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地摔伤应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53:53 108 人看过

[问题的由来]

在劳动政策调控劳动关系、职工劳动福利待遇的状态下,长期以来对于劳动福利待遇中的工伤事故认定与处理,坚持了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要求,最早的工伤待遇法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发布1953年1月2日修正的《劳动保险条例》。对于一些情形下的事故认定与处理是依据1963年1月24日(63)中劳薪字17号《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如何划分的问题》,一般都采取了当时的政策、人事关系下的从宽处理。而后实行了两个工作(即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原则来认定工伤。

《劳动法》公布实施后,对于劳动关系处理进入了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制轨道,对于职工工伤认定与处理的法规政策也相应出台。除了劳动部1996年8月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外,最能体现两个工作以外的最著名的劳动政策工伤认定文件要数1997年12月22日劳办发〔1997〕115号《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该文规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与我国法律公平性。

2003年4月日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除了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条件、工伤亡赔付标准较之前的福利待遇有较大提高外,更重要的是条例使工伤赔付由以前的企业支付,转到由社保机构支付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这一重要转变从本质上讲,是将劳动工伤福利待遇完全纳入了劳动法律关系制度轨道上,对工伤认定条件进一步明确具体,同时认定的要求也将趋于严格,大幅度削弱了认定过程的人情代替规定的状况。但《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一个工作成了三工作(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这样原有的问题解决了,而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今年有一四川省省级局局人事干部来电话咨询,说该局下属一个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在工作值班,当天下雨,该职工中午去职工食堂打午饭,由于地滑摔伤。问该职工是否应认定为工伤。这一案例引出两个新问题:

1、劳动者在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地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现工伤是否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何文良诉成都市武侯区劳动局工伤认定行政行为案(摘要)]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9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作时间相关文章
  • 员工在工作时间认定工伤吗?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
    2023-03-23
    217人看过
  • 工作时间摔倒属于工伤
    1、工作时间摔倒是工伤吗?在工作时间摔倒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情形有七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2)在受雇时发生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的;(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作原因外出受伤、失踪的;(六)上下班途中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是如何申请工伤认定。1。工伤(死亡)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和申请工伤鉴定的,受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向属地保险或者营业执照登记地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实际劳动关系证明。3。4。员工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作证)。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信息
    2023-05-31
    367人看过
  • 认定为工伤复发也要在工作时间吗?
    一、认定为工伤复发也要在工作时间吗?不是的,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
    2023-04-28
    107人看过
  • 下班后在工作场所内摔伤是工伤吗?
    下班后在工作场所内摔伤不是工伤。下班后如果是摔伤的,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下班后在工作场所内摔伤,既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也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不算工伤。一、上班途中摔骨折应该如何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工伤的条件上,已经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做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上下班途中摔伤骨折,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区分是自行行走摔伤的,还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如果是自行行走摔伤,不构成工伤,单位无责;如果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还需要满足: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2、必须是交通事故
    2023-02-24
    281人看过
  • 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非原工作受伤不属于工伤
    现年45岁的杨某是某煤矿职工,2006年12月31日,杨某在会议室进行安全学习,下午2时许,杨某到室外接听电话,在通话中,被两位打闹的工人撞伤,造成右外踝骨骨折。2007年12月21日,该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杨某工伤认定的申请,但认为杨某的受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于是作出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杨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自己所受伤为工伤。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因暴力等意外伤害致伤而认定为工伤应具备三个基本要件:一是在工作的时间内发生;二是在工作岗位上;三是受伤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所致。本案中,杨某所受伤害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是其受伤是由于他人碰撞所致,与履行工作职责没有直接关联。因此,该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
    2023-06-10
    401人看过
  • 职工外派工作期间吃饭中摔伤是否应认定工伤
    职工外派工作期间吃饭中摔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近日,文登市法院对这起争议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支持了原告于某的诉讼请求,撤销了该市某行政职能部门作出的不属工伤认定决定书。于某系某建筑公司水暖安装工,2004年8月18日上午10时许,单位领导安排其到本单位职工周某家修理座便器,于某修好座便器欲离开时,正逢周某夫妻中午下班回家,便邀请留下吃午饭,于某接受了邀请,午饭中喝了大约二两白酒和一瓶啤酒,当吃完饭起身准备回公司时,被放在凳子旁的工具包绊倒摔伤,经医院诊断为颈椎外伤、颈髓损伤并高位截瘫。于某申请工伤认定,某行政职能部门认为其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作出不属工伤的认定。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于某在外派工作期间因吃饭摔伤,是否应认定工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当认定工伤,理由是
    2023-06-09
    76人看过
  • 工作时入厕摔伤属工伤
    周先生是某企业的一名职工,一日,在工作时间出去上厕所,由于地滑摔伤。单位认为周先生上厕所与从事的本职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伤,不支付其医疗费。周先生到当地司法所咨询自己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上厕所是人的自然生理现象,任何用工单位或个人都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上厕所虽然是个人的生理现象,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单位片面地认为上厕所是个人生理需要的私事,与劳动者的本职工作无关,故不认为是工伤,与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基本原则相悖,也有悖于社会常理。周先生受伤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2023-06-09
    200人看过
  • 工伤中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如何规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工伤概念的最基本含义。那么,应当如何界定“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呢?“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如根据法律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果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作时间没有新的要求,只是规定了上下班的具体时间,那么这段时间就属于职工的工作时间。但是,如果单位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其职工的工作时间有特殊要求,比如对那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来说,单位
    2023-04-26
    233人看过
  • 劳动者在工作时中暑属于工伤吗
    工伤认定纠纷资讯回放:最近,气温飙升到39℃,室外温度超过40℃。如此高温,导致中暑患者集中出现。昨天,南京又有10人中暑,其中有一例热射病(重症中暑),这也是今夏南京出现的首个热射病患者,目前,医院正在全力抢救中。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两三天,江苏各地已有8人因中暑身亡,还有十几例危重患者尚在医院抢救中。专家提醒,高温天气外出一定要做好防护,身体不舒服及时就医。工伤认定纠纷法律咨询: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发现,在第八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其中,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
    2023-05-04
    420人看过
  • 劳动者何时认定为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
    2023-07-06
    379人看过
  •  劳动者是否能在短时间内认定为工伤?
    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适用于职工;职工受雇于用人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职工具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职工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劳动关系才能成立。如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劳动关系就成立了,他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其职工;职工受雇于用人单位,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职工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职工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职工如何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条件包括:1. 职工在用人单位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2. 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3.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未依法参
    2024-03-22
    470人看过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伤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一、如果该受伤的劳动者为农民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答复》的规定,用人单位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第二、如果该受伤的劳动者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体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第三、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如用人单位以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第四、如果该受伤的劳动者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依法
    2023-06-24
    403人看过
  •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颗牙算不算工伤
    一、劳动者在工作时一颗牙算不算工伤算工伤,门牙脱落一颗的属于十级伤残。门牙脱落就算不算无伤残等级,也可以享受除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扩展资料案例:下班骑车磕掉俩门牙属十级伤残?以原告摔掉两颗门牙为例,工伤标准是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构成十级;
    2023-04-18
    451人看过
  • 工作时间摔了一跤算工伤吗,个人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作时间摔了一跤算工伤吗上班时间自己摔伤的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个人怎样申请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
    2023-06-16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 更多>

    #工作时间
    相关咨询
    • 员工在非工作过程中,也非工作时间内自己摔伤,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
      员工在非工作过程中,也非工作时间内自己摔伤是不属于工伤范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履行职责受伤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职责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作为物业公司保安维护小区秩序系其职责,杨某凌晨与同事一起处理小区内乱贴小广告系正常履行职责,遭受暴力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心部摔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还是认定劳动事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晕倒摔到了吗?脑骨破裂是摔的吗?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
    • 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受伤可否认定为?认定工伤的首要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工伤认定的首要条件是因工作原因。尽管工伤认定的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但在因工作原因的前提下,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可以作适当合理的延伸。假如你所说的非工作时间仅仅是指非正常工作时间(即非作息表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加班加点时间),只要是因工作原因受的伤,还是要认定为工伤的。原劳动保障部对这一类情况算作工伤做出过文件规定。
    •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发生工伤事故,是否应认定为工伤保险条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5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下面是具体的法律链接:【文件标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