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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  质权在民法中的法律地位及其所享有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3条规定,可以设定质权的有七种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以下这些权利可以设定质权:(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中可设定质权的权利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可以出质。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出质的权利或者动产的抵押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起设立。这段话阐述了可以设定质权的权利范围,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
    2023-12-10
    267人看过
  •  质权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质权合同是指出质人和债权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规定了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其条款通常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和数额;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内容;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担保范围等当事人约定的条款。这些条款的具体内容可能会因不同的质权合同而有所不同。质权合同通常包括以下条款: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和数额;3.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内容;4.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5.担保范围等当事人约定的条款。质权合同的核心要素是什么?质权合同是指出质人和债权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旨在确保债务人按照债务的承诺履行其债务。该合同的核心要素包括以下几点:1. 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是指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质权人是指接受出质人出质的债权人。2. 质物的描述:出质人需要向质权人明确描述出质的动产或权利,包括出质的物品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权利范围等。3. 债务的描述:出质人需要向质权人明确描述债务的种类、数额、债务的期限、偿还方式等。4. 质物的权利:出质人需要向质权人明确描述出质物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等。5. 债务的保证:出质人需要向质权人提供担保,保证债务的履行。担保可以包括保证人、担保方式等。6.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解除条
    2023-11-15
    224人看过
  •  质权实现的几种方式是哪些?
    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协议实现和诉讼实现。协议实现指质权人和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规定了质物的价值和实现质权的方式,如折价、拍卖或变卖,质权人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诉讼实现指质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如出质人拒绝或协商不能,则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1.协议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质权人和债权人之间达成了协议,规定了质物的价值和实现质权的方式。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依法转让实现质权,质权人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第二种:诉讼实现。如出质人拒绝或协商不能,则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 质 权 价 款 处 理 方 式 : 折 价 、 拍 卖 或 变 卖在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应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物拍卖的一般程序包括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拍卖机构清查核实抵押物并厘定拍卖底价、在报纸上发表拍卖公告以及公开拍卖等环节。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在拍卖过程中,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质权实现方式有两种:协
    2023-09-28
    54人看过
  •  质权消灭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法律明确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依法律的规定而消灭。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以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后,无论主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抵押权均为消灭。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自然消灭。但抵押权具有法律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后有残余物或残余价值的,抵押权仍然继续存在。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法律明确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依法律的规定而消灭。1主债权消灭。这是最常见的抵押权消灭原因。抵押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消、免除等原因消灭,抵押权也将随之消灭。但若债务系由第三人清偿,则抵押权不因债务的消灭而消灭,此时第三人为实现其追偿权,得代位行使原债权人的抵押权。2.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以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后,无论主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抵押权均为消灭。其未受清偿部分,变为普通债权。在一物多抵的情形中,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其他抵押权是否消灭视先次序抵押权人受偿后是否还有剩余价金可供分配而定。3.抵押物灭失。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自然消灭。但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后有残余物或残余价值的,或因抵押物灭失而得有赔偿金、保险金、补偿费等时,抵押权仍然继续存在。 抵 押 权 消 灭
    2023-09-17
    171人看过
  •  质权实现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质权成立的条件,包括质权具备法律效力、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质权人仍可以主张对所有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质权成立的条件包括:1.质权具备法律效力;2.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3、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不仅包括未清偿全部债务,还包括部分债务未清偿,因为根据质权不可分割的原则,虽然债务人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但质权人仍可以主张对所有质押财产实现质权;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债权人当事人造成的,质权人不得实现质权。例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 质 权 成 立 的 条 件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37条规定,质权成立的条件包括:(1)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了书面合同;(2)出质人交付了质押财产或者移交了质押权利凭证;(3)质权人接受了出质财产或者出质权利凭证;(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质权成立的要件有四个,缺一不可。首先,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出质人需要交付质押财产或者质押权利凭证,这是质权成立的前提条件。第三,质
    2023-09-11
    483人看过
  •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权的设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情况,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而以股权出资的质权设立情形有两种,分别是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和以其他股权出质,质权设立的时间点不同。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股权出资的,其质权设立的情形分两种: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 金 份 额 股 权 出 质 , 质 权 何 时 设 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时,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段话阐述了基金份额和股权出质时质权的设立方式。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股权出资的,其质权设立的情形分两种: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时,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
    2023-09-06
    404人看过
  •  质权所有权属于哪个法律范畴?
    民法典规定了质权设立和质物转移的相关内容。在设立质权时,质押物会被转移给质权人占有,但出质人的所有权仍然保留。同时,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另外,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设立质权的时候,质押物会被转移给质权人占有,但是出质人的所有权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动 产 质 押 】 民 法 典 这 样 规 定 , 出 质 人 、 质 权 人 和 债 权 人 权 益 如 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
    2023-09-06
    342人看过
  •  股权质权出质的条件分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同时,股权出质行为应当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生效要件。根据《公司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同时,股权出质行为应当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生效要件。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出质。但是,出质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同时,出质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或者动产设定抵押。出质人或者质权人转让出质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当向出质人或者与出质人订立合同的债权人返还。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可以要求适当减让或者免除返还请求权。根据以上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能违反相关条款。如果违反规定,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在进行股权出质时,各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进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时,必须遵守相关
    2023-08-27
    405人看过
  •  法律规定是否允许不动产设定质权?
    根据民法典关于房屋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以担保债务的履行,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房屋无法转移占有,不能设立质权。根据民法典关于房屋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以担保债务的履行,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房屋无法转移占有,不能设立质权。 房屋质权:民法典有怎样的规定?房屋质权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便于债权人能够通过房屋的变卖或拍卖来偿还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民法典对于房屋质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413条和第414条中。根据民法典第413条规定,债权人应当依法取得抵押权,并且应当将抵押权自设立时起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如果抵押权人未依法登记抵押权,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414条规定,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作为抵押物,但是不得以房屋租赁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房屋质权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例
    2023-08-26
    483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将该债权转让的,质权是否该一并转移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一财产转移给债权人的占有,后者掌握该财产作为前者履行某一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履行责任时,必须归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者拍卖物品,优先赔偿所得价款。质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质权一并转移。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合法债权关系可以转让,债权转让是合法的。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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