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4、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5、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6、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7、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8、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定作人对承担人就图纸或者技术要求等不合理提出的通知怠于答复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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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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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和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7关于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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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的义务和权利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5出租人的权利有:收取租金,转让租赁物,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出租人义务有: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的义务,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卖租赁物应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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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和义务关系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债务人的义务有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但是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对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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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遗产的物和权利义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的1.遗体。遗体虽然是物,但不能视为死者的遗产。遗体是非常特殊的物,不能转化为继承人的私有财产,继承人不能将被继承人的遗体投入交易活动中,否则即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确立的尊重社会公德的民事活动准则。有的公民通过遗嘱指定死后将遗体或某一器官用于科研或医疗,使用人向死者家属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是抚慰和感谢的表示,而非出卖遗体的对价。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2.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割的权利义务不能作为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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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3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6项: (一)教育教学权 (二)科研学术活动权 (三)管理学生权 (四)获取报酬待遇权 (五)参与民主管理权 (六)进修培训权 教师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6项: (一)遵纪守法义务 (二)教育教学义务。 (三)教书育人的义务 (四)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 (五)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 (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