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有权占有无权占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7:42:55 391 人看过

无效合同的占有是无权占有,不是有权占有。

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根据传统的普通法,无权占有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占有必须是公开进行的;

第二,占有必须是排他的和实际占有的;

第三,占有必须对土地的实际所有人是恶意的。

一、占有的分类

按不同标准对占有作了不同的分类,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1、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

一般认为所有人的占有是完全占有,他可以对占有物拥有完全的物权。非所有人的占有则是不完全占有,如承租人对租用的房屋,不享有完全的物权。

2、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对物的控制,而不问权源如何。所有人常常直接占有所有物;而在不少情况下,所有人并不直接占有,而为地上权人、典权人、质权人、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受托人、承运人等直接占有,但所有人的所有权未变,依法或依约仍可请求返还。这种占有称为间接占有。直接占有也被称为实际占有。间接占有由于是从所有权推定的,因此又称为推定占有。

3、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

或称正当占有和不正当占有。在非所有人的占有中,有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两种情况。凡有法律依据,即依照法律规定、所有人的意志、行政命令或法院裁判以及其他合法原因而实行的占有,叫做合法占有。反之为不法占有。另外,按照有无正当权源,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其含义和法律后果与合法占有、不法占有类似。

4、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在不法占有或无权占有中,按照占有人是否知情,即是否已知或应知为不法占有,可区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两类。如占有人知情或应当知情,就是恶意占有;如占有人不知情或不应知情,就是善意占有。另外,占有还分为公然占有与隐秘占有、和平占有与暴力占有等,用以确定因占有时效而能否取得所有权(见民事时效)。

二、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占有返还请求权,是指占有人于其占有物被侵占时,可以请求返还其占有物的权利。《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该条作为占有返还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上做了相应规定。

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1、请求权人必须是占有人。占有返还请求权的主体必须是占有人,至于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是自主占有还是他主占有均在所不问。

2、占有被侵占。侵占,以法律禁止的私力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管领,具体而言,即非经法律许可且非基于占有人意思的占有剥夺。

3、被请求人是现时的侵占人。

4、占有人须在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权占有相关文章
  • 无权处分与无权占有区别
    一、无权处分与无权占有区别概念和法律效力不同。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意义上有广狭之别。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例如偷盗别人物品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无权占有。无权占有人不能对抗权利人返还原物的主张。二、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有哪些特点(一)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处分,例如,财产的转让、财产的赠与、在财产上设定抵押权等行为。财产只能由有处分权的人进行处分,无处分权人对他人财产进行处分是对他人财产的侵害,即使是对其有财产享有权的共有人,也只能依法处分其应有的部分,不能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因为共有财产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某个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就构成无权处分行为。(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过权利人的事后追认或者在签订合同后取得对财产的处分权。这里的权利人,
    2023-06-08
    248人看过
  • 无权占有不享有留置权吗
    一、无权占有不享有留置权吗无权占有是有留置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由此可见,留置权也适用善意取得。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无论债务人是无权处分还是非法占有,只要债权人是善意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都可以行使留置权。二、留置权会消灭的一般事由留置权会消灭的一般事由:1.债务人履行债务;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3.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三、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留置权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财物;2.债务人不履行到
    2023-04-26
    288人看过
  • 有权占有才能无权处分吗?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意义上有广狭之别。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例如偷盗别人物品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无权占有。无权占有人不能对抗权利人返还原物的主张。土地占有权是使用权的前提吗土地占有权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使用权也是的;一般是不能分离的。占有是前提,只有占有才能使用,因此土地占有权是使用权的前提。但同时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
    2023-07-05
    358人看过
  • 无权占有人租赁房屋合同效力是什么
    无权占有人经授权租赁房屋合同效力是有效,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租赁房屋合同效力同样为有效;未经授权、未经追认的合同对权利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第三人承担。一、合同别人代签有效吗经当事人委托授权,代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代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或在法定期间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对方当事人有理由相信代签人有代理权限的,构成表见代理,该代签合同依然有效。二、请问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1、法律将无权处分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如果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有效;若未经权利人追认且无处分权人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
    2023-04-06
    382人看过
  • 无因管理是有权占有吗
    是有权占有。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所以,无因管理的主观状态不仅与恶意占有根本对立,与善意占有人的主观状态也大相径庭。有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有法律上或者原因的占有,如保管人,承租人,质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有权占有,主要是指给基于合同等债的关系而产生的占有。如: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对寄存物的占有。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例如基于租赁关系和留置权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有权占有。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
    2023-06-13
    237人看过
  • 留置权无权占有的情况
    1、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债务人可以另行提供担保,取代留置担保,消灭留置权。债的担保方式有许多,如保证、抵押、质押等,这些担保方式都具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作用。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方式,须经债权人认可,否则不能消灭留置权。由于留置担保属于法定担保,留置权的发生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不排除留置担保对当事人而言不是最佳担保的可能性。留置物归债权人占有但债权人却无法使用留置物,这实际上导致留置物的闲置,不利于留置物效用的充分发挥,也不利于经济流转。2、留置物占有的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存在的前提,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使得留置担保的基础丧失,因而构成留置权的消灭原因。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分两种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原因丧失占有,如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此情形下留置权当然消灭,且因其他原因重新占有时也不能恢复留置权。留置权在哪些情况下消灭1、法律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
    2023-08-10
    30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无权占有又称无权源的占有、无本权的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或者原因的占有,如对赃物,遗失物的占有。 无权占有是法律、伦理或社会规范所禁止或限制的结果。这种状态表明对特定资源或权益的支配权被剥夺,可能涉及财产、信息、权力等方面。无权占有通常... 更多>

    #无权占有
    相关咨询
    • 什么叫无权占有和有权占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并非一种民事权利,也不是一种物权,而是属于一种单纯的事实。占有人占有动产或不动产,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用益物权人、动产质权人、留置权人对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为有权占有;租赁权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借用人对借用物的占有、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承运人对托运货物的占有也属于有权占有。小偷盗窃他人物品等,属于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
    • 什么叫占有?什么叫有权占有、无权占有?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并非一种民事权利,也不是一种物权,而是属于一种单纯的事实。 占有人占有动产或不动产,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用益物权人、动产质权人、留置权人对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为有权占有;租赁权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借用人对借用物的占有、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承运人对托运货物的占有也属于有权占有。小偷盗窃他人物品等,属于无权占有。 无权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 合同无效占有合法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7
      依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人应当返还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占有的房屋和实际占有房屋期间所获的占有利益。因此,本案被告以原告未取得出租房所有权即不享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判决不予采纳是正确的。
    • 租赁合同有没有无处分权的独占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7
      视具体情况而定。无权处分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未经追认的或者不同意的,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需要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 无权占有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
      概念和法律效力不同。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意义上有广狭之别。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例如偷盗别人物品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无权占有。无权占有人不能对抗权利人返还原物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