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是否自合同生效时生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7:35:38 401 人看过

不动产物权是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且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一方成立的合同,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生效吗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并不是在转让合同成立时生效的,而是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生效的,未办理登记的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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