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本案中,肖女士和梁某采用夫妻约定来划分财产的归属。他们的约定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他们约定房屋产权归梁某所有,但同时约定肖女士对房屋拥有永久居住权,即可视为梁某在自己的物权权利上设定了限制,此限制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因此,梁某对该房屋不具有完整的物权(设定限制)。肖女士依此约定拥有的合法居住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广州租售同权无产权住房是必备条件么
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合理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这意味着,以后在广州租房,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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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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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居住权买卖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1房屋居住权买卖的问题1。拥有居住权的户主有没有权力出卖居住权2。购买这类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和有产权房子具体有什么区别。3。购买房屋居住权有何限制是不是仅限本地户口。4。将房屋居住权变为已购公房时补交款项还能折算工龄吗现在法律网解答如下:1房屋居住权买卖的问题1。拥有居住权的户主有没有权力出卖居住权2。购买这类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和有产权房子具体有什么区别。3。购买房屋居住权有何限制是不是仅限本地户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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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子是给孩子的,对居住权的问题怎么办?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9夫妻离婚后,房子是给孩子的,父母均有居住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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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居住权的法律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05离婚后房屋的居住权问题,需依据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该房屋的分配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仅在房屋租赁协议中约定对房屋具有居住权并不能进行出租。若未明确约定对房屋权利的限制,则可以进行出租。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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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与房产本有关系吗?购房是否拥有居住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27居住权是一种房屋的使用权限,与房屋的所有权并不等同。这意味着,即使您获得了居住权,也不能将其视为拥有房产证或房本。换句话说,居住权并不表示您已经直接拥有了房产证。 在购买房屋时,您是否能够获得居住权,将会受到您签署的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例如,在购买房屋时,如果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明确规定了买方有权享有居住权,并且依照法定义务进行了相应的居住权登记程序,那么买方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房产的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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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的子女是否具有在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中继续居住的权利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06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