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死者生前尚未领取的征地补尝款算不算遗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4:52:15 269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收益。

一、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二、农村户口还没有承包地有补偿款能拿到吗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开发补偿算不算遗产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开发补偿算遗产,能继承。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只要农村土地开发补偿金是继承人在生前所得,且来源合法的,农村土地开发补偿就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死后被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一、遗产分割要怎么保留胎儿遗产分割时按照法律规定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被继承人的债权是否属于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的债权属于合法财产,只要被继承人的债权没有违法情形,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
    2023-04-02
    214人看过
  • 在农村承包土地补偿款是不是遗产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补偿款是不是遗产?征收农村承包土地的补偿款不是遗产,因为征地补偿款是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在承包期内,该户内部分成员的死亡并不影响整个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只要作为承包单位的户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发生继承关系。户中的某个成员死亡的,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征地补偿款当然由其他成员依法享有。二、遗产的范围有哪些?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
    2023-04-29
    19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补贴怎么领取
    1.粮食补贴粮食补贴包括大米补贴、小麦补贴、玉米补贴、大豆补贴等四大类,有些地区可能有花生补贴和特殊补贴。大部分地区的大米补贴已升至每亩250元;小麦补贴需要征求当地政府的意见,因为并非每个地区都有小麦补贴。如黑龙江省大豆补贴以320元/亩为基础,大豆补贴呈上升趋势。玉米补贴以黑龙江省补贴为基础,补贴标准为25元/亩,具体补贴标准区域不同。2.农业补贴其中,农民也有补贴,如购买化肥、农机等补贴,其中农机补贴不必多说,各省都出台了详细的补贴项目,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网站上找到相关的补贴标准。3.改进种子补贴改良后的种子补贴国家一贯坚持全面覆盖、家庭直接补贴、开放政策的原则,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只要是玉米、小麦、花生等的种植者,就可以申请补贴。4.土地流转补贴如果你承包土地,没有放弃的情况,可以得到超过1000亩的土地,可以得到一大笔补贴。补贴国家规定它是发给承包商的。请
    2023-03-08
    23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么,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么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土地经营权转包是承包方自主决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或者无偿地转移给其他农户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转包应及时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二、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有:1.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是基础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2.经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人同意,这是必要的。要知道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意味着承包人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失去了在农村的生活保障。所以基于这一点考虑,承包人在转让土地经营权时,经发包人同意是必要的。并对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转让,发包人都应当准许。3.受让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如果受让方是从事工业、商业等生产经营的人,那么即使承包人想要转让也是
    2023-06-18
    16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一、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1)可以,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应分两种
    2023-02-21
    3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算集体经济吗
    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一个村民所有,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如果已经有合作社或者村民小组,那么就归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一、集体土地承包交哪些税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三、关
    2023-04-01
    49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如何划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是否归受让方所有一、案情简介陈某与王某同为A村村民。在二轮土地延包中,王某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与A村村委会签订了9.7亩耕地的承包合同。2002年,陈某与王某签订一份《耕地转让契约》,约定,王某将其家庭承包经营的9.7亩耕地中的3亩转让给陈某。签订当日,陈某即付清了转让款,王某也交付了土地。A村村委会在该《耕地转让契约》上盖章同意。2009年,案涉土地被依法征收。陈某向A村村委会领取了被征收土地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王某诉称,案涉土地登记在其名下,陈某无权享有土地的征收补偿款,故诉请陈某返还已领取的土地补偿款。陈某辩称,案涉《耕地转让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经A村村委会同意,该契约合法有效,故其有权领取案涉土地的征收补偿款。应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二、法院裁判情况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转让契约,但陈某并未与发包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且
    2023-11-23
    29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具体包括哪些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取得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具体包括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具体包括: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1)基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而取得;(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而取得;(3)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取得。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可以基于继承而取得,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根据民法典可以取得其承包经营权。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履行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担保,债务人不按
    2023-04-24
    146人看过
  • 征地补偿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吗
    征地补偿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为如果是属于征收基地所拥有的土地的话,那么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2023-02-28
    45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何办理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用途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是: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具体用途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用来抵押贷款;2.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农民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以获得流转租金增加个人收入。3.所承包的土地在被征用时可以获得补偿;4.部分地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农业补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为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土地流转、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提,能够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让农民的财产权益依法得到有效保护。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如何补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4-24
    21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规定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通过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创设,这是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以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4-19
    26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特征区别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特征区别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特征区别主要体现在其权利性质上。1.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的一部分,具有身份性和成员性,它更多地体现了村民与集体之间的特殊关系。2.而土地经营权,则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范畴,具备物权的排他性,即权利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标的物的权利,可依法对抗他人的侵害。这一区别奠定了两者在法律地位和权利行使方式上的根本不同。二、土地承包两种权利内容及放弃标准1.在权利内容方面:(1)土地承包权主要涵盖了承包土地的权利以及在其他承包方式中的优先权,这体现了村民在集体土地分配中的优先地位。(2)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具体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核心权利。这些权利构成了农民利用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2.至于权利放弃的标准,两者也有所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通常表现为不参与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而承包经
    2024-07-21
    150人看过
  • 法院驳回承包地征地补偿款不能算遗产
    农村家庭成员的土地被征收后获得的补偿款能作为遗产吗?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产纠纷案,判决认定土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范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居住在乌鲁木齐新市区安宁渠镇某村的张某、张甲、张乙、张丙及张丁是都马某的子女,其中大哥张某于1984年去世,留下妻子钱珍和张丙等4个子女。因丈夫早逝,马某与四儿子张丙居住在一起,户籍登记在小儿子张丁名下。1999年,在安宁渠镇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时,马某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3.4亩土地。2004年6月,马某因病去世。2013年,因修路张丙承包的16.6亩土地中有一半被征收,他获得补偿款178万元。张甲、张乙、张丁以及钱珍认为,张丙种植了母亲马某的承包土地,其被征收的8.3亩承包土地中应包含母亲承包土地的一半(1.7亩),征地补偿款36.5万元应认定为马某的遗产,依法由合法继承人按份额继承。今年1月,张甲、张乙、张丁、钱珍与
    2023-05-03
    73人看过
  • 实行家庭承包的,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村集体(以下简称“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对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颂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在我们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如果是万一土地使用证办错了,填错了基本的信息,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办理的。另外,我们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对于不同的土地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是有不同的流程的,
    2023-08-17
    7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农村承包的土地算不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而你所说的几种土地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请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收入算遗产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3
      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
    • 农村土地承包纪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能作遗产继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7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个人承包取得的收益可以依照的规定继承,所以在承包土地的款可作为遗产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
    • 农村承包田的经营权算不算遗产。农村承包田的经营权可不可以立?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不算遗产,规定土地属于国有,个人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不能办理继承。规定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死亡,和死者同一家庭生活的本地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在承包期以内,继续使用土地。
    • 农村承包的地使用权算不算遗产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
      不算遗产,规定土地属于国有,个人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不能办理继承。规定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死亡,和死者同一家庭生活的本地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在承包期以内,继续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