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的风险转移时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0:15:14 323 人看过

占有改定的风险转移时间就是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生效后发生占有改定的变化,也就存在风险的转移。对于占有改定的规定债务人只要明确的表示将财产交给占有者此时就会使得交付任务结束,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

一、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

首先要清楚它们分别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

1、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

2、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当出卖人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的时候交付完成。

3、占有改定,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

二、动产交付有哪些方式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动产交付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交付。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

2、间接交付。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

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3)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例如,甲将其出租的家具卖给乙,但是由于租赁期限未满,暂时无法收回,甲可以把其家具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乙,以代替现实交付。

(4)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这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时,受让人则取得对物的间接占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1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改定相关文章
  • 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问题怎么规定?
    占有改定的风险主要是会由于双重占有而造成民事纠纷的发生,具体包括的风险如下:(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支配力,排除他们对该物的任何请求。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此物已经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物非为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所有权人能够行使取回权。对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时该物为债权的给付标的物时,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力。所有权人得直接支配该物,在请求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债权人不得为异议。但该物已由债权人请求法院扣押时,所有权人能否对抗,则有不同意见。债权人所信赖的是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其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的财产应为债务人的实有财产,债务人占有他人的物不应该包括在内。而且法院的扣押,不具
    2023-02-23
    453人看过
  • 风险转移是指购买保险转移风险吗
    风险转移不是指购买保险转移风险,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风险转移的方式可以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经济合同,将风险以及与风险有关的财务结果转移给别人。在经济生活中,常见的非保险风险转移有租赁、互助保证、基金制度等。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人)。个体在面临风险的时候,可以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一旦预期风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保险存在着许多优点,所以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是最常见的风险管理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转移,因此,可保风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买保险。一、风险转移的方式有哪些?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主要是指投资者有自主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但是由于在风险回避的过程
    2023-02-20
    411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什么意思
    1、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动产均以交付而获得所有权,而车辆等特殊动产因登记而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所有权转移的方法是指义务人将标
    2023-06-17
    270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风险转移是什么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标的物转移原则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一定要二者区分开来,这也是导致以一房二买,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给乙,但没有进行登记。这时,丙听说甲要买房子,于是也提出购买甲的房屋,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分析:根据上面的原理,我们知道,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行政
    2023-05-01
    155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方是出卖人吗
    一、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方是出卖人吗(一)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方不是出卖人,应该由买受人承担,占有改定的情况下风险是从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风险由出卖人转为受让人也就是所谓的买方。《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二)占有改定取得该动产的买受人为所有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动产,任何人不得妨害。第三人侵夺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该动产。第三人损毁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第三人妨害该动产时,可以请求妨害的预防。二、占有改定孳息归属是谁既然已经交付,那么,所有权已经发生移转,从物也要随之发生移转,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民法典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天然孳息,由所有人取得;既有所有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
    2023-05-06
    368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风险不一定转移吗
    一、所有权转移风险不一定转移吗所有权转移风险不一定转移,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财产的风险责任亦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是什么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是:1.简易交付;多数都是简单交付。给付给对方才算交付。2.间接交付:一种是运输: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3.拟制交付: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主要有: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4.占有改变:已经占有了:主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借用,借用改买卖,占有改变,先典后买,先租后买,先质后买都可能,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交付。指示交付:不在所有人的占有之下,而在第三人的占有之下,租给b,又卖给a,让b交给a,第三人实际交付的时候交付完成。当事人有特别约定除外。三、民法典留置权是否可以对抗所有权
    2023-05-06
    300人看过
  • 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的区别有吗?
    一、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的区别有吗?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的区别是没有的,风险转移就是风险转换;风险转移是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风险转移是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具体是指原由卖方承担的货物的风险在某个时候改归买方承担。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二、风险自留的规定有哪些?风险自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023-04-13
    238人看过
  • 占有改定后货物的风险谁承担
    占有改定的风险应该由买受人承担,占有改定的情况下风险是从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风险由出卖人转为受让人也就是所谓的买方。一、网购怎样确定商品交付时间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实践中买方通过电话的形式要求物流公司将标的物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或门卫等行为,应视为指示交付,所有权和风险在代为签收人签字之后发生转移。二、啥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其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卖方,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方。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有偿合同(需要支付对价)、诺成性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同时也是不要式合同。三、一房二卖房子归谁一房二卖的房子归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房
    2023-03-16
    137人看过
  • 风险转移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风险转移的定义是怎样的?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迟延交付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需要运输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
    2023-04-16
    111人看过
  • 占有改定融资租赁的风险有哪些
    产物商场风险、经营风险、资金风险以及技能风险。占有该顶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存在的风险是:(1)、产物商场风险。在商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告贷或是出资,只要把资金用于增加设备或进行技能改造,首先应思索用租借设备出产的产物的商场风险,这就需求探问产物的销路、商场占有率和占有才调、产物商场的翻开趋势、消耗结构以及消耗者的心态和消耗才调。若对这些要素探问得不充沛,查询得不详尽,有可以加大商场风险。(2)、金融风险。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特征,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事务活动之中。关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才调,它直接影响租借公司的运营和生计,因而,对还租的风险从立项初步,就应该备受注重。(3)、技能风险。融资租赁的利益之一就是先于其他企业引入行进的技能和设备。在理论运作过程中,技能的行进与否、行进的技能能否老到、老到的技能能否在法
    2023-03-03
    87人看过
  • 货物风险转移的方式是什么
    一、货物风险转移的方式是什么货物风险转移的方式主要是签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迟延交付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需要运输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
    2023-05-03
    138人看过
  • 善意取得占有改定风险有哪些?
    一、善意取得占有改定风险有哪些?(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支配力,排除他们对该物的任何请求。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此物已经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物非为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所有权人能够行使取回权。对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时该物为债权的给付标的物时,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力。所有权人得直接支配该物,在请求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债权人不得为异议。但该物已由债权人请求法院扣押时,所有权人能否对抗,则有不同意见。债权人所信赖的是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其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的财产应为债务人的实有财产,债务人占有他人的物不应该包括在内。而且法院的扣押,不具有替代占有转移于债权人的效力,债务人未为交付
    2023-04-16
    259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风险转移是什么时候?
    依据《民法典》第604条规定,交付是买卖合同标的风险转移的重要时间节点。货物交付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货物交付之后,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在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风险转移参照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故承揽人交付时间关系到工作成果风险转移时点的确定,即,承揽人交付之前,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负担,承揽人交付之后,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定作人负担。具体来说,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该工作成果交付定作人。合同约定由定作人自提的,承揽人应当在完成工作成果后,通知定作人提货。承揽人通知定作人提货的日期为交付日期,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承揽人通知定作人之日起转移。合同约定由承揽人运送至定作人处的,定作人实际接收货物之日为交付之日,定作人自实际接收货物之日承担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如合同约定由第三方运输的,第三方接收该工作成果之日为交付
    2023-04-18
    487人看过
  • 风险转移与规避的区别是什么
    一、风险转移与规避的区别是什么?风险规避的实质是回避掉风险,而风险转移的实质是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都与该风险无关。风险规避不涉及风险的转移过程。风险转移原则:1、风险负担的移转采用交付主义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交付的含义交付指买卖标的物占有的移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在风险移转上的功能完全相同。3、只要标的物已经交付,即使买受人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风险也移转由买受人承担。因此:保留所有权买卖中,自完成动产交付时,风险即移转给买受人承担。不动产买卖合同中,只要完成了不动产交付,即使尚未办理过户登记,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4、只要出卖人不构成根本违约,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交付了标的物,但出卖人有其他非根本违约行为,买受人虽应承担风险,但买受
    2023-04-13
    33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 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 更多>

    #占有改定
    相关咨询
    • 占有改定是否发生风险转移,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22
      占有改定是会发生风险转移的,但只要约定好一般就不会;占有改定已成为我们生活中普遍用的一种方式,但对于这种方式也是很容易造成自己的损失,占有改定的风险是我们无法估量的,发生占有改定双方就一定要签订好合同,协商好里面的条款,尽量的降低双方的风险。
    • 风险是根据什么转移的,风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物权有三种,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又可概括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物权变动遵循公示公信原则,风险转移为不动产登记与动产交付,即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动产=所有权+交付。
    • 什么是风险转移,适用风险转移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什么是风险转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产生的损失仍然需要确定承担原则,风险转移就是处理这种风险由谁承担的规则。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风险转移使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买卖合同中具体是指原有卖方承担的货物的风险在某个时候改归买方承担。二、适用风险转移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法律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对风险转移分别作出了规定,如《合同
    • 占有风险转移了会怎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1
      1、占有改定是转移动产所有权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而与受让人订立特定契约,由出让人继续保持占有。 2、占有改定的情况下风险是从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风险由出卖人转为受让人也就是所谓的买方。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的区别: 1、风险转移与风险转换的区别在于风险种类和风险承担者是否改变,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风险转移是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具体是指原由卖方承担的货物的风险在某个时候改归买方承担。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风险转移是指风险种类不发生变化,只是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