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1:11:48 152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和消灭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如同其他用益物权的取得方式一样,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从取得的性质来看,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从取得原因上来看,有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的,也有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的。笔者仅从取得的性质这一角度来分析我国农村宅基的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和意思为依据,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其原始取得的情况基本上只有审批取得一种,而且大部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都是通过审批的方式取得的。基于我国土地公有制的特殊性,《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并做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

依据审批的方式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前提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2]。城镇居民、一户多宅的人以及把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的农村居民不得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而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程序如下:

(1)农村居民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以户为单位);

(2)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进行审核,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

(3)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必须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以使用宅基地,不得在未获批准前擅自使用宅基地。

2、继受取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和意思为依据而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虽然法律严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受取得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主要表现为随房流转,具体情况如下:

(1)出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房屋建成后将房屋出租,出租房屋的同时也出租了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当然可以对其自由处分,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从属性,将房屋出租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转移,承租人在获得房屋使用权的同时取得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这是继受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最普遍的方式。

(2)赠与和遗赠。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赠与、遗赠给他人时,该他人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

(3)继承。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房屋的同时继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4)买卖。房屋所有人或抵押权人将房屋出售或拍卖、变卖后,买受人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分为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1、绝对消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绝对消灭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了,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宅基地不仅与其主体相分离,而且他人也未取得其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宅基地灭失。宅基地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宅基地因地震、火山喷发、河流改道、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不能恢复原状,不能继续使用或者灭失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当然如果只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附属设施灭失的,不影响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3]

(2)国家和集体的征收。国家和集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征收,并改变了该宅基地的用途的,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消灭,任何人不能再取得对该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2、相对消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对消灭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主体权利丧失和新主体权利的取得。简单的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相对消灭的情形即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受取得的情形,主要表现在因房屋的出租、出卖、继承、赠与和遗赠等行为而引起的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使用权消灭和另一方对该使用权的取得。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抛弃也可以导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使用权人的一种民事权利,虽然必须经由政府部门的审批才能获得,但使用权人可以以抛弃的方式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处分。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经抛弃而归于消灭,抛弃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权[2]P38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被抛弃后,该宅基地上的所有权恢复圆满状态,可以再设立新的宅基地使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宅基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
    2023-02-23
    145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不予批准的情形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
    2023-05-05
    17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一、有哪几类人可以确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对于有哪些人可以确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二、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什么
    2023-03-02
    5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什么意思
    农村宅基地
    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一、宅基地抵押相关的贷款政策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明确,要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
    2023-03-10
    45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二、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用?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三、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什么情形不予确权?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8、土地违法违
    2023-02-07
    44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要注意什么
    我国农村房屋是可以继承过户的,但房屋宅基地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要注意什么?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有哪些
    2023-05-05
    42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 更多>

    #宅基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什么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2、宅基地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 农村老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4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的含义及拓展: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经登记
    •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4-08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