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权占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21:32:27 147 人看过

一、什么是无权占有

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

无权占有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占有必须是公开进行的;第二,占有必须是排他的和实际占有的;第三,占有必须对土地的实际所有人是恶意的。

二、怎么理解民法上的占有

占有首先是一个民事法律中的概念。占有就是对物的实际控制和掌握,是指主体对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实际控制的事实或状态。刑法意义上的占有不同于民法意义上的占有。从民法意义上讲,占有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所有权分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占有权是所有权的基础,没有占有权其他三项权能就无法实现。民法中的占有,按其取得方式不同又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合法占有是指行为人通过法律规定的合法的形式对物进行掌握和控制。非法占有则是不合法占有或者说通过非法的途径实现占有。非法占有又分善意占有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无须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在占有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对某项财产的占有是非法的。

若有法律关系可以作为认定占有的依据,则不再考虑空间关系与时间关系(依据法律关系之认定的优先性)。须关注以下四种情形:

1、依辅助占有关系而成立占有。例如,对商场成列的货物,商场雇佣的售货员为占有辅助人,商场才是占有人。

2、间接占有。例如,甲将电脑出租(出借、既存)于乙,乙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

3、买卖(赠与)合同中的现实交付。例如,甲将出卖的货物现实交付给乙,甲的占有丧失,乙成为占有人。

4、抛弃占有。例如,甲将就手机扔到垃圾堆,甲对手机的占有丧失。若乙拾得该手机,乙原始取得手机的直接占有。

三、无因管理是有权占有

是有权占有。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所以,无因管理的主观状态不仅与恶意占有根本对立,与善意占有人的主观状态也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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