,这种船舶也需进行登记,其法律地位与一般船舶相同,也可设置抵押.建造中船舶抵押权也需以船舶抵押合同予以确立,《海商法》第14条明确规定,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这是以建造中船舶作为船舶抵押合同标的物的法律依据。在资金普遍不足的今天,以建造中船舶为标的设定抵押权而获得造船所需资金已成为国际上流行的做法,这对发展中国家迅速扩大本国商船队,改变发达国家垄断国际航运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作为发展中的航运大国,自然也应抓住发展海上经济的机遇,国内的有识之士已经提出以海上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
    2023-06-06
    261人看过
  •  船舶合同诉讼时效问题研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依法成立的船舶买卖合同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依法成立的船舶买卖合同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为 三 年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年改为3年,这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对于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缩短意味着公民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规定的实施将使更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对于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期间缩短
    2023-09-19
    198人看过
  • 船舶扣押的法律效力
    船舶扣押法律效力(LegaleffectofshipArrest)是指在财产保全法律制度中,为保全海事请求权而实施的船舶扣押所产生的法律作用。诉前船舶扣押是依照法律程序对船舶予以强制性地扣留,目的在于满足将来判决及裁决的执行,属民事诉讼程序中财产的保全措施。船舶扣押的法律效力,等同于为满足终局判决或裁决的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查封财产的法律效力,所不同的是诉前扣船属于保全的程序,执行扣船属于强制执行程序。故在大陆法系的部分国家存在船舶假扣押与船舶扣押的规定。一、绝对效力与相对效力从各国的立法看,船舶扣押的效力可以是相对的,也可以是绝对的。如果扣船期间被扣方行使对被扣船处分,只是不得对抗扣船申请人,而对其他一般海事请求权人仍然有效,则船舶扣押具有相对的法律效力。如果扣船期间被扣方对被扣船的处分,既不得对抗扣船申请人,也不得对抗所有能够参与对该被扣船强制执行的其他债权人,则船舶扣押的法律效力是绝对的
    2023-06-06
    377人看过
  • 船舶的抵押权生效时间是多久
    船舶抵押权的生效时间应当是在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后,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民法典房屋抵押权怎么认定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但房屋属于房地产,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二、房屋抵押怎么做,房屋抵押对出售顺序有影响吗房屋抵押手续办理流程: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然后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抵押当事人认定的
    2023-02-04
    218人看过
  • 船舶设立两个抵押权怎样受偿
    一、船舶设立两个抵押权怎样受偿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同一船舶设立两个以是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二、如何查询船舶抵押登记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国际上存在登记对抗制与登记生效制之分。登记生效主义认为抵押权未经登记就无效,登记对抗主义则认为未经登记的抵押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仍然有效,只是其效力不能对抗第三方。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属于登记对抗主义。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船
    2023-06-17
    42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对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如何确,怎么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7
      对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应当通过是否签订了抵押合同确认,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船舶抵押权的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怎么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4
      船舶抵押合同的效力主要指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 一、船舶抵押权的对内效力 1、船舶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担保性的效力,其担保范围除贷款债权本身外,还扩及其利息,迟延支付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2、船舶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物权性的效力,是指抵押权效力所及于的客观对象。 二、船舶抵押权的对外效力 1、船舶抵押权对被抵押船舶处分权的影响,抵
    • 船舶的抵押权是怎么确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
      船舶抵押合同的效力主要指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 一、船舶抵押权的对内效力 1、船舶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担保性的效力,其担保范围除贷款债权本身外,还扩及其利息,迟延支付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2、船舶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物权性的效力,是指抵押权效力所及于的客观对象。 二、船舶抵押权的对外效力 1、船舶抵押权对被抵押船舶处分权的影响,抵
    • 征收船舶使用权的抵押权如何确认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31
      对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应当通过是否签订了抵押合同确认,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如何确认抵押权的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5
      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