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民法典
物权
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 更多>

留置权

  • 承揽人的权利有哪些
    承揽人的权利有: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者补齐以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4.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催告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揽人对定作人因不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一、民法典中承揽合同权利义务可否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地规定,承揽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
    2023-06-25
    174人看过
  • 行纪人享有什么权利
    行纪人的权利分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经委托人同意,处分有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委托物的权利;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等。一、行纪合同委托人代为提起诉讼可以吗不可以,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权利是指示行纪人按其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买入的权利;获得行纪人高价卖出或者低价买入的利益的权利;以及对货物进行验收的权利等。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二、行纪人不干了还留置权吗行纪人有留置权。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行纪合同是否违背了合同相对性行纪合同没有违背合同相对性。行纪
    2023-06-25
    340人看过
  • 室内装修造成房间空气污染承揽人应否赔偿?
    室内装修造成房间空气污染承揽人应赔偿。一、违反承揽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二、宾馆装摄像头犯法吗宾馆装摄像头在房间内犯法,在宾馆大堂可以装摄像头。私自安装摄像头、偷拍别人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追踪他人,监视他人的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下拍摄他人的私生活,并监视他人的室内情况。这是对隐私的典型侵犯。三、口头承揽关键人员受伤谁的责任?口头承揽人受伤一般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定作人对其自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定作人不赔偿其损失。但是如果承揽人的损失是因为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而造成的,定作人应赔偿相应的损失。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3-06-25
    264人看过
  • 行纪合同行纪人的权利有哪些?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一、行纪合同行纪人有哪些应尽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
    2023-06-24
    90人看过
  • 承揽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一、民法典定制家具属于承揽合同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制家具属于承揽合同,因为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民法典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可随时终止吗《民法典》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可以随时终止的,但是只有定作人享有随时终止权,同时,因要求终止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三、承揽人保证的留置权行使过程是怎样的承揽人留置权的行使条件是:1、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只有在支付期限届满时,定作人仍未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的,承揽人才能留置工作成果;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如果承揽人已经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承揽人就无法实现留置权。根据2021年1月1日
    2023-06-24
    203人看过
  • 行纪合同如何支付报酬?
    行纪人就自己处理委托事务的不同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种情况:(1)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有权请求全部报酬;(2)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行纪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报酬;(3)行纪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可以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请求给付报酬。报酬数额,一般由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如有国家规定,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应于委托事务完成之后支付报酬,但当事人约定预先支付或分期支付的也可以按约定执行,如果寄售物品获得比原约定更高的价金,或者代购物品所付费用比原约定低,可以约定按比例增加报酬。一、行纪人未收到报酬享有留置权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委托物需具备几个条件:(1)已合法占有委托物。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是行纪人已经合法占有委托物,非法占有委托物的不得行使留置权。(2)委托人没有理由的拒绝支付报酬。行纪人先例留置权,必须具有委托人按期不予支付报酬的事实存在。(3)委托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过不得留置的条款。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
    2023-06-22
    116人看过
  • 承揽人可以随时取消合同吗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一、违反承揽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解除合同的责任。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2、逾期付款的责任。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二、民法典中装修合同是否是承揽合同?装修合同是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三、承揽合同中的包括什么承包合同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合同方式、材料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根据
    2023-06-22
    463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怎样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一、委托人和行纪人的区别委托人和行纪人的区别为:行纪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行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利益进行行纪行为的人。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二、行纪人的主要权利是什么行纪人的主要权利:请求报酬权;介入权;提存权;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2023-06-22
    85人看过
  • 行纪人能变更委托人定的价格买卖吗?
    行纪人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变更委托人定的价格买卖的。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行纪人变更指示价格有损委托人利益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或者补偿其差额。一、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行纪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是部分完成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诉讼委托书怎么写,诉讼委托书的格式委托合同应该包括委托主体、委托内容等。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三、民法典受委托人如何处置委托事务?办理、处置委托的事务,是受委托人的义务之一,受委托人怎样处置委托
    2023-06-22
    409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有哪些?
    介入权是行纪人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所谓行纪人的介入权,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行纪人自己可以合法介入行纪交易,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而享有的权利。介入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的限制性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一、必须有行纪合同关系的存在。这是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基础,如果当事人双方根本不存在行纪合同关系,而是委托、居间等法律关系,则一方当事人不可能享有介入权。二、该行纪合同是有效合同。虽然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行纪合同,但该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则行纪人就失去了介入权,更谈不上行使了。三、行纪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有市场定价的证券或者其他商品。四、委托人没有禁止行纪人行使介入权。五、行纪人尚未与第三人实施行纪行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就与委托人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此时,双方应遵循本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一、行纪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行纪人一般有以下主要权利:1、介入权;2、提存权;3、留置权;4、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行纪人在一定条件下有介入权,居间人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介入义务;2、行纪人
    2023-06-21
    360人看过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留置权 网友关注榜
    #留置权 律师视频普法
    #留置权 律师图文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