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居住权会消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21:38 101 人看过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消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如下:

1、居住权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自由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例如,住宅所有权人给未成年人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至居住权人成年时消灭,作出如此约定的,居住权人成年时,居住权即消灭。再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居住权消灭,作出如此约定的,约定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因期限届满消灭的,居住权人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死亡。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由约定居住权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一般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

一、居住区消灭的法律后果

1、房屋的归还。除因房屋标的物等原因而消灭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消灭时,有归还房屋的义务,如果居住权是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的,则其继承人有归还房屋的义务。

2、附属设施的取回。居住权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为了正常居住使用房屋可在房屋内设置一些设施,同时,也可对房屋进行装修,这些设置并非房屋的结构组成部分,居住权消灭时,居住权人对其仍享有所有权,可将上述设施取回,但要恢复房屋的原状。

3、费用的偿还。居住权存续期间,对于房屋的特殊修缮费用应由房屋所有人承担。当房屋须进行特殊修缮时,居住权人可通知房屋所有人进行修缮,房屋所有人未进行修缮,而该修缮又确有必要的,居住权人可自行修缮,居住权消灭时,房屋所有人应偿还居住权人支付的修缮费用。

二、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1、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法律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6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居住权可以从什么时候消灭
    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丧失。居住权是利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的存在,不能转让或者继承,随着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可以进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3-08-09
    101人看过
  • 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什么情况下能获得居住权
    一、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的义务: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二、居住权人什么情况下能获得居住权居住权人获得居住权,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情况: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2.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三、居住权是什么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
    2023-05-06
    9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消灭那些债务,债权债务
    在下列情况下,债务将被消:一、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清偿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达到债务目的,债务当然会被消灭。这是债务消除最常见的情况。第二,债务抵销。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第三,债务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后,或者因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况而终止,债务自然消除。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一)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1、当事人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到期清偿债务;2、抵销,双方之间按照法律规定,相互抵销债务;3、提存,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志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
    2023-08-09
    233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消灭失效
    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即时消灭。(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一、重大误解合同撒销期限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为九十日。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的一般自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023-03-13
    372人看过
  • 居住权的消灭时间是什么时候
    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丧失。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存在,不能转让或者继承,并随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一、房屋永久居住权怎么增加房屋永久居住权去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居住权手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民法典对居住权与抵押权怎么规定的关于居住权与抵押权的规定如下: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2023-04-06
    181人看过
  • 担保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消灭
    在下列情形,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债务全部消灭。须注意:若主债权部分消灭,因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并不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均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须向相对人作出,但无须任何人同意;(4)担保物因不可归责于担保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无代位物(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的,担保物权消灭;(5)混同。担保物权与所有权人成为同一个人的,担保物权消灭;(6)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保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7)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一、到期债权可以作为担保方式吗到期债权可以作为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下,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担保财产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在借贷、买
    2023-06-29
    384人看过
  • 为什么会出现合同消灭的情况
    合同消灭的原因:(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消灭的情况都有哪些合同消灭的情形如下:1、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3、提存,我国公证机关负责办理提存事务;4、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5、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7-07
    445人看过
  • 民法典中长期居住权有效吗,居住权消灭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长期居住权有效吗房屋居住权期限是长期的,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但视为约定不明确,如果双方没有补充约定的,房屋所有人给予合理期限后,可以解除房屋居住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消灭的情形1、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
    2023-06-17
    118人看过
  • 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况
    票据权利的消灭票据权利的消灭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票据权利不复存在。票据权利消灭之后,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消灭。在一般情况下,票据权利可因履行、免除、抵销等事由的发生而消灭。这里主要说明票据权利因时效而消灭的情形。我国民法确定的时效主要是指消灭时效,这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引起权利丧失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四种:第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这是有关付款请求权的时效规定。依此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享有的付款请求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的付款请求权,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其权利归于消灭。第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这也是有关付款请求权的时效规定
    2023-06-06
    289人看过
  • 质权因哪种情况消灭
    一、质权因哪种情况消灭(一)被担保债权的消灭动产质权为担保债权而存在,与所担保债权共命运。债权消灭的,质权消灭。担保债权可因清偿、混同、抵销、债务更新原因等消灭,故上述原因也可导致动产质权的消灭。(二)质权的抛弃及质物的任意返还质权为质权人的财产权利,质权人有权抛弃质权。在质权人绝对抛弃其质权时,质权当然因抛弃而消灭。质权人任意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或者质物所有人的,质权消灭。动产质权是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存在和存续要件的,并且质权不得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设定。只要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或者质物所有人,不论其返还的目的如何,质权均消灭。出质人或质物所有人占有质物的,推定质权人已向其返还质物。(三)质物占有的丧失质物占有的丧失,从广义上说,包括质物的任意返还,这里仅指质权人因质物遗失、被盗、被侵夺等原因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在质物丧失的情形下,因第三人的行为为分割质权,质权人得基于质权请求不法占有质物
    2023-05-06
    308人看过
  • 居住权在哪些时候消灭
    一、居住权在哪些时候消灭1、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且居住权还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需要登记吗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3-06-12
    166人看过
  • 抵押权消灭的情况如何
    抵押权消灭的原因是导致抵押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抵押权本质上是一种担保物权,其设定一般有一个期间,是一段时间内的物权,不像所有权那样具有永久性。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的消灭既有一般的物权消灭原因,也有担保物权的原因,有其独特的原因。第一,抵押物的标的物已经丧失,没有替代物。标的物灭失是物权消灭的一般原因。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法律上,都可以因抵押标的物的灭失而消灭。但是,抵押权是对抵押物拍卖价格的优先受偿权,本质上是价值权,具有代位权的性质。因此,在担保期间,抵押物灭失时,如果存在保险金、赔偿金、赔偿金等代位求偿权,由于价值仍然存在,抵押权可以存在于保险金、赔偿金、赔偿金中,抵押权并没有消失。二是消灭了主要债权。抵押权是保证主债权实现的从属权利。与有担保的主债权相比,抵押权具有绝对的从属地位。主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也消灭。有担保的主债权可以因以下原因而消灭:1。债务人或
    2023-05-08
    175人看过
  • 哪些情况担保物权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一、未进行登记担保物权是否生效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担保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2、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前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您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他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
    2023-04-06
    395人看过
  • 法定代理权消灭的情况
    法定代理权基于亲权和监护权而取得,导致法定代理权消灭的情况有如下一种:(1)法定代理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死亡,其法定代理权自然归于消灭。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已无法代理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其法定代理权也即行消灭。(2)被代理的当事人取得或恢复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是由于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而代为诉讼的。在诉讼进行中,如果未成年的当事人达到成年而取得诉讼行为能力,患精神病的当事人痊愈而恢复诉讼行为能力,他们便可亲自进行诉讼,法定代理权因此而消灭。(3)法定代理人失去对当事人的亲权或监护权、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进行中失去亲权或监护权,其法定代理权就随之消灭。例如,如果法定代理人是作为未成年当事人的养父或养母代为诉讼,其法定代理权在诉讼中随收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又如,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因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而被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时,
    2023-06-08
    18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2
      下列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1、除斥期间届满; 2、知道撤销事由后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明示放弃撤销权; 3、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抵押权消灭是在什么情况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30
      抵押权消灭的情况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等,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其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
    • 不安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1)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约能力。所谓“合理期限”,应是指先履行方中止履行至合同履行期届至的期间,即通常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如果合同已至履行期而后履行方仍未履行义务,则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为履行提供了担保。如果后履行方在合同成立时即为履行提供担保的,构成不安抗辩权不发生的事由,因为此时先履行方的履行利益已有充分的保障。但若后履行方在对方中止履
    •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的,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债务人履行完毕的 债务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市场习惯按质按量(即债所规定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金、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了完全的实现。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债因履行而消灭,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消灭债的最主要、最正常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最能满足人们需求的,是任何违约金等罚则不能取代的。 二、债互相抵消 1、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
    • 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会归于消灭?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探望权的消灭有下列三种情况:(1)被探望人死亡;(2)探望权人死亡;(3)被探望人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