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与抵押权谁优先偿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6:32:05 74 人看过

共益债务与抵押权应当是抵押权优先偿还,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抵押权人应当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最高额抵押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不起诉能否实现担保物权

不起诉也能实现担保物权。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此时,抵押权人不用起诉,也能实现担保物权。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有什么内容

1.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担保债务但不移转房地产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享有就该房地产的变价优先受偿权利的书面文件。

2.房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抵押担保的范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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