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房屋的居住时长:租赁或购买公共房屋的居住年限分别是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8 03:50:12 432 人看过

住宅楼的居住权期限长短取决于所签订的居住权合同中规定的居住权期限,或者居住权人过世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住宅楼的居住权期限长短取决于所签订的居住权合同中规定的居住权期限,或者居住权人过世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住宅楼居住权期限长短怎么规定?

住宅楼居住权期限长短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所涉及。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确定居住权期限。合同约定居住权期限的,居住权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遗嘱确定的居住权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人可以继续居住,居住权人有权同等条件优先续期。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确定居住权费。合同约定居住权费的,居住权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遗嘱确定的居住权费按照遗嘱确定执行。居住权费按照月计算的,可以按年支付。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终止的,居住权费及其产生的利息归居住权人所有。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住宅楼居住权期限长短的规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住宅楼的居住权期限长短受居住权合同或遗嘱中规定的期限或居住权人过世时间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过世时,居住权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确定居住权期限,合同约定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遗嘱确定的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居住权期限届满后,居住权人可以继续居住,居住权人有权同等条件优先续期。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确定居住权费,合同约定费用按约定执行,遗嘱确定的费用按遗嘱确定执行。居住权费按月计算,可按年支付。居住权期限届满或终止时,居住权费及其产生的利息归居住权人所有。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住宅楼居住权期限长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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