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虽与房屋期权不同,在建工程是“物”而不是权利,但是在建工程还不是房屋,而是在变化过程中的物。允许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旨在使在建工程建设没有缺乏资金之虞,以加快经济的发展。因此,一方面,建设部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建工程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作担保,而不能为其他性质的债权进行担保,也不能为他人进行担保。另一方面,考虑到在建工程还不是房屋,因此,在建工程抵押在登记时,登记机关只是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而不象房地产抵押那样向抵押权人发权属证书。
在建工程竣工以后,如抵押权尚未消灭,应当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这里用了“重新办理”一词,是因为抵押的标的物发生了变化。
原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否要更换?原主合同只能是贷款合同,而重新办理的一个前提是抵押权尚未消灭,即主债权还存在。因而,主合同毋须更换。而抵押合同则不同,由于抵押物所发生的变化,当事人应重新订立房地产抵押合同。
-
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主体是谁
399人看过
-
为什么抵押合同需要抵押登记
440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和土地抵押有什么不同?
300人看过
-
土地和在建工程能否同时抵押
133人看过
-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登记的理由是什么
126人看过
-
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402人看过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
在建工程抵押能否转一般抵押登记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在建工程抵押转为一般抵押权登记指南一、应提交的证件:1、《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3、登记申请书;4、房屋竣工验收材料;5、抵押权人(工作人员)持工作证、身份证;权利人及共有人携身份证、婚姻证明或户口簿共同到场(单独所有人持身份证、单身证明等材料;单位申请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应出具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股份制企业
-
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的抵押抵押法的效力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2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无需登记,但抵押权不一定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以下列财产作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
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已经抵押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22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抵押合同纠纷。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民法典》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但是对于在建的工程,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关于这一点,各地的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所持的态度也不一样,我们也没有办法进行解答,这属于法律的缺失。
-
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额不变,抵押物发生变化,是否能办理抵押变更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