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22:30 118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民法典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要件是: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不动产抵押权什么时候生效

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三、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抵押权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义务人没有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并没有设立,因此,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对方不能享有物权的优先受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1日 2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抵押相关文章
  •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要件
    (一)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二)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3、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4、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5、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6、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10、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上述十类不动产都属于不能作为抵押物的
    2023-02-24
    64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条件
    不动产抵押权生效条件:(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一、(一)房屋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个人房屋抵押合同丢失了可以补办: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但是很多单位嫌麻烦不愿意查,如果是这样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二)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什么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
    2023-03-14
    9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如何设立
    1.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抵押物的审查可分为三个方面:抵押人主体资格审查、抵押物权属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审查。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签订抵押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如果抵押物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担保债权的数额,在处分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就可能不够清偿。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财产的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抵押物的价值是变动的,如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则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贬值而影响原有价值。因此,应由评估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而不能~方单独认定。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确定抵押率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所担保债权、抵押物在担保期限内的折旧、实现抵押权所需的费用及其他支出、税收等。2.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民法典》不动产抵押合
    2023-05-03
    293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怎样设立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台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抵押物的审查可分为三个方面:抵押人主体资格审查、抵押物权属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审查。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签订抵押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如果抵押物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担保债权的数额,在处分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就可能不够清偿。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财产的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抵押物的价值是变动的,如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则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贬值而影响原有价值。因此,应由评估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而不能一方单独认定。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确定抵押率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所担保债权、抵押物在担保期限内的折旧、实现抵押权所需的费用及其他支出、税收等。(二)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
    2023-02-06
    417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何时设立?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没有联系,且并不影响。一、抵押合同规定是什么期限抵押合同一般不需要约定期限,因为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抵押权和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2、明确抵
    2023-03-19
    212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何时设立
    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一、登记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登记对抗第三人的意思是权利经过登记后,可以对抗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法律没有规定所有的权利都必须办理登记,比如动产的抵押权就没有强制办理登记,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如果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就可以对抗任意的第三人,这样能更好的保护抵押权。二、中国银行房屋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他项权证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
    2023-03-30
    21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动产抵押
    相关咨询
    •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1.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台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抵押物的审查可分为三个方面:抵押人主体资格审查、抵押物权属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审查。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签订抵押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如果抵押物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担保债权的数额,在处分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就可能不够清偿。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
    • 民法典设立质权可以抵押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8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质权之后能够进行抵押,因为抵押并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
    • 民法典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有哪些抵押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
    • 民法典设立质权后能否再抵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质权之后能够进行抵押,因为抵押并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
    • 民法典设立质权后能否再抵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3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质权之后能够进行抵押,因为抵押并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