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1:52:15 53 人看过

办理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1.立合同和抵押合同;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没有抵押物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一、办理他项权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房屋他项权证书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抵押无效情形

抵押合同无效情形: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10、以以下财物抵押无效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农村户口单立户口合理吗?

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单立户口:

1、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2、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新入住户可以按本户籍登记部门的规定申报立户登记。3、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二、上述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1、房屋权属证明;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3、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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