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效力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认为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在企业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制订完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规章制度,将成为企业管理者在新法环境下的一项重要工作。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成为司法机关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程序合法,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也就是说,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要经过与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的协商与讨论,这个协商讨论过程的存在是认定企业规章制度合法的重要依据。向员工公示,公示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最可靠的作法是:一人发一本《员工手册》,在手册中列明企业与员工管理相关的所有规章制度,发放过程要员工签字。组织员工培训《员工手册》,要有培训的签到,培训考试的答卷与成绩,这些都可以成为向员工公示的证据。内容合法,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这一点容易理解,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企业规章制度肯定得不到认可。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促进依法治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为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制定的,管理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共同遵守的各类行为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制定的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表彰和奖惩的决定和通报;
(二)人事任免的通知;
(三)向上级单位的请示、报告;
(四)对具体事项的公告、通知以及处理决定;
(五)会议纪要;
(六)转发上级规章制度而没有增加涉及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规范的通知;
(七)其他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规范的文件。第四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所涉及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事项进行深入
调查研究,掌握有关法律、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等,并对拟制定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做出预测。
第六条对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应当严格依法执行。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主办部门应当将以下材料交由法律事务机构审查:
(一)拟制定的规章制度(送审稿);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说明。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章制度等的名称、条款;被征求意见部门的主要反馈意见和对重点条文的说明等;
(三)法律事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八条法律事务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当就制订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法律事务机构要求起草部门补充依据、说明情况,或者要求有关部门协助审查的,起草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法律事务机构应当自受理规章制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内容适当的,提出予以通过的书面审查意见。
(二)虽然与法律、法规、规章无抵触,但内容不当,或者相关部门争议较大,或者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提出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查意见;
(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提出不予通过的书面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退回起草部门。
对内容复杂的、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规章制度,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审查的,经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审查期限,并将延长审查期限及其理由书面告知起草部门。
在紧急情况下,法律事务机构对送审的规章制度应当即时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法律事务机构在审查规章制度时,需要向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意见;需要起草部门补充说明有关情况的,起草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前款需要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送审稿应当经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公司领导审议和签署。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依照本办法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由单位公文管理部门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公布。未按规定公布的规章制度对管理相对人不具有约束力,不得作为实施相应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实行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制度。
主办部门应当每两年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于偶数年的第三季度全面清理本部门现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的,或者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章制度所代替的,宣布废止;
(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事项已不存在的,宣布失效;
(三)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一致或者不适当的,及时修改,重新公布;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适当的,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或者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主办部门应当即时清理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修改规章制度,按照本办法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定执行。宣布失效和废止规章制度,应当在单位网站公布失效和废止的规章制度目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公司制度如何对员工有法律效力
356人看过
-
公司规章制度公示过才有效吗,公司规章制度需要员工签字确认吗
122人看过
-
农民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400人看过
-
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法律制度
227人看过
-
单位规章制度效力大于“管理惯例”
232人看过
-
2023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范围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规定的
239人看过
员工培训是指一定组织为开展业务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的管理活动,公开课、内训、等均为常见的员工培训及企业培训形式。 员工培训有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素质培训。 培训方法有讲授法、视听技术法、讨论法、案... 更多>
-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员工需要遵守哪些规章制度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可知,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让员工
-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及法务人员第五条本公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处)为本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并对各控股、参股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本制度参与起草、审核、修订本公司的规章制度、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 (二)参与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收购、投资、租赁、转让、招投标及公司改制重组等重要
-
公司规章制度发生效力的条件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1.内容上要合法、合理、全面、具体。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理是指用人单位应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职位等作出不同的规定。全面是指规章制度应把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到,从而有利于企业全方位的管理。具体是指企业的规章制度应具有可执行性与可操作性。同时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经过法定的程序。企业的规章制度只有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生效。
-
-
公司管理制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大部分公司都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比如员工手册来管理员工,那么这种员工手册有法律约束力吗? 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符合法定程序。首先,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其次,完成的规章制度要公示,员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发送电子版、发放纸质版进行培训; 或者以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以确保员工知道。不符合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