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合同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6:50:12 330 人看过

一、地役权合同形式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地役权的取得与消灭

地役权因以下原因而取得:

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经由设定行为取得地役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以合同行为设定地役权;二是单独行为,如遗嘱行为设定地役权。

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一是因时效而取得,仅限于继续并表现的地役权;二是因继承而取得。

地役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的物权灭失的原因,但地役权不但因为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而消灭,也因需役地的灭失而消灭。

2、目的事实不能。设定地役权的目的事实上不能实现,即供役地事实上不能再供需役地便利时,地役权消灭。例如汲水地役权因供役地水源枯竭而消灭。

3、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地役权因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而消灭:第一,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地役权人滥用地役权包括多种情形:地役权人不按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并且导致了土地的永久损害,譬如供役地为耕地,而地役权人将其用途改变,使之无法耕种;地役权人不按土地的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经供役地权利人多次警告、挖掘池塘养殖等;地役权人超越地役权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供役地,妨害供役地权利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虽经供役地权利人多次交涉仍不改正;地役权人利用供役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等。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在有偿地役权合同履行中,需役地一方当事人按照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向供役地一方支付费用是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若交费义务经过权利人在合理期间两次催告仍不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则供役地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地役权关系。

4、抛弃。地役权人如将其地役权抛弃,供役地则因之恢复其无负担的状态,地役权归于消灭。但如果是有偿的地役权,地役权人抛弃地役权后,仍应支付地役权全部期间的租金。

5、存续期间的届满或者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地役权如有存续期间,因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其设定行为附有解除条件的,因条件的成就,地役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否则,若因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地役权合同的范本

立契约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x市xx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土地东部x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附图表于后。

第三条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条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30年为限。

第七条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1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合同相关文章
  • 什么是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1、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2、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3、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4、利用目的和方法5、利用期限6、费用及其支付方式7、解决争议的方法。(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什么是地役权啊?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二、地役权是法定的吗法定地役权是指虽然没有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由于某种客观事实的出现而根据
    2023-03-11
    456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和谁签
    地役权合同
    和供役地人签署。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收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因此,地役权有以下特点:1.按照合同设立,即当事人之间必须有设立地役权的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住所,供役地与需役地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等。这与相邻权不同,相邻权是法定的,不需要约定,是无偿的。2.地役权是利用他人不动产。3.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4.地役权的设立采取对抗主义,即,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按照我国土地制度,地役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土
    2023-03-01
    90人看过
  • 地役权是从合同吗
    地役权是合同,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一、地役权的获取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他物权。地役权因以下原因而取得: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经由设定行为取得地役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以合同行为设定地役权;二是单独行为,如遗嘱行为设定地役权。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一是因时效而取得,仅限于继续并表现的地役权;二是因继承而取得。二、地役权的取得有什么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他物权。地役权因以下原因而取得:1、基
    2023-03-09
    129人看过
  • 地役权自地役权是不是合同生效时设立
    是的,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地役权设立后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地役权人的权利:(1)使用供役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权利人为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此,地役权的实现必须以使用供役地为条件。地役权人可以按照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方法,行使其使用供役地的权利。(2)从事附属行为的权利地役权人为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为必要的附属行为,例如地役权人为实现其取水权,需要从供役地上通行。(3)设置附属设施的权利地役权人为了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2、地役权人的
    2023-02-16
    476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地役权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以及要式合同,诺成合同等合同,除此之外还可以是无名合同等。一、一般常见合同类型有哪些?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代价,而无偿合同则不需要。在我们生活中,保管合同、借用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若无约定支付保管费和借用费,则属于无偿合同,反之属于有偿合同。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二、地役权合同的内容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
    2023-03-07
    286人看过
  • 居住权合同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一、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离婚后取消居住权吗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房屋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3-13
    10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3]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 更多>

    #地役权合同
    相关咨询
    • 地役权合同有哪些形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23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地役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几项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地役权表现形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1、通行地役权。即以在他人土地上通行以便到达自己土地为目的的地役权。2、有关水的地役权。具体包括:(1)取水或汲水地役权,即为了需役地的便利在供役地上取水或汲水的权利;(2)导水地役权,即利用管道或沟渠经过供役地把水导入需役地的权利;(3)排水地役权,即把生活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供役地或经过供役地排向他处的权利。3、眺望地役权。即为了确保在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中能够眺望风景,约定供役地的物权人
    • 地役权合同是否要采用书面形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2
      是的。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地役权合同式是什么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30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
    • 设立地役权应采取什么形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8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利用或限制他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使用来提高自已不动产的效益,这一般是基于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这时候他人的不动产就被称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就是需役地。比如说张三在海边有一套三层别墅,他特别喜欢每天早晨从阳台上欣赏海景,而在他家前面有一套当地居民李四盖的二层小楼。某日他听说李四要加盖楼层,于是他找到李四,提出给其一百万要求其停止加盖楼层,李四同意并签订了书面合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