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同住人死亡其配偶一般没有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要办理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人死亡配偶能否继承
155人看过
-
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
64人看过
-
民法典中配偶死亡房产能否过户
20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对抗所有权人
457人看过
-
婚前住所,配偶的居住权是否有限制?
69人看过
-
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
104人看过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
-
配偶死亡后,配偶的父母是否享有房屋居住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配偶死亡后,配偶的父母是否享有房屋居住权0分A和B是兄弟,两人书面约定由A作为父母的第一赡养人,父母居住在A的家中,直至父母无法自理为止。B将父母原房产出售后所得的一部分给予A(在书面约定中注明),另一部分自己占有(未在书面约定中注明)。A的父母户口迁至A处,后又迁至B处。后A去世,A的配偶C以及A的父母均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权,房屋产权过户给A的孩子D。至此,房屋产权所有人为D,而实际居住人为D、A
-
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配偶是否有权继续享受拆迁补偿款?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时,下列人员也视为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
-
承租人配偶有居住权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8承租人配偶可以一起居住,但二者享有的是债权,不享有作为物权的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配偶是否有权继承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7在您爱人生前或过世以后,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仍然可以继续承租,但均需要提出申请。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合同第七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