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相邻关系纠纷简介
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关于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由的一种,是当前法院审理难度较大、法律依据相对较少的一种纠纷。而相邻关系又是我国民法体系中关于所有权相关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只要是有人的地方,相邻关系都是必然产生和存在的重要的不动产法律关系。因此,对相邻关系纠纷的认定和处理就关系到相邻各方的和睦相处问题,往大的方面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长治久安。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这里我就相邻关系纠纷的形成、认定与处理问题作一下我个人的探讨。
相邻关系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时,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法律将这种相邻人间的关系用权利义务的形式确定下来,就是相邻关系。可见,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动产相邻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同时又是对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限制。反之亦然。例如,甲、乙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甲承包的土地处于乙承包的土地与公用通道之间,乙如果不通过甲承包的土地就不能到达公用通道或者虽有其他通道但非常不便,乙就有权通过甲承包的土地到达公用通道或到达自己的土地。这样,在甲、乙两个承包经营权人之间就发生了相邻关系。这种相邻关系对于乙来说,是其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延伸,而对甲来说,是对其土地使用权的必要限制。这种财产权利的合理延伸和必要限制,既无损于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满足了对方的合理需要,对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邻关系的基本特征:相邻关系从权利人一方来看,就是相邻权,从实质上说,它是一种法定役权。从权利人来说,是其权利的合法延伸,而从须提供便利的一方来说,是对其权利的法定限制。因此,相邻关系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也可以说是相邻关系应当具有的基本特征:首先,相邻关系的发生须有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等。换言之,凡可以为不动产权利主体的人都可以成为相邻关系的主体。其次,相邻关系的主体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须是相互毗邻的,其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若相互各方相邻的财产属于动产,则在行使权利发生不便时,只要将动产移开即可,不发生相邻关系;若各方的不动产不相毗邻,则各方在各自行使权利时不会发生冲突,也就不发生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互毗邻不同于不动产的相连,它既包括不动产相互连接的情况,也包括不动产相互邻近的情况。例如:甲与乙系邻居,双方的住房均系坐北朝南。双方的住房之间有一条东西向的伙巷,是历史形成的共同通道。那么甲的宅基地与伙巷是相连的,会发生相邻关系;甲、乙之间,即使伙巷未登记在乙的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但与其宅基地相邻近,因一方通行于伙巷,也会发生相邻关系。如果甲、乙之间的宅基地一个在河北,一个在四川,自然就不可能发生这种通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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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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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邻关系纠纷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若对方的行为影响到您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等方面的相邻权利或其他民事权利、权益,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若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详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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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关系相邻纠纷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用水和排水上发生的相邻纠纷。土地之间的引用水发生的纠纷。 (2)相邻通行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通行方面发生的相邻纠纷。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时产生的纠纷。 (4)相邻通风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通风方面发生的纠纷。 (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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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纠纷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用水和排水上发生的相邻纠纷。 (2)相邻通行纠纷,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通行方面发生的相邻纠纷。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不动产权利人为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时产生的纠纷。 (4)相邻通风纠纷,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通风方面发生的纠纷。 (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采光、日照方面发生的纠纷。 (6)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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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相邻关系?应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纠纷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民法通则》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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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纠纷律师费如何收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41、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 2、推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要依照价钱主管机构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建立的收费标准实行。 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法律事务所与受托人商议明确。法律事务所理应考虑到服务项目成本费、资信评估水准、法律事务管理的难度水平、刑事辩护律师很有可能担负的隐患和义务等要素,依据不一样的业务內容,采用计件工资收费标准、按标的额占比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