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起源于罗马法中。古罗马时,根据物的重要性及其所有权的转移是否需要履行法定方式,将物分为要式转移物与略式转移物。略式转移物是指所有权的转移毋需履行一定法律形式的物,当事人可以自由的转让。在程式诉讼出现之前,交付仅适用于略式移转物。到程式诉讼时期,交付也可适用于要式移转物。到了优帝一世时,要式移转物与略式移转物的区别已经消失,故交付成为唯一通行的移转所有权的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交付成为万民法中最普遍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之一。而随着交易的增加,交付的手续逐渐简化,不再需要实际的授受,出现了象征交付、长手交付、在手交付、占有改定等等。
传统民法在占有制度中也涉及到占有改定。以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标的物为标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罗马法将占有认定为一种事实,其目的在于维护物的现有的占有状态,而不在于保护权利。罗马法中未直接规定间接占有,而是代之以代理占有。如甲委托乙买房子,乙将自己的房子卖给甲,但约定仍由乙继续居住,则乙原为房子的占有人,出卖后即成为代理占有人。如严格按照法定形式,乙须先将房子移交给甲,使甲取得对房子的占有,之后再由甲将房子交付与乙。此种形式过于繁琐,最终被简化为以当事人的合意代替占有的移转,称占有改定。在日耳曼法中,占有与所有权并未严格区分,占有不是一种事实,而是与真实的支配权相结合的一种制度。所谓间接占有即自己不对标的物予以直接占有,而对于直接占有该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地对该物有事实的管领力。
近代民法中的占有制度为罗马法占有制度与日耳曼法占有制度之混合。一些国家明确规定间接占有,其目的之一即是使动产的交付得以占有改定为之,便利物的交易。近代民法在演变与发展过程中逐步确认了占有改定在所有权移转和占有中的地位。《法国民法典》第1606条规定:动产的交付,以下列方式进行:或者移交动产实物;或者交付存有该动产物件的房屋建筑的钥匙;若在买卖之当时不能搬运,或者如买受人以另一名义已经占有这些动产,仅需各当事人合意即告交付。该条规定实际上承认了当事人以合意代替现实交付的合法性,即占有改定的合法性。《德国民法典》第930条规定:物由所有权人占有的,可以通过所有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的法律关系,使受让人因此取得间接占有而代替交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61条规定:让与动产物权,而让与人仍继续占有动产者,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得订立契约,使受让人因此取得间接占有,以代交付。
-
房改房的定义概述
330人看过
-
企业改制概述
417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概述
356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概念是什么?
226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概念是什么?
183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概念是怎么规定的
197人看过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 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 更多>
-
动产物权的占有改定的表述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1《》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占有改定的规定。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该动产现实移转的交付。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第二,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问还需具有某种使得受让人取得动
-
占有改定的概念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12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占有改定
-
-
国有企业改制+程序概述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公司财产。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股东一旦将自己投入的资产交付给公司,就丧失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也就无权对所投入公司的财产作任何处置,更不能抽回出资。公司对股东投入的资产拥有充分、完整的支配权。例如:股东以所拥有的房屋作价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房屋必须过户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股东不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形成股权。
-
个人企业改制程序概述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个人企业改制程序如下:内资公司转为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流程 1.股东会(主办单位)同意转股或增资及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议; 2.签订合资、合作或独资意向书; 3.名称变更预核准登记(名称不变,可不用做名称预登记); 4.项目建议书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审批;公司控制权 7.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9.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