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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取得
所有权取得是指主体根据一定法律事实获得某物的所有权,从而在该特定主体与其他人之间发生以该物为客体的所有权法律关系。 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所有人最初地、不依靠他人的所有权的存在而取得所有权。例如,农民收... 更多>

所有权取得

  •  详解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
    财产所有权是指民事主体利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方法。其中,先占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善意取得是指第三人善意取得他人财产的所有权。以下是一些方法:1.生产,指的是民事主体利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方法;2.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3.添附。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4.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几种方式财产所有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上,财产所有权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所有权转让给继承人。遗嘱继承是遗嘱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财产所有权转移的主要方式之一。第二种方式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第三种方式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存款、房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
    2023-11-23
    110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有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包括: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继受取得包括:房屋买卖(包括拍卖),房屋赠与,房屋相互交换。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几种一、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几种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具体是:(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如何确认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是说在土地所有权不明确的时候,或者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时候,认为自己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一方向有权利确认土地归属的机关的申请确权登记。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来根据法律进行确认的。并且根据土地的类型,确认的机关也是不一样的。首先,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土地的类型有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当然在国家的特别行政区例如澳门还存在私人所有的土地,那么农民所有的土地有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除此之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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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权取得的方式
    所有权取得
    1、依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如基于双方法律行为“买卖”“赠与”等,或基于单方法律行为“受遗赠”等取得所有权。2、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所有权。如继承、不动产的合法建造、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以及公用征收、没收等行政行为;对于无主动产的先占、动产的添附;国家取得遗失物等。3、依善意取得而获得所有权。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的条件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的条件: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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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主要见于《民法典》第二编第九章的内容,其具体规定如下: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第三百一十三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
    2023-08-16
    244人看过
  • 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
    所有权取得
    动产所有权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劳动生产、先占、孳息、添附、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现介绍其中主要的几种取得方式:1、先占先占指因事实行为而取得动产所有权。构成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先占的标的物须为无主物。抛弃物属于无主物,但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不是无主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亦不属于无主物。(2)标的物须非法律禁止占有的物。(3)须有依所有意思占有标的物的行为。2、拾得遗失物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民法典》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作为拾得人首先应当在20日内通知权利人或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返还拾得物时,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同样适用关于遗失物的规则。3、发现埋藏物埋藏物,指埋藏于他
    2023-08-16
    107人看过
  • 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一)劳动生产、收益。劳动生产之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收益主要是指收取孳息。(二)征收所谓征收就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在依法支付一定补偿的。(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四)添附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1、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掺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2、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3、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在上述情况下,关于新的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归给新财产添附价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附行为出于恶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财产而进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原所有人除有权向他请求经济补偿外,还有权要求他赔偿因添附所造成的损失。(五)没收国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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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所有权取得的途径有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包括:生产,先占,善意取得,没有所有权人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国家取得等。继受取得包括:法律行为取得,事实行为取得,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何认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认定如下: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2、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由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方所有;4、同居后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当事人所有;6、继承人取得的财产归继承人所有,但买卖、互易、赌博取得的财产,应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7、共同生产和生活形成的债权是共同债权和债务,可确定份额的,按份额享有并承担,抚养共同子女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抚养各自子女和赡养形成的债务是义务人的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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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取得必须登记吗?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不一定必须登记。比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都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要想对外转让,就得先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转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一)程序流程:申请人档案室(二)办事时限即时办理。(三)职责要求1、档案注销登记人员:(1)按照注销登记《收件核准标准》受理,负责检查申请人所提交的证件资料是否正确、齐全。(2)核验权属证书真伪和与档案记载是否一致。(3)录入注销登记信息,(4)在权属证书、档案封面和原编号登记簿对应栏目上加盖注销章。(5)将权属证书等注销登记案卷与原产权档案合并装订归档。《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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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询问关于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方法?
    1、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2、原始取得,是指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权。方式主要有:(1)生产;(2)先占;(3)添附;(4)善意取得;(5)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6)拾得遗失物。(7)国有化和没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将一定的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事实。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3-07-18
    67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取得必须登记吗?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不一定必须登记。比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都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要想对外转让,就得先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转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无房本三方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无房本三方协议符合下列条件时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是真实的;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我国民法典第2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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