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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登记
物权法中应当确立物权登记,已成为中国理论界和立法者的共识。 较之于不动产物权登记与船舶、航空器物权登记,物权登记尤其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可谓物权法草案的一项创新。将机动车物权登记纳入物权法体系,一方面是对既有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充实与发展,另一方... 更多>

物权登记

  •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所规定的。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不会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的公示力、形成力和推定力是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登记的公示力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为行使其权利的效力。登记的推定力又称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是指以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当事人的权利内容为正确不动产权利的效力。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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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的例外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但若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则其所有权可以不予登记。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有利于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问:动产物权的变动也需要登记才发生效力吗?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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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登记去哪登记
    除特殊物外一般物权以占有为形式确定物权,需登记的物权主要是车辆,船舶,航空器,不动产,都有相关的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核心内容。不动产登记簿是登记机关依申请制作并备存,用以记载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及其他事项的簿册。其法律意义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第一,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的认可和彰显依据。第二,不动产登记簿具有权利真实的推定效力。第三,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公信意义。物权是绝对权,其变动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外界展示,使社会公众了解抽象权利的具体信息。动产物权登记的适用对象与制度功能从沿革上看,动产物权登记是沿着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模式与基本理念发展起来的。因此,所谓动产物权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相关的职能部门即登记机关将有关申请人的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专门登记簿的事实[7]。换言之,动产物权登记可简称为动产登记,是指国家登记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对登记申请人的动产物权的设定、移转在专门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动产登记,在法国被称为动产公告[8]。意大利、日本民法及我国旧民法(即现今台湾地区民法)、澳门特别行政
    2023-08-16
    131人看过
  • 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登记的公示力: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登记的形成力: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不动产登记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登记的推定力:登记的推定力又称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是指以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当事人的权利内容为正确不动产权利的效力。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公信力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如果以后事实证明登记记载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推定为真正的权利,并赋予其公信力,基于登记的公信力,即使登记错误或遗漏,因相信登记正确而与登记名义人进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其所得利益仍将受到法律的保护。物权登记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存在和变动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展示,以获得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的原则。1、公示方法(1)物权存在的公示方法:不动产为在国家不动产物权登记簿上的登记,动产为占有;(2)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动产为变更登记,动产为交付。2、公示效力(1)物权存在的公示效力:推定效力
    2023-08-12
    144人看过
  • 什么是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生效为基本原则,一般来说,不动产变更都应当依法登记,登记后才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变更将被视为无效。但是,也有法律另外规定的情况除外。这种登记例外主要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引起的物权变动。法律的原因主要包括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继承、建造、拆除等。依上述情形变更不动产物权无须登记即能生效,但如果要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处分还是必须登记。物权变动的时间通过公示得以确定,使物权产权归属关系登记的公示公信力得以向社会明确,对善意第三方的保护较为有利。缺点是未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过于注重形式,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容易造成公权对私权的过分干涉。民法典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有什么规定登记的公示力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登记的形成力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不动产登记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登记的推定力登记的推定力又称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是指以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当事人的权利内容为正确不动产权利的效力。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公信力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如果以后事
    2023-08-12
    254人看过
  • 其他承包方式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为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有关国家专职部门依申请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将不动产上的种种物权变动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事实行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指的是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赋予的实际作用,它是整个登记制度的核心。物权登记与非登记引言:机动车的种类五花八门,用途也千差万别,是否所有机动车均应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方法,看来不能一概而论。其一,机动车通常都要上路行驶,从事运输工作,但也不尽然。例如,在新车买卖过程中,汽车经销商从汽车生产厂家购买汽车,再将汽车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此时汽车仅仅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出现,尚未投入道路运输。又比如,许多农村的手扶拖拉机只是在田间地头从事运输和耕作,基本上不会在公众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对尚未投入或根本不会投入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来说,一般不会也无须到机动车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言下之意,如果机动车不上道路行驶,也就不必办理登记。这些无须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与道路交通安全无关,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交通工具,故应当与一般动产作相同的处理,以交付而不是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况且,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要进行物权登记既不符合交易常理,在技术上也难以实现。例如,汽
    2023-08-10
    48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怎样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这样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什么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二条: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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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怎样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这样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什么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二条: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3-08-01
    398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吗有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才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什么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3-08-01
    198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吗有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才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什么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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