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的分割、部分灭失或者转让,被担保债权的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均不影响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仍然能够完整地行使其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前,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担保物权。担保物的一部分灭失时,其他部分仍担保债权的全部。担保物因分割而属于不同的人所有时,各部分仍各自担保债权的全部。
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一、担保物权的特点
担保物权作为物保的区别于人保保证的特性,它具有以下的特征:
1、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
2、物上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等。其中,对担保人行使的权利,又称保全权。
3、价值性
担保物权人享有物上请求权;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其法理依据在于担保物权乃价值权,即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物取得一定价值为内容,此与用益物权以标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形成鲜明对比。是故,若有人故意减损担保物的价值,即危害了担保权人的权益,后者当然有权制止(物上请求权);若担保物的价值形态发生转变,担保权人的权利仍及于转变后价值形态(物上代位性)。
4、不可分性
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之债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抵押权的不可分割性包含哪些内容
抵押权的不可分性主要包含五个方面的含义:
1、抵押物一部分灭失,残存的部分仍担保债权的全部;
2、抵押物被分割的,每个分得人分得的部分抵押物仍担保债权的全部;
3、债权一部分消灭的,未消灭部分仍对抵押物全部行使权利;
4、债权被分割的,每个分得人分得的部分债权仍对抵押物全部行使权利;
5、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价值上扬,无权减少担保物;抵押物价值下跌,债务人无义务补充担保。
-
费用性担保物权优先于融资性担保物权
152人看过
-
债权担保与物权担保有什么不同
113人看过
-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
117人看过
-
债的担保和担保物权是什么
259人看过
-
担保物的价值权性
126人看过
-
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什么?
264人看过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
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可以分为哪些种类,担保物权的分类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9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有以下分类: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指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意定担保物权,指依当事人的设立合同而成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为典型的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通常是为担保一定的债权而成
-
担保物权中提到请求权是指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等。其中,对担保人行使的权利,又称保全权。
-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意义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1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发生了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情况,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因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金或保险金等进行优先受偿。
-
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4阶段性担保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房屋用于贷款抵押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自然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
-
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人是指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8法律分析 担保物权人通常是指债权人,即依法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