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与仓单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9:11:27 261 人看过

仓储合同是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而仓单是象征仓储物品的物权凭证。前者在正常履行时用不上,后者则必须在提货时使用,否则保管人不会交还被保管物。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仓单始生效力。存货人以仓单出质应当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将仓单交付质权人后,质押合同始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仓储合同的仓单是有价证券吗
    仓单在经过存货人的背书及保管人的签署后可转让于任何人,任何持有仓单的人都可以向保管人请求给付仓储物。可以说,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本身又具有一些其他的性质:(1)仓单要记载一定的事项,是一种要式证券;(2)仓单属于文义证券,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仓单记载的事项决定;(3)仓单是自付证券,由保管人自己签发、自己给付;(4)仓单是一种物权证券或处分证券,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转移就同时发生仓储物的转移;(5)仓单是不要因证券,与提单一样,具有流通性,在已背书时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就可转让。
    2023-04-26
    257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中的仓单如何制作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一、保管人验收应当注意什么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人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付的货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状况。验收包括实物验查和样本验查。仓储物有包装的,验收时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者货物上没有标记的
    2023-06-27
    95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如何认定仓单的法律性质?
    仓单在经过存货人的背书及保管人的签署后可转让于任何人,任何持有仓单的人都可以向保管人请求给付仓储物。可以说,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实际上,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本身又具有一些其他的性质:(1)仓单要记载一定的事项,是一种要式证券;(2)仓单属于文义证券,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仓单记载的事项决定;(3)仓单是自付证券,由保管人自己签发、自己给付;(4)仓单是一种物权证券或处分证券,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转移就同时发生仓储物的转移;(5)仓单是不要因证券,与提单一样,具有流通性,在已背书时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就可转让。一、对仓单法律概念的理解对仓单法律概念怎么理解我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保管人出具仓单、入库单义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所谓仓单,就是指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法律文书。1、仓单
    2023-06-28
    368人看过
  • 《仓储合同》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违反仓储合同应如何承担责任?
    1、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仓储物的品种、数量、包装交付仓储物于保管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仓储物的,如果保管人要求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存货人还应当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如果保管人拒绝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包装等履行合同义务的,是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存货人承担。2、存货人在交付仓储物时,未依合同提交验收资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由于存货人没有交付有关的验收资料,保管人无法对仓储物继续验收入库的,保管人可以要求存货人补交验收资料;如果存货人不能补交验收资料的,保管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存货人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对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的验收差错和保管人的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仓储合同的仓储物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在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交付保
    2023-06-09
    355人看过
  • 仓单在仓储合同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应存货人的要求而出具的一种代表一定财产权利的法律文书。仓单既是存货人已经交付仓储物的凭证,又是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依据。仓单代表着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所有权关系,仓单持有人正是基于此所有权而得为仓储物返还请求权。仓单是仓库保管人签发的法律文书,所谓保管人签发的不仅包括保管人亲自签发的仓单,而且也包括仓管人的代理人和雇员所签发的仓单。仓单是对存货人签发的法律文书。仓单的分类仓单是仓储方出具的,载明持单人或权利人凭单可以在仓储方提取一定货物的权利凭证。实践中,根据制作仓单的机构是否为期货交易所可以把仓单分为标准仓单和普通仓单。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并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商品入库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提货凭证。因其有期货交易所的信誉保证,其流通性、变现性较强。普通仓单则是期货交易所之外的仓储机构出具的,载明存货人或持单人享有提取货物权利的凭证。从性质上讲
    2023-07-06
    398人看过
  • 仓储物流-仓储的内涵
    法律综合知识
    现代“仓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仓库”、“仓库管理”,而是在经济全球化与供应链一体化背景下的仓储,是现代物流系统中的仓储,它表示一项活动或一个过程,在英文中对应的词是“warehosing”,是以满足供应链上下游的需求为目的,在特定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运用现代技术对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进行有效的计划、执行和控制的物流活动。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仓储有以下五个基本内涵:1、仓储首先是一项物流活动,或者说物流活动是仓储的本质属性。仓储不是生产、不是交易,而是为生产与交易服务的物流活动中的一项。这表明仓储只是物流活动之一,物流还有其它活动,仓储应该融于整个物流系统之中,应该与其它物流活动相联系、相配合。这一点与过去的“仓库管理”是有重大区别的。2、仓储活动、或者说仓储的基本功能包括了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处理等六个方面,其中,物品的出入库与在库管理可以说是仓
    2023-06-05
    52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在以下哪些方面有区别
    一、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在以下哪些方面有区别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在以下方面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原则不同。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资格限制,仓储合同的被告人必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二、保管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保管合同纠纷期限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权利人自知道权利遭受损害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且知道行为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行为人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
    2023-07-19
    465人看过
  • 保税仓储合同
    不可抗力
    甲方,仓库,租赁,海关,保税,仓储保税仓储合同我公司是一外贸公司,经常因为货物进口需要租用仓库,跟一些保税仓库有合作,现在想要一份保税仓储合同范本作为我们签订长期合同的一个参考,想问一下大家有没有这样的一份合同,可以参考一下吗?律师回复解答:可以看看下面的这份保税仓储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保税仓储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和用途1.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幢的仓库以及办公用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仓库租赁面积经双方认可确认为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实际租赁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为______平方米。1.2乙方租赁此仓库用于______海关审批,验收合格的公用保税仓库。1.3此
    2023-06-09
    198人看过
  • 物流仓储合同
    法定代表人
    兹有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储存下列物资,储存期_________年,在储存期内有关事宜,均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协议条款执行。一、存货人│品名、规格│单价│数价│交货日期│储存仓库二、协议条款:1.仓储物验收及仓单_________2.储存场所及方法_________3.仓储物保险_________4.仓储物的提取_________5.仓储费_________6.违约责任_________存货方(盖章):_________仓管方(盖章):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银行帐户号:_________银行帐户号: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
    2023-06-14
    70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仓储物提取时间如何确定
    一、仓储合同的仓储物提取时间如何确定仓储物提取时间由双方当事人确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二、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偿金额。当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而且这种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时,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赔偿,以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惩罚性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不论其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必须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法定
    2023-04-30
    389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什么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仓单是提取仓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和联系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联系是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下列几点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除了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之外,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在保管物没有交付之前,虽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保管合同还不能算是成立。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是属于仓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合同的
    2023-03-18
    200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以及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一、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是在法律对仓储合同有特别的规定时,自然应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在法律对其未设特别规定的,法律关于一般保管合同的规定对其有适用余地。法律关于一般保管合同的规定与法律关于仓储合同的规定,系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如下: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
    2023-06-29
    95人看过
  • 仓储企业应怎样签发仓单
    仓储企业与货主签订合同,并根据货主的存货明细签发仓单。相关法律知识在仓储合同中,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未经核准登记而擅自从事仓储业务的,属超越其经营范围的经济活动。因此,存货人在寻找仓储合同的对方及订立合同时,应首先查明对方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凡是营业执照上没有仓储业务的,存货人不可与之订立仓储合同。对方的现有的、实际的经营状况也是签约前审查的重要内容。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虽有主体资格但经营状况不佳有不能履行合同之虞的企业或单位。为减少或杜绝被诈欺的可能性,签约时应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直接派人到对方单位进行资信调查,或借助于当地工商机关、公安机关、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了解其信用及履行能力。在对对方资信情况了解确切后,才决定是否签约。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应是合法的。标的物违法
    2023-06-15
    151人看过
  • 仓单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
    1、交易的标的不同:仓单交易的交易标的物就是仓单、是标准化的商品、属于现货交易的范畴,而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标准化合约。2、交易的履约金不一样:仓单交易的履约金为100%,期货交易的履约金为5-10%。3、交收的形式不同:仓单交易采用随时交收与即时交收相结合的形式;期货实行的是必须按合约规定时间进行强制交收的形式。(随时交收——成交之后随时可以提出交收,经过市场交割部匹配成功就交收;即时交收——成交了就进行现货交收)4、期货交易的风险较仓单要大得多。一、操纵期货市场罪怎么处罚量刑犯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
    2023-03-07
    36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与租赁仓储合同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租赁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因此,《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
    • 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储合同仓单质押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仓单质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具有一定数量自有资金,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仓储公司经典当行认可,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3、质押仓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 仓储合同的仓单能不能质押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7
      1、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 2、申请人是具有一定数量自有资金,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仓储公司经典当行认可,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 仓储合同,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加收仓储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 仓储房改造与住宅房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有一些区别但是也有很多的相同之处,补偿低的话,可以先要求重新评估,不行的话可以起诉对方,安置的选择不一定是合法的,因为在原地是不是还盖房子如果不该盖房子的话是可以异地安置的,但是如果该居民楼的话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是要具体看当地的拆迁政策的详细情况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