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3:39 169 人看过

一、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他方式主要指入股。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据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继承等。

三、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它既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自治组织之间,还可能发生在农民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之间。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行政机关依据职权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少数事项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磋商谈判,自行解决争议。调解是指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从中进行沟通、斡旋,使纠纷当事人自行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2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如何获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方式主要有三种:颁发、补发和换发。颁发方式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并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登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实行家庭承包的,按照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告土地承包方案、承包人和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部门对发包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
    2023-08-09
    446人看过
  • 农村四荒土地何人可以取得承包经营权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土地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其中,实行承包经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折股,分享承包费等收益;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经营的收益中获得股份分红。这样,无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承包“四荒”土地,都能够以股份分红的形式获得定的利益,这样既有利于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别是没有承包能力的成员的利益,也可以避免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
    2023-04-14
    25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需要什么证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需要什么证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需要下列证件:1.本人申请书;2.本村介绍信;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如下:1.
    2023-06-19
    151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怎么办
    一、承包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怎么办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和疏导下,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使其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3)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按照仲裁程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作出裁决的活动。(4)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解决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活动。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管辖部门有哪些若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管辖部门为乡政府、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农村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承包合约从成立之日开始生效、因土地承包经营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协
    2023-05-06
    38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规定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通过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创设,这是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以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4-19
    260人看过
  • 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都能干什么
    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可以合法使用该土地,将其作为耕地、林地等土地类型进行使用。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实就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2023-08-01
    206人看过
  • 哪些土地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吗《民法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规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
    2023-04-01
    393人看过
  • 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
    一、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1、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以股份方式投入到公司中,农民根据自己的选择,既可成为公司员工,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选择外出打工,不参与土地经营。2、入股农民(股东)可以凭借拥有的公司股份,按股分红。3、公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法人财产,投资经营,获取利润,从而实现农民增收。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
    2023-05-06
    42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资合作社的现实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钱领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资合作社的现实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资合作社的现实存在的内容有: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2005年1月7日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2009年,浙江、重庆、天津以及山东等省、市纷纷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合作社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了相关程序。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钱领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有钱领,可以领取以下几种补贴:1.粮食补贴:水稻直补的补贴标准是每亩地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的标准是每亩地81.5元。2.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始终坚持政策公开、直补到户的原则。3.农资补贴,农民购买农资也是有补贴的,比如你买化肥、农机等补贴。4.土地补贴
    2023-05-30
    8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取得人民法院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案件作出了规定。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1、承包合同纠纷;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5、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特有的不动产用益物权的物权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与土地使用权概念相混淆的现象。土地使用权也是一项用益物权,属于传统民法中的地上权范畴。地上权和永佃权均溯源于罗马法。地上权在罗马法上的定义为:“使人充分享用某一建筑物或其中一部分的、可转让并可转移给继承人的物权”。]现代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地上权的解释有“地上权为建造房屋、隧道、沟渠等工作物及培植竹林、树林,使用他人土地之权。”还有“地上权是因在他人所有的土地有拥有建筑物等作业物或竹木而使用该土地
    2023-08-05
    264人看过
  • 土地流转后如何获得承包经营权
    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有:(一)创设取得,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二)移转取得,受让人与承包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4-04-19
    440人看过
  •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的抵押
    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一、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吗?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但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只能适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上述农村土地,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三)须经发包方同意抵押。二、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可作为抵押物的包括: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借款人可以向担保公司提供上述抵押品。三、互换土地后发生征地怎么办互换土地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互换承包地协议,双方意
    2023-06-24
    26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情况下会取消资格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登记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情况下会取消资格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情况下会取消资格。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同时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等证书,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制度。目前,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含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
    2023-06-02
    39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证错误怎么办
    可以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由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承包方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向提出申请的承包人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2024-05-01
    19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是否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只要你与村里或组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就享有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也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对于你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承包土地多长时间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物权法》第126条第1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 怎么获得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是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经营者享有土地补偿费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经营者不享有土地补偿费。土地赔偿的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
    • 请问关于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取得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9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三,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