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1:20:49 499 人看过

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具体如下所述:

1、地下人防车库的实际投资者是小区的全体业主,政府人防主管部门有使用的管理权;使用者必须经过申请报批程序,并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

2、无论存在怎样的产权归国家还是归业主的争论,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当属无疑。纯收益为毛收益中去掉成本后的部分,而成本包括人防工程使用费以及管理人员、水电费、设备维修、标志标线、清洁等费用。

3、地下人防车库的实际产权应该也只能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4、业委会成立后,开发商应当向业委会移交与地下人防车库有关的审批文件(具体方法需按人防主管部门要求办);或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作为人防工程隶属单位出具证明,由物业公司到人防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的地下人防车库没有独立的产权,政府不会对其发放产权证,其权利附属在承担费用(土地和建设)的小区住宅建筑(面积)上,因此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产生的纯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既然与人防工程相关,我们再来看看与人防工程有关的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一、人防(工程)车库的建设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条规定:“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西安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共同沟等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第十六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七条规定:“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西安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六条规定:“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市的人民防空工作。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县的人民防空工作

二、人防(工程)车库的收益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地下人防(工程)车库的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国防资产归国家所有。”《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人防国有资产是国防资产组成部分,是指人防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占有、使用及管理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即指人防部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和管理的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警报设施等两大部分资产。”从以上规定可以明确看出,1)国家没有规定由私人或个人/团体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国家所有,2)要确认为人防国有资产,“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是关键所在。我国的法律通常认为,国有资产或国家资产的形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国家以各种直接投入或投资形成,二是国家通过征用或征收的方式形成。对于后者,除在战争等紧急情况外,应通过一定的征收征用程序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车库所有权相关文章
  • 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
    一、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和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依法配建面积之外建设的人防工程,其产权属于投资者所有。凡是由人防主管部门利用人防易地建设费投资建设的自建工程、指挥工程、重要的公告工程、干道工程和由人防主管部门代表政府拨款、提供物资修建的早期单位工程(80年代中期以前),以及履行《人民防空法》规定的人民防空建设义务修建的人防工程、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口部管理房、伪装房等均属于人防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由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管理权。根据《人民防空法》第22条的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每个建设单位应尽的人民防空义务,如同依法缴纳的易地建设费属于人防建设经费,归国家所有一样,在依法配建范围内建造的社会结建防空地下室,其产权也应当归国家
    2023-06-04
    488人看过
  • 人防设施的所有权归属
    法律综合知识
    人防设施归国家所有。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每个建设单位应尽的人民防空义务,如同依法缴纳的易地建设费属于人防建设经费,归国家所有一样。在依法配建范围内建造的社会结建防空地下室,其产权也应当归国家所有。人防工程的使用方法人防工程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然而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才能达到防护目的。待蔽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在得到转入战时状态的预警号令后,要保持沉着镇静,服从城市人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迅速而有秩序地做好防护准备。2、准备好进入人防工程掩蔽应携带的物品:包括密闭存放不易腐烂的食品和饮用水,个人常用药品,手电筒,可用作个人防毒的器材,个人生活必需品以及证件等。切忌携带有味、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程的包裹体积不能过大,要便于进出工程。3、要懂得各种防空警报信号及其相应的行动内容
    2023-07-04
    432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权是怎样规定的?
    停车位,指停车的地方,包括露天场所及室内场所。车位按收费可以分为两种,免费车位和付费车位。在车场管理中,通过车位出租,提供停车服务,收取停车费是停车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常将车位分为固定车位和临租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律师补充:车位、车库是小区业主共同生活的辅助设施,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非规划内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形成的车位,没有在最初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中,所占用的道路或者场地属于业主共有财产,维护费用作为公摊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后续改扩建
    2023-05-07
    338人看过
  • 人防工程所有权到底归谁
    人防工程是‘人民防空工程’的简称,它是指国家为了应对战争,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需要,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及其设备设施。人防工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单建人防工程,二是合建人防工程。就所有权而论,单建的人防工程的投资者比较明确,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投资主体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以,它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合建人防工程的所有权比较难以认定。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人防工程的投资建设主体已由国家单一投资建设转变为社会多元投资建设。我国法律也要求,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人防工程,同时,减免人防工程的土地使用费和其他税费。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及登记作出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在法律没有界定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的情况下,**花园的业委会和开发商都无权主张所有权。但是,关于讼争的地下停车场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却比较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023-06-13
    171人看过
  • 小区车库门口的位置属于车库主人吗
    一、小区车库门口的位置属于车库主人吗?1、小区车库门口的位置不属于车库主人。2、小区车库门口的位置属于公共的区域,而且这部分是纳入到公摊面积的,所以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3、不能因为是在你家的车库门口,就认为是自家的,不能够强行占道,用于停车或者用于个人的使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民事诉讼中,请律师的好处是什么?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
    2023-06-12
    290人看过
  • 开发商是否拥有小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
    对小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判定地下车库的归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是否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开发商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是否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当地政府是否要求或开发商是否承诺无偿将地下车库交付给业主等。如果是,则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反之,则归开发商所有。商铺业主和小区业主是否同权一、商铺业主和小区业主是否同权1、商铺业主和小区业主是同权。在同一个物业区域内相连的建筑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范围,因此商铺业主与住宅业主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商铺是租赁出去的,则商铺租户的去案例小于小区业主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二、商铺业主纠纷物业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商铺业主纠纷物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2023-07-20
    133人看过
  •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属于业主吗
    一、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属于业主吗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筑物地下室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所以,在法律上应当归国家所有。但随着城市商品房的发展,建筑物地下室投资建设主体已由国家作为单一投资建设主体发展成为多元的投资建设主体。因此在当今社会,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二、目前城市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实际上分为两类:(一)报建时就已在规划上注明是地下车位。此类车位可以租售,但需取得房管部门的销售许可。(二)以人防工程名义报建,实际作为车位使用的。这类车库不能买卖,也根本不能取得房产证、土地证。三、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究竟归谁所有(一)目前业主和物业的纠纷中只要涉及地下建筑,就很难解决,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包括地下人防工程在内的权属没有明确界定,更没有对地下人防工程使用者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据了解,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筑物地下室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所以,在法律上应当归国家所有。随着城市商
    2023-04-15
    483人看过
  • 小区会所经营收益的所有权归属方是谁
    本小区所涵盖之公共区域切实属于全体业主,依据相关法规,全体业主大会具备权力就公共区域的运用方式做出决议。请注意,若有负责管理与服务的物业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想要全面地发挥公共区域的功能效益,那么他们应该在获得业主大会的批准之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同时还应当尊崇业主的知情权,定期向公众披露有关收入和支出状况的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2024-08-05
    138人看过
  • 小区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一、小区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小区车位和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3.归政府:作为一个小区的开发建设,需要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在区人防办。二、小区车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车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1.使用年限不同。使用权车位:通常50年,如果期满后,继续使用要重新购买。所有权车位:车位有70年产权;2.交易性质不同。使用权车位:不可交易。所有权车位:可以交易;3.权利不同。使用权车位:指车位只有使用权,一旦期限到期,你要重新缴费,否则停止使用。所有权车位:
    2024-01-03
    76人看过
  • 地下车库归属权是属于谁
    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约定从约定,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8-13
    221人看过
  • 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于谁?
    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归业主所有。在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或出租。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规划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停放汽车的停车位、车库,由于属于规划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容易形成业主共有的共识,属于业主共有。到底小区车位车库归谁所有1、产权车位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产权车位归开发商或建筑物的建设者所有,车位产权可买卖,产权期限为70年与住房产权期限一致,一般在售楼时候配套车位。2、公摊车位就是已经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业主共有,业主不能霸占车位。这种车位是不能出售的,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是归所有业主共同享有。3、人防车位按照《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
    2023-07-06
    90人看过
  • 车库产权的归属地是哪里?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3、归政府。小区地下车库归谁管辖地下车位规划土地管理局管,产权归属是开发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023-07-15
    154人看过
  • 小区里地下车库的产权到底归谁
    小区里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地下车库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小区里地下车库的产权到底归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n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2022-07-02
    114人看过
  • 小区里面的车位归谁所有,车库是否会计入公摊面积
    1、小区车位属于谁?收的租金属于谁解析: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房产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标准配置建设停车位,这些车位是建筑物的配套设备设施,其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由全体业主共有共用,如果达到一户一个车位的话经过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对于车位紧张的小区,也可以用交纳租金的方式有偿使用这部分共有车位,有偿使用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是否合理要看物业的做法是否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同时,收费的金额也要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同时,收益也要归全体业主所有。2、车库计入公摊吗解析: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非公摊面积为:①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②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③幢外的用做公共休
    2023-02-16
    40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车库所有权是指个体或机构对特定车库空间的法律拥有权。这包括对车库内部及相关区域的控制和支配权,允许所有者在其内进行合法使用、修改或转让。该所有权通常通过产权证书或法律文件确认,确保所有者享有相应权益,并有权对车库进行管理、维护和利用。... 更多>

    #车库所有权
    相关咨询
    • 小区停车位及停车库的所有权属于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07
      关于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地面停车位的归属,可以分为两种分类方式,即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以供汽车停放的车位。 针对地下停车位,特意为停车而规划的地下空间属于开发商所有。此外,首层架空停车位并不具备房地产权,因此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之物。最后,独立车库作为一个独立的建筑物,其所有权自然归属于开发商。 值得注意的是,小区的地下人
    • 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还是归物业所有?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06
      小区内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非独立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71条和第275条,以及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条款,可以明确得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所拥有的专有部分所有权、该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权以及共用管理权等多重因素构成的一种复杂产权制度。而根据该法第274条,小区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外,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的其他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
    • 谁有小区车库所有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小区内的地下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所以是归车库的购买者拥有。 此类地下停车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的所有权证。 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 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的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
    • 咨询一下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26
      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国家。 首先,人防车位,是平时可以用于停放车辆的人防工程。由国家投资单独修建的地下防空建筑属于国家所有。由社会投资者投资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车位(即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我国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当前,新建民用建筑时,开发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建人防工程,这是开发商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因此,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国家。 其次,开发商作为人防车位的建设
    • 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权由谁来管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0
      补偿,应当由当地的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的门面房,,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