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除法》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05:31 134 人看过

1、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工资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工人,不得无故扣减或拖欠工人工资。”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雇主也可以扣除工人的工资。雇主不得扣除工人的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雇主可以扣留工人的工资:

(1)雇主扣留和支付的个人所得税

(2)雇主扣留和支付并由工人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3)赡养费和法院判决和命令中要求扣留的赡养费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工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则应按照最低工资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扣除工资是否合法

第二,如果你上班迟到,是否必须扣除工资

雇主不能对工人处以罚款,但雇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如规章制度)奖励勤奋和惩罚懒惰,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用人单位应谨慎使用这一奖惩制度,并注意:

首先,规章制度在内容和程序上应合法。例如,当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由员工讨论并向员工宣传或告知

第二,内容应当合理,明显缺乏合理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

第三,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如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不得实施歧视

同时,员工在受到公司“快乐捐赠”等违法处罚时,应勇敢地站起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除此之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面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是否扣除工资

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双方约定的用人单位在不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者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条款,无论劳动者是否已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均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IV.如果在辞职前30天没有通知用人单位,扣除工资是否合法。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结算工资。作为正常的劳动收入,当无法确定情况时,雇主无权扣除工资

如果暴雨被困并导致上班迟到,扣除工资是否合法

暴雨、雾和雪等天气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只有地震、洪水和火灾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员工因大雨迟到是否受到处罚,主要取决于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如果该单位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则该单位并不违法。但是,建议单位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酌情处理

v.员工辞职单位扣除工资是否合法

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每月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工资。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六)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VI.用人单位扣除捐赠工资是否合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员工有权决定捐赠金额。捐赠是否以及如何捐赠必须是自愿的,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强行扣减职工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扣减职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命令雇主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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