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0:02:20 78 人看过

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离婚时分割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宅基地具有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上盖房屋具有相应产权证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宅基地及房屋进行分割,但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不能随意转让,根据房随地走原则,房屋也不能随意转让。

农村离婚宅基地及房屋怎样分割

根据离婚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财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补偿房屋。当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将财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处理:

1、分割原则。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离婚时首先要区分争议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分家析产,确定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份额。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2、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地产与特定宅基地使用权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的,农村房地产只能出售给同一村的村民,不允许出售给其他村的村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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