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果仍有登记生效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要件主义两种立法例。登记对抗要件主义指登记对动产物权变动的行为只具有确认和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所谓登记生效要件主义,即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的设立、转移、变更和废止等事项非经登记不得生效的立法体制。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动产登记的效力规定较为混乱,两种立法例并存。因此应该统一。而统一的目标应为建立动产物权登记的对抗主义原则。这是因为,首先,对于应当登记的动产的物权变动,若实行严格的登记生效主义,不利于动产交易的便捷,反而会增加动产交易的费用和动产登记机关的负担。
其次,登记生效要件主义适用动产抵押的余地相当有限。最后,同为动产,在权利变动时应实行相同的制度,若对其实行不同的公示制度,必然会增加法律适用的冲突,显然这是非理性的选择。另外,从世界范围看,动产物权登记的对抗要件主义更具有广泛性和可行性。这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说明:一方面,对于船舶、航空器,国际通例是,其登记的效力为登记对抗主义;另一方面,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承认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皆确认了登记公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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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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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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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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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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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对抗主义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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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应当确立物权登记,已成为中国理论界和立法者的共识。 较之于不动产物权登记与船舶、航空器物权登记,物权登记尤其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可谓物权法草案的一项创新。将机动车物权登记纳入物权法体系,一方面是对既有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充实与发展,另一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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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登记生效主义还是对抗主义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地役权采用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生效主义。 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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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5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为:在没有征得预告登记人的同意,如果出卖人再次对该不动产进行处分,并不会产生物权效力。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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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对抗还是登记生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使用权在批准时就生效了,当然不符合规定了,政府取消使用权后停止,登记的肯定是合法宅基地,违法宅基地即便登记了以后调查核实也得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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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与物权转移登记的对抗效力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所有权保留与物权转移登记的对抗效力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此时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否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直接影响所有权保留的效力。如甲将价值20万元的汽车卖给乙,约定分2期将款付清后该汽车的所有权即归乙所有,而在交付汽车时,甲将汽车的产权过户到乙的名下,但乙未按约定付款,此时,该合同中的保留条款是否具有对抗效力。笔者认为,虽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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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指不动产登记的效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2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力来看,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和权利正确性的推定效力。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房地产登记效力如何?,各国由于基本国情和历史传统差异,房地产登记的效力也不同。关于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学术界也有不同的观点: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要件主义模式之争。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根据登记对抗主义,不动产产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