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有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7:12:16 409 人看过

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

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3.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国不动产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须具备以下要件:(1)存在登记错误。所谓登记错误是指除了登记申请人弄虚作假,登记机关尽到了审查职责之外的情况,都属于登记错误。

不动产登记(2)存在损害事实。所谓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某种不利益的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侵权赔偿责任构成的前提,“无损害即无赔偿”。

(3)损害事实与登记错误之间有因果关系。

4.登记机关赔偿范围及其追偿。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根据当事人因登记错误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包括主权利受损害的赔偿、利息及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费用,如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费用,进行诉讼的费用,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7日 2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物权登记相关文章
  • 不动产物权哪些需要登记
    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具体有以下这几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房屋用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一、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什么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是什么1、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
    2023-03-20
    320人看过
  • 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
    一、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具体有以下这几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房屋用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是什么?(1)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当事人不申请的,登记机构可以不予登记。(2)一体登记原则。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所有权登记应当与其所附着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
    2023-04-18
    469人看过
  • 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
    一、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具体有以下这几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房屋用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二、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由法定的登记机关依法将不动产的客观状态和不动产上的权利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机关专门设置的登记簿的事实。我国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
    2023-04-30
    187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找哪个机关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而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二、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3、登记机关
    2023-04-06
    17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由哪个登记机构负责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一、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种类1、设立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登记是权利人申请物权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设立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变动登记也就是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和消灭等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的设立、转移、变更和废止等事项经过登记而发生效力。经过设立登记,权利人获得不动产物权。经过变动登记,原权利人则丧失不动产物权。其中的变更行为和转让行为使得他人享有不动产物权,而消灭行为则使得不动产物权归于消灭。2、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是指对不动产物权错误登记的错误进行更正登记。现实生活中,由于登记机构或者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的错误
    2023-03-23
    57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机关的禁止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部门应当不予登记: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4、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依法通过规划验收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5、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或者未依法通过竣工验收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6、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7、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冲突的;8、不动产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9、不动产被依法查封期间申请登记的;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怎么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除提交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1、监护人代人申请登
    2023-03-03
    10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物权法中应当确立物权登记,已成为中国理论界和立法者的共识。 较之于不动产物权登记与船舶、航空器物权登记,物权登记尤其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可谓物权法草案的一项创新。将机动车物权登记纳入物权法体系,一方面是对既有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充实与发展,另一方... 更多>

    #物权登记
    相关咨询
    • 不动产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其他。
    • 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以下义务: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的事项; 4、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哪些职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其他。
    • 不动产登记机关有无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办理不动产登记是要符合多个标准的,您的车库估计不在规划范围内,所以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登记的。 至于您的权利保障,登记是对物权的确认,您的车库因无法办理登记其权利保护的层次只能停留在债权层面上。您可以在合同中对登记义务由谁负责、不能办理登记的责任分担、拆迁风险、补偿责任等事宜在合同中加以明确,这样通过合同的形式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