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8:55:35 254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都可以继承,具体情形如下: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的情况

(1)农村家庭承包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可以继承,在《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表示,对于农村的承包林地,在原承包人去世之后,相关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且这个继承人是不硬性规定得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里牵涉到的原因在于林地的承包期较长,有70年之久,且林地收益期间较长,因此在原承包合同期限内,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并办理过户手续。

(2)农村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这里包括四荒地、林地、耕地、草地等,因为这是属于个人承包,在继承处理上,和林地类似,承包期内,法定继承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承包期满。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的情况

农村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要户不消亡,户上的任何人都可以继续享有该承包耕地和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上没人消亡了,根据相关法律会由发包方将土地收回。

另外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在耕地和草地资源有限的农村,如果承包地可以继承,那么必然会产生一个人拥有多份土地的情况,而要知道自从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新增加的人口中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分到土地的,这非常不利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确权发证。第四条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2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么,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么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土地经营权转包是承包方自主决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或者无偿地转移给其他农户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转包应及时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二、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有:1.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是基础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2.经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人同意,这是必要的。要知道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意味着承包人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失去了在农村的生活保障。所以基于这一点考虑,承包人在转让土地经营权时,经发包人同意是必要的。并对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转让,发包人都应当准许。3.受让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如果受让方是从事工业、商业等生产经营的人,那么即使承包人想要转让也是
    2023-06-18
    168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必要性?在我国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以下必要性: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1、转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
    2024-04-09
    323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
    一、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享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法律表现。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除满足家庭消费外,主要以商品交换为目的。它不必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也不能起字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二、个体工商户的钱能转到私人账户吗个体户对公账户上的钱可以转到私人账户上,个体户财务人员可以开转账支票或者结算业务申请书办理,合法合理用途没有限制,可以去开户行办理,也可以开通网银对私支付用网银办理,在规定限额内个体户转账到私人账户的金额是没有限制的。三、个体工商户如何注册个体工
    2023-09-07
    283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
    2023-05-05
    373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村民开荒土地被征收有无标准(一)什么是四荒地四荒地,也就是农民说的荒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二)能不能擅自开荒?严格的说,不能,因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大多归农村集体,在集体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开荒不符合规定。(三)已经开荒的怎么办?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但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也就是说地你可以接着
    2023-03-14
    24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一、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1)可以,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应分两种
    2023-02-21
    3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证办理是去什么地方
    一、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证办理是去什么地方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
    2023-06-03
    33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宅基地吗
    宅基地是用于村民兴建房屋的集体土地,宅基地是不能承包的,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包括宅基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这种经营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
    2023-08-17
    370人看过
  • 我国农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我国农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什么。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中获得利益的权利。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个重要限制:1。土地所有人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土地所有人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合同规定的义务。3。禁止土地所有权交易。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土地属于国家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私家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什么是农村土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对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
    2023-05-31
    37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农民只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才能真正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农民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表现。具体来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赋予土地承包主体资格后,可以作为一个单位参与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活动,使农民真正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例如,被赋予土地承包主体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放弃了土地承包权的行使,而不是家庭承包,如果一个单位参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活动,就不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里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实际上是由一个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或几个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之和构成的。农民土地承包权由若干农民土地承包权之和构成,其性质应属于若干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共有,即家庭承包属于“人人有份,分户承包”。可见,农民土地承包权由农民土地承包权构成。为了更好地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2023-05-31
    336人看过
  • 怎么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呀?
    对于您的疑问怎么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的解答如下:一、颁发的方式,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3-16
    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租赁经营的区别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一、土地租赁应交税费有几种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增值税:按不含税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2.5%之间。与土地租赁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税法》等。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2023-03-15
    2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哥俩的土地确权, 能分到一半.哥俩的土地确权证能分开。应该由承包方对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准备好相关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二、证书颁发的方式1、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
    2023-03-04
    1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何办理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用途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是: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具体用途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用来抵押贷款;2.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农民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以获得流转租金增加个人收入。3.所承包的土地在被征用时可以获得补偿;4.部分地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农业补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为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土地流转、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提,能够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让农民的财产权益依法得到有效保护。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如何补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4-24
    21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征地补偿。 第二份补偿是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打击好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的土地承包
    • 农村承包的土地算不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而你所说的几种土地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在农村承包了土地,何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2017年10月18日,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
    • 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农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
      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一是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二是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流转合同有效,否则,在引起流转纠纷后,提起仲裁或民诉过程中其签订的流转合同可能无效。
    • 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哪些类型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8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