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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抵押物登记
抵押物登记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关系到抵押权是否产生、所担保的主债务能否实现、抵押合同生效与否以及能否对抗第三人等法律问题。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 更多>

抵押物登记

  • 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会怎么样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房产属不动产,具有价值大、毁损风险小等特点,房产抵押是借款合同中最常见的担保形式。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由于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致使房产抵押存在种种问题。1、未按我国《民法典》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2、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3、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4、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个抵押的不良后果。
    20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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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动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物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动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答复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可否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请示》(浙工商同〔2001〕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公司动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的,当事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股东会决议及其他登记资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
    2023-04-27
    149人看过
  •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哪个
    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哪个(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二、贷款抵押手续首先是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然后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然后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最后是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三、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法律性质问题实践中,登记机关对当
    2023-04-23
    229人看过
  •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表
    抵押权人:申请日期:年月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申请人注意事项在填写本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民法典》、《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如下事项和所附登记须知:一、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下列有关内容:1、“申请抵押物登记原因”栏,可填:为保证借贷(或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申明”栏应加盖单位印章。2、抵押物“名称”栏,可填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数量栏”,可填加权总数,具体在“抵押物清单”中载明;抵押物“权属状况”栏,应说明抵押物所有人;“占管状况”栏应说明抵押物现由谁占用、使用、保管;“抵押状况”栏应说明抵押物是否已设定抵押;“监管状况”栏应说明抵押物是否属于海关监管物品或已解除监管。3、“抵押担保的范围”栏,应写明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填写。4、“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栏按债务的履行期限填写。“被担保主债权”栏应写明主债权是哪一种,如流动资金贷款债权等。二、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如实填写本申请书及其他表格,提交的材料如是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张。三、对行政机关登记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行政
    2023-04-21
    91人看过
  • 未按我国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一、未按我国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二、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在进行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了,对于一些事项要看清楚,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也要把合同的内容仔细检查清楚,避免在日后进行还款或者是贷款的时候发生纠纷。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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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哪里?
    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哪里?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
    2023-04-16
    194人看过
  • 房屋抵押物登记后又网签备案可以吗?
    一、房屋抵押物登记后又网签备案可以吗?已经抵押登记后,该房产权被冻结,是不可以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网签是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二、网签给客户带来的影响,将会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2.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件的时间。整个网签过程市民也都可以通过网上实时查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办理进程。3、网签之后,交易将会更加透明,以前那种经纪公司利用客户与业主之间信息不对称,吃差价的现象将彻底杜绝,交易双方权益将会更有保证。4.网签之后更加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二手房市场进行监控。政府将会掌握最真实的市场信息,这对上级主管职能部门监控市场,出台各项市场政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持。5、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将会更加安全,以前如何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是买卖双方都关心的一件大事。现在出台的资金监管方案
    2023-04-16
    182人看过
  • 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办理抵押物登记机关有哪些
    一、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1、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2、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该合同应当被确认无效。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务人往往处于经济困难、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3、当抵押的财产价值高于所担保的债权时,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就归抵押权人所有,债权人可能利用合同,取得抵押物价值高于债权的部分,违反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如此约定。4、在实现抵押权时,则允许当事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来清偿债务,这时债务人的不利地位已经解除,能够坚持民法典规定的多退少补的原则,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二、办理抵押物登记相关机关有哪些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3-04-11
    128人看过
  • 哪些抵押合同在抵押物登记后才有生效
    下列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拿来抵押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抵押等方式流转,但是以抵押方式流转具有一定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履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或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该规定不仅适用于荒地,也适用于荒滩、荒沟、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也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押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因为这有利于促进对荒地的开发利用,且其经营周期较长。二、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情
    2023-04-10
    277人看过
  • 抵押物登记资料如何向社会公开
    在司法实践中,基于抵押物登记的作用,法律上要求登记机关所做的登记资料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一般社会公众了解抵押物登记的方式主要有查阅、抄录或者复印,而相应的抵押权登记机关在接到一般社会公众了解抵押物权属登记资料的请求时,也应该协助这些一般社会公众去了解,这些登记机关负有积极协助社会公众了解抵押物权属登记资料的义务。一、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质押和抵押有以下几种区别:1、标的物不同,抵押标的物原则上以房地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一些动产,如机器和交通工具,可以设置为抵押物。质押标的物通常是动产和权利,比如票据、股票等证券都可以质押;2、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人占有,质押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押物的占有,占有权属于质权人;3、担保范围不同,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押担保范围还包括质押保管费用,质权人应当为质押保管支付必要的费用;4、登记手续不同,考虑到抵押物的占有权没有转移,抵押物需要登记,在质押中,由于移交材料本身具有宣传功能,一般不需要登记。二、有按揭的房子能贷款吗按揭的房子可以贷款。一、按揭的房子贷款流程如下:1、首先向银行申请贷款;2、与银行签订应签订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3、携带借款合同、房屋产
    20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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