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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  共有抵押物的定义
    抵押物共有人是指享有某抵押物权利的其他人,本质上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享所有权。各共有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占有、使用和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共同协商,不得任意行使权利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根据《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物共有人是指某一个抵押物存在的享有该抵押物权利的其他人。本质上就是共有,共有是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享所有权。对同一物都享有所有权的公民或法人为财产共有人,该物为共有物或称共有财产。各共有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占有、使用和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共同协商、不得任意行使权利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 共 有 财 产 与 抵 押 物 的 关 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同时,根据第40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共有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主张优先受偿的,其他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按标题:共有财产与抵押物的关系,可以得出结论:共有财产与抵押物具有同一价值,抵押权人可以就共有财产优先受偿,其他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总之,根据《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物共有人是指享有该抵押物权利的其他人,共有是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享所有权。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价值
    2023-09-05
    123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银行抵押物评估费用?
    这段内容讲述了抵押估价的委托人和费用承担问题,以及抵押价值的评估方式。实际操作中,并非强制要求银行作为委托人,通常是由拟抵押人作为估价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对于房地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应向房地产管理部提供。按照原则,抵押估价应由银行作为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但实际操作中,并非强制要求银行作为委托人,通常是由拟抵押人作为估价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提供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房 地 产 抵 押 估 价 报 告 应 该 向 哪 个 部 门 提 供 ?根据《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抵押权人提供。同时,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人员也应当遵守估价程序和原则,确保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如果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或者有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抵押权人提供,以确保房地产交易的安全和稳定。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该报告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抵
    2023-09-04
    301人看过
  •  抵押物能否通过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必须是善意;(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抵押物质押物;(三)根据法律规定,已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已交付给受让人,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必须是善意;(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抵押物质押物;(三)根据法律规定,已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已交付给受让人,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 抵 押 物 登 记 与 善 意 取 得 的 关 联抵押物登记与善意取得的关联可以从民法典中找到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另外,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了善意取得的含义,即在取得他人财产时,取得人必须是善意并且没有过错。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所得的价款用于抵押权人自身的债权,可以认定抵押权人善意取得抵押财产。抵押物登记
    2023-09-03
    213人看过
  •  债务人抵押物的法律作用
    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事先的协议,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如果没有事先的协议,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将所得价款用于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事先的协议,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如果没有事先的协议,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将所得价款用于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 押 物 处 置 方 式 法 律 规 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实现或者就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抵押权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实现抵押权,或者实现抵押权不当的,未受损害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抵押权人可以就实现抵押权后的所得优先受偿或者就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抵押权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实现抵押权,或者实现抵押权不当的,未受损害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1
    411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抵押物变卖的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抵押人在需要变卖抵押物时,有权利这样做,但是即使抵押物被变卖,抵押权仍然有效。若当事人无约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人需要变卖抵押物,他或她有权利这样做。但是,即使抵押物被变卖,抵押权仍然有效。若当事人无约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 抵 押 物 变 卖 】 民 法 典 如 何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的担保人在抵押人未履行债务时,就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实现债权。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可以采取变卖抵押物或者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等方式。抵押权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实现抵押权,或者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的,可以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返还抵押物的价款。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未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的,或者因抵押物的不可归责于抵押人和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抵押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抵押权人应当优先就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实现债权。抵押权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实现抵押权,或者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的,可以请求债务人提前
    2023-09-01
    138人看过
  •  抵押权人如何降低抵押物的价值以便提前收回贷款?
    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要求抵押人停止行为、恢复或提供担保来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如果抵押人不停止行为或不恢复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的价值降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降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对应的担保;3.如果抵押人不停止其行为也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抵 押 权 人 可 以 采 取 哪 些 措 施 降 低 抵 押 财 产 价 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抵押财产的价值:一是减少抵押物上的价值,例如使用、损耗或者不当使用;二是增加抵押物的负担,例如增加抵押物的种类、数量或者质量;三是限制抵押物的使用,例如限制抵押物在何种场所、何种情况下使用;四是将抵押物提存或者变卖;五是请求提前清偿债务。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上述措施,但需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利益。抵押权人未按照上述规定采取措施,或者有其他损害抵押人利益行为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赔偿损失。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减少抵押物上的价值、增加抵押
    2023-08-31
    491人看过
  •  抵押物反担保拍卖的清偿顺序与要求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抵押物被多个债权人拥有时,清偿顺序的规则。如果抵押合同中规定了抵押物登记生效,则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如果没有规定抵押物登记生效,并且抵押物被抵押给了多个债权人,则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假设有两个或多个债权人分别拥有一个抵押物,并且该抵押物被抵押给了多个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抵押物的拍卖清偿顺序如下:1.如果抵押合同中规定了抵押物登记生效,则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2.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规定抵押物登记生效,并且抵押物被抵押给了多个债权人,则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抵押物拍卖顺序:先后 vs 比例抵押物拍卖顺序是指在多个抵押物中,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拍卖,以获取最高价。先后顺序指的是在同一抵押物上,先出价者先得到抵押物,后出价者则需要等待前一个出价者完成出价后才能继续出价。比例顺序则是指在同一抵押物上,多个出价者按照其出价占总价值的比例来获取抵押物。在实际操作中,先后顺序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例如竞拍者的出价策略、竞拍者的资金实力等。而比例顺序则相对较为公正,能够有效避免少数出价者垄断抵押物的情况发生。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先后顺序和比例顺序可能会发生冲突。例如,在拍卖一些比较珍贵的文物时,可能需要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拍卖,以确保文物能够得到妥善的保护
    2023-08-28
    457人看过
  •  变更抵押物协议
    本文介绍了抵押物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注意事项。变更需要债务人、抵押人和第三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变更应到时的登记管退导部门进行重新登记。抵押物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抵押人和第三方(如果抵押人是债务人,则为双方)需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2、抵押合同变更不得违背公序良俗。3、合同变更应到时的登记管退导部门进行重新登记。 抵押合同变更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抵押合同变更条件包括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与抵押人通过协议变更抵押权的内容。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抵押权的内容,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抵押合同变更需要经过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协商,并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的内容。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抵押物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债务人、抵押人和第三方需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变更应到时的登记管退导部门进行重新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抵押合同变更条件包括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与抵押人通过协议变更抵押权的内容。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抵押权的内容,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请
    2023-08-27
    307人看过
  • 抵押物查封对抵押权有影响吗
    查封抵押物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法抵押被监管财产的,适用前款。抵押物被查封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抵押物被查封解除后,债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辟谣】抵押物被查封后,优先受偿权消失?真相:不是。分析:抵押权被查封后,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有效性。抵押权仍然存在,债权人也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能抵押的财产有哪些?1、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房产抵押,抵押物查封怎么办已经抵押的房产仍然可以查封,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
    2023-08-18
    351人看过
  • 借条中只写用抵押物抵押权具有法律效益吗
    以房产为抵押的借条,如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有效的。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借条上写有抵押物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追偿在债务人不还款或无力还款,抵押担保合同又无效的情况下,不代表债权人没有其它办法追回借款。常见的追款方式如下:1、债权人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债务人,通过法律措施追款。出借双方的借款合同,不会因为抵押合同无效而受到影响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本付息,且胜诉后,还可以拿着已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来受偿。2、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尽管担抵押担保合同无效,但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担保人存在过错的。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至多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人现有欠款的二分之一;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担保人追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现在如果要通过抵押房屋贷款方式来获得贷款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因为已经设定了抵押权,那么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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