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动产交付?
动产交付是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移转,故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交付的法律意义是公示,即表示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及移转的法律事实。
我国民事法律,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移转占有前,物权的变动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例如,甲与乙订立了买卖合同,在甲将财产交付于乙之前,甲仍然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对于交付的方式,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约定、交易上的习惯及其他具体情况确定。标的物是否交付,会因标的物的种类和交付的方式不同而不同。
二、动产质权中的交付要求
动产质权的设定不仅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还必须要移转动产的占有。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一)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
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二)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
(三)质权人曾经占有质物又返还给出质人的,质权不得对抗第三人。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四)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的为准。
三、动产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
(一)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
(二)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三)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四)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
动产交付的方式是什么
414人看过
-
不动产交付的标志是什么
70人看过
-
不动产交付的标志是什么
110人看过
-
不动产交付方式有哪些,不动产交付是以什么为准
341人看过
-
动产交付以什么为准
333人看过
-
不动产交付以什么为准
279人看过
动产交付是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移转,故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交付的法律意义是公示,即表示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及移转的法律事实。 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直接... 更多>
-
动产的交付是什么意思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5动产交付的定义是指将标的物或所有权凭证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也是动产物权变动的一种公示方法。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转移,故有时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 交付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交付是当事人自愿的行为,或者说是当事人基于合意所履行的行为。否则,即使标的物的占有发生了转移,在法律上亦不构成交付。 2.交付是当事人依合同的约定所为的一种积极给付行为。只有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一
-
什么是动产物权的指示交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5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
不动产交付裁定书有什么用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0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为诉讼,但并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巨鹿县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综上,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
-
不动产交付裁定书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30上诉人万达公司上诉请求称,依法撤销原审裁定并将本案移送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为:不动产交付裁定书原审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的住所地、公司注册地均在石家庄市××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管辖法院应当是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因此,上诉人依法提出上诉,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
-
动产质押交付是如何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1、交付的种类: (1)现实交付:实际交付动产。 (2)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3)指示交付: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4)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2、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