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离异未分的共有房产,现在能否进行分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0:35:54 450 人看过

离婚时共有房产没分割,后来想分割是可以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有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分割。如果离婚分割时存在共同财产未处理的情形,在离婚后一方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法院应该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一)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

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

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二)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

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

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在情侣分手时如何进行公平的共有房产分割
    一、在情侣分手时如何进行公平的共有房产分割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1.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在购房时,如果情侣之间有协议的,当然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2.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情侣双方对共有房屋的分割的范围、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过协商决定。3.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针对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分手时候的划分,人民法院会根据购房时候的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综合考虑,也会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二、离婚房产分割是否涉及税费离婚房产分割不涉及税费。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将共有的房屋产权划分给另外一方,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发生转移的,只不过是所有权由原来的两人共有变更为一人所有,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
    2023-10-05
    244人看过
  • 是否能够进行子女离婚房产的分割?
    不能够进行子女离婚房产的分割,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法律依据: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婚前财产离婚后能继承么?婚前财产离婚后是可以继承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可以继承的则可以继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2023-03-12
    346人看过
  • 离婚后尚未交付的安置房能否进行分割?
    【案情】2005年吴某(女)与胡某(男)登记结婚,共同居住在胡某在农村的住所,吴某将户口一同迁至胡某处,户主为胡某。2006年,吴某与胡某生有一子小胡。2012年5月,胡某在农村的房屋依法被征收,胡某作为户主与当地政府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该协议约定:安置房是对原有住房征收进行的补偿,按照每户的人口进行补偿,每人补偿标准35平方米。按此协议,胡某一家三口分得一套105平方米住房。2012年12月,吴某与胡某因感情破裂被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儿子小胡由胡某抚养,但未就安置房进行判处。2013年1月,吴某将胡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安置房的所有权进行分割,由胡某对吴某应得的安置房份额进行补偿。据悉,该安置房仍在建设中,尚未交付使用。本案中,吴某离婚后能否要求对尚未交付的安置房进行分割?【分歧】对于本案中吴某能否要求对尚未交付的安置房进行分割,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胡某与当地政府签订
    2023-04-30
    76人看过
  • 共同共有的房产,在分割时是否平均分配
    虽然共同共有代表各共有人不分份额对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在分割时还是会考虑各方对房屋所做的贡献等实际情况,并不绝对就是平均分配。一、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但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比例并不确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等的分割,因为对于分割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二、房产证上加名字有法律效力么如果有纠纷怎么处理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三、共同共有的概念及其法律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于同一项财产
    2023-04-02
    338人看过
  • 小产权房能否依据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小产权房为共同财产时需要作为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手小产权房是否能买二手小产权房一般不能买。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房屋,其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未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能上市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4
    62人看过
  • 未分割财产能否在离婚后再次分割手续
    一、未分割财产能否在离婚后再次分割手续没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再次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要求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1.当事人是自愿进行财产分割的
    2023-10-10
    465人看过
  • 离婚房产未满2年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未满2年可以进行分割。按照规定,离婚夫妻如果不就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作出处理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会给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离婚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2023-03-08
    449人看过
  • 能否在财产未分割清楚前先行离婚
    该诉讼可先行宣告解除婚姻关系,而财产部分则视情况可另行进行独立案件审理和裁决。具体而言:1.如在提起离婚诉讼之时,便同时主张分割财产的诉求,那么法庭应在离婚判决过程中一并审慎处理,针对涉及的财产问题做出明确评断和裁定。2.但若当事人在提出离婚诉讼时,仅提及了情感纠葛及身份地位等问题,对于财产部分并未有所主张,那么当事人可在日后另行以独立案件提出财产争议的请求。3.即便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后,再次发现存在尚未进行财产分割之事宜,当事人亦有权通过独立案件的方式对相关财产权益进行追溯并加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
    2024-08-12
    136人看过
  • 恋人分手后共有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1)恋人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合理确定。(2)由于房屋产权的不可分割性,以及恋人关系和感情基础的断裂,共有房产通常采取折价分割或变价分割的方式。司法实践中,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结合诉讼效率原则,以折价分割为多。但如确不适宜折价分割,或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采取变价分割的,也可由双方先行出售共有房产后,由法院对出售所得房款予以分割。对于采取折价分割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双方的经济能力。对于采取折价方式分割房产的,具体由哪一方取得房屋、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向另一方支付对价,首先应当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尽量确保取得房屋的一方有偿还剩余购房贷款等债务及尽快向对方支付折价款的能力。如双方均明确表示不要房产、只要房屋对价款的,或双方均明确表示
    2024-05-02
    437人看过
  • 按揭未办理房产证离婚分割能进行吗
    按揭未办理房产证离婚分割不能进行。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使用。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应该如何分割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房屋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未支付全部购房款而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按照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离婚时双方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
    2023-02-25
    157人看过
  • 离婚前共有的安置房,离婚后能进行分割吗?
    女子李某与王某婚后同王某的父母居住在王父位于某村的住宅,后该屋拆迁,王父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按人口数量选择安置房,拆迁部门按照现有安置人口,即王父、王母、李某、王某4人,安置给王父A、B两处安置房,并支付相应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拆迁后李某与王某离婚,因B处房屋已经售出,李某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分割A处安置房屋。法院审理后判决:王父等人将A处房屋交由李某居住使用。农村村民结婚后,女方户口迁入配偶所在村集体,所居住的宅基地房屋拆迁,对于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配?如果是婚前已就个人房屋拆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婚后取得了拆迁安置房,那么该房屋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内双方对房屋有共同加盖行为,婚内与第三方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或者是根据家庭安置人数取得拆迁安置房,那么,即使宅基地使用权及加盖前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拆迁安置房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本
    2023-05-06
    490人看过
  • 协议离婚分割后的财产复婚后能否进行分割
    原告伍某某与被告漕某于1982年经人介绍相识,1985年举行结婚仪式,不久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2月21日生一女,1988年7月24日生一子,现子女均已独立生活。2008年6月2日,原、被告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λ于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凌庄的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有权变卖,帕萨特轿车一辆归原告所有。2008年6月28日,原、被告又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复婚手续。2008年8月28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但认为,λ于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凌庄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同意予以分割。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原告要求分割的房屋否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重新予以分割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λ于淮安市淮阴区凌庄的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其理由是:房屋是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理应属于
    2023-06-04
    73人看过
  • 长辈所赠房产,离婚时能否进行分割?
    长辈赠与的房产离婚可以不分割。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子女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确定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明确赠与子女夫妻二人,或者登记在子女夫妻二人名下,属于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离婚房产可以不分割吗,是合理的吗离婚房产可以不分割,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是合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接受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归夫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
    2023-07-03
    171人看过
  • 离婚未分割的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吗?
    一、离婚未分割的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吗?离婚未分割的房产属于共同共有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根据上述规定,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需要具备二个条件:第一、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第二、需要有书面的约定,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接受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接受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归夫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这意味着房产登记本身不是确定房屋产权最终且不
    2024-01-25
    42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离婚后财产分割已经完成,若发现尚有未分割的财产,是否还可以进行分割?
      台湾在线咨询 2025-01-09
      在法律层面,如果婚姻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决议,但后来对于某些尚未分配的财产产生异议,希望重新划分,那么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裁决该等财产的划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当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附带不取消协议时,这种情况下的申诉和请求,如想要撤回财产分配协议或者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人民法院都会予以受理。同样地,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或出售先前共同财产的恶劣行径,且具备确凿证据,那
    • 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现在还能分割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未分割现在还能分割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
    • 承租的公产房在时能否进行分割?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居住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因此:若双方结婚已有五年,因此女方可以主张此房产承租权的分割,但是分得承租权的一方应该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 离婚后发现财产没有分割,还能进行分割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1、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之后可以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一致的,也可以诉讼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处理作为诉讼理由起诉要求分割的,能够查实该财产属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而这一情形可能存在特殊情况,例如相应财产并非双方当时没有进行分割或是发生了遗漏,而是一方采用隐藏、转移等方法隐瞒了夫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