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权的设立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32:38 307 人看过

一、船舶抵押权的设立条件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

二、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一、是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二、是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确认船舶抵押权设定效力的研究
    一、船舶抵押权的对内效力1、船舶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担保性的效力,其担保范围除贷款债权本身外,还扩及其利息,迟延支付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2、船舶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二、船舶抵押权的对外效力。设定船舶抵押权要不要进行登记船舶所有人抵押船舶,需要签订船舶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
    2023-07-05
    470人看过
  • 建造中船舶的抵押权
    为鼓励造船和切实解决造船所需的资金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在设立建造中船舶(VesselnderConstrction)登记制度的基础上,相应建立了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的制度,即航运融资除了可以利用已经建成或营运的船舶作为贷款的保障外,还允许利用建造中船舶作为航运融资的担保,这是船舶抵押的特殊形式,依德国法,这种船舶也需进行登记,其法律地位与一般船舶相同,也可设置抵押.建造中船舶抵押权也需以船舶抵押合同予以确立,《海商法》第14条明确规定,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这是以建造中船舶作为船舶抵押合同标的物的法律依据。在资金普遍不足的今天,以建造中船舶为标的设定抵押权而获得造船所需资金已成为国际上流行的做法,这对发展中国家迅速扩大本国商船队,改变发达国家垄断国际航运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作为发展中的航运大国,自然也应抓住发展海上经济的机遇,国内的有识之士已经提出以海上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
    2023-06-06
    261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竞合解析
    海事法领域,基于船舶人格化理论要求,满足债权人权利的一般责任财产往往限于船舶等海产,且各债权的受偿一般还要受责任限制制度的约束。因此,若某船之上并存数个类型不同之担保物权时,如何处理其间关系,于当事人利益关系甚巨。虽海商法颁行时曾试图以明文一概解决这一问题,但时至今日,理论层面的困惑及实务领域的混乱仍较为普遍,值得吾人研究。一、《海商法》第25条之合理性质疑传统民法中,数种性质不同的担保物权并存一物上时,一般依成立先后定其顺位。但一海产上存在数种海事担保物权时,尤其在标的船舶上既有优先权,又有抵押权时,各自债权如何受偿,是否仍依成立先后以决,各国立法规定不一。仿效日本等国立法,我国海商法第25条一般性地赋予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的地位,即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就本条十几年来的实施状况看,立法的超前性技术特征曾有效的推动我国航运事业的迅猛拓展。然而,时过境迁
    2023-06-05
    347人看过
  • 设立抵押权的前提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是否有效成立,原则上应以抵押登记的为准。也就是说,凡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有效成立;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如果法律规定不以登记为要件的,须抵押合同有效成立,抵押权才能有效。2、抵押权未受到限制:有时候抵押权虽然有效存在,但是实现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主债权代位清偿时,清偿人虽然可以代位行使抵押权,但是其行使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若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那么抵押权实现时就会受到限制。3、债务履行期届满:因为抵押是为了担保主债权,所以主债没有到履行期限的时候,担保的实现当然无从谈起。4、债务人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而没有履行债务:如果由于债权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也就没有权利实现抵押权。例如,债务人提出符合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给付时,债权人拒绝接受,这属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一、申
    2023-03-03
    362人看过
  • 船舶的抵押权如何实现
    船舶的抵押权可以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实现,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一、抵押车不还钱会怎样啊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车辆抵押,债务人不还钱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车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车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的价款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则由债务人承担。二、抵押权与抵押人的区别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而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三、我的车抵押被卖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抵押权的规定债务
    2023-06-21
    245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的规定
    船舶抵押权的规定定义一:船舶抵押权,是指船舶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贷款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船舶融资方式。定义二:船舶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采取法定措施,从船舶的变价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标的物是船舶,包括旧船和正在建造中的船舶(在建船)。正在建造中的船舶由于还不完全具备船舶的功能,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船舶。尽管如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海商法还是规定,在正在建造中的船舶上也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这种规定对船舶建造融资很有帮助。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国际上存在登记对抗制与登记生效制之分。登记生效主义认为抵押权未
    2023-03-05
    89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效力冲突之衡平的立法探讨
    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都是以船舶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由于发展国际海运业需要巨额资金且风险极大,于是这两项制度应运而生。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为船舶所有人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且不影响船舶的正常营运,而船舶优先权自发保护为保全船舶、安全续航发挥重要作用的债权人利益,鼓励他们继续为船舶所有人提供资金融通或供给劳务,以保障船舶航行之安全,这两项较古老的海商法制度都为推动国际海运事业的发展居功至伟。根据法律规定,船舶优先权之优先性高于船舶抵押权之优先性,这样就产生了一对矛盾:当同一条船舶上既有船舶优先权又有船舶抵押权时,因为须先清偿完船舶优先权,待有剩余,才清偿船舶抵押权,那么船舶抵押权人的债权就有可能得不到清偿,所以,法律规定的船舶优先权项目越多,范围越广,对船舶抵押权人的利益的威胁也就越严重。更有甚者,因为船舶优先权欠缺公示方法,具有秘密性、不公开性的特点,抵押权人在设定抵押时以及在设定抵押后,对在抵押
    2023-06-08
    94人看过
  • 设定船舶抵押权要不要进行登记
    船舶所有人抵押船舶,需要签订船舶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一、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及受理(1)网上受理申请人会在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被告知获取相关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
    2023-03-02
    456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属于什么权
    一、船舶抵押权属于什么权船舶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贷款是现在普遍采用的一种船舶融资方式。二、船舶抵押权的标的是什么船舶抵押权的标的物是船舶,包括旧船和正在建造中的船舶(在建船)。正在建造中的船舶由于还不完全具备船舶的功能,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船舶。尽管如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海商法还是规定,在正在建造中的船舶上也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这种规定对船舶建造融资很有帮助。三、船舶抵押权怎么登记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国际上存在登记对抗制与登记生效制之分。登记生效主义认为抵押权未经登记就无效,登记对抗主义则认为未经登记的抵押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仍然有效,只是其效力不能对抗第三方。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属于登记对抗主
    2023-06-15
    98人看过
  • 对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如何确认呢
    船舶抵押合同的效力主要指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一、船舶抵押权的对内效力1、船舶抵押权担保债权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担保性的效力,其担保范围除贷款债权本身外,还扩及其利息,迟延支付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2、船舶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它所反映的是船舶抵押权物权性的效力,是指抵押权效力所及于的客观对象。二、船舶抵押权的对外效力1、船舶抵押权对被抵押船舶处分权的影响,抵押权人只是在债务人不履行还贷义务时,有权就被抵押船舶的拍卖或变卖价值优先受偿,在此之前,船舶所有人(抵押人)仍可利用船舶进行处分和收益,即抵押权效力并不及于船舶的处分权。2、船舶抵押权对船舶租赁的影响,船舶承租人的租赁权并不因设定抵押受到影响;如果船舶抵押设定在先、船舶租赁设定在后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一般原则,船舶抵押权人主张实现其抵押权时,除另有约定外,船舶租赁关系应予以解除。3、船舶抵押权不受其主债
    2023-03-07
    339人看过
  • 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渔业船舶所有人或其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设定抵押权应当依法登记。渔业船舶共有人就共有渔业船舶设定抵押权时,应当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的证明文件。渔业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申请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三)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四)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
    2023-05-13
    284人看过
  • 设立抵押权有哪些条件
    (一)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四)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一、抵押权设立过程应注意什么(一)房地产抵押时,分别到房屋
    2023-04-04
    407人看过
  •  船舶抵押是否需要船舶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通过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并从卖出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通过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并从卖出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 舶 抵 押 设 定 : 合 同 与 登 记 有 何 关 系 ?船舶抵押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贷款,并在合同中规定船舶在债务偿还完毕后归债权人所有。在船舶抵押设定中,合同与登记是密不可分的。合同是船舶抵押的核心文件,其中包
    2023-09-05
    360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一、船舶抵押权人可以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抵押权人可以和抵押人约定除了“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以外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如约定当债务人有其他的违约行为或经营不善将影响到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时、显著的船舶市场行情下降将影响船舶抵押权实现的额度、显著的船况下降将使船舶出现优先权和船舶留置权的可能性增加等情形出现时,船舶抵押权人可以实现债权。这更加有利于保护船舶抵押权人。二、船
    2023-03-28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共有的船舶要怎样设立抵押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9
      共有的船舶设立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船舶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设定,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船舶抵押权包括哪些特点,登记事项包括哪些,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船舶抵押权的设立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0-05
      专业分析: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之间的差异
      香港在线咨询 2025-01-01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如下: 1. 权利产生:船舶优先权依据法律规定产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船舶抵押权则依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属于协议担保物权。 2. 担保债权: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 3. 效力产生: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船舶优先权效力的产生既不需要占
    • 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如下: (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 (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 (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船舶优
    • 如何保全船舶的抵押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指船舶的所在地或者货物的所在地。当事人在诉讼前对已经卸载但在承运人掌管之下的货物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如果货物所在地不在海事法院管辖区域的,可以向卸货港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货物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