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约定永久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7:04:51 398 人看过

离婚时永久居住权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中做好约定。离婚时应当对房产所有权和居住权进行约定,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归属方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设立房屋居住权时,意味着居住权所有人可以对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离婚孩子有居住权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归孩子,则孩子的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孩子的抚养方有居住权;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判定归属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则孩子仍然享有居住权,但抚养方不享有居住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因此离婚后未独立生活的孩子是有居住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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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9日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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