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质权的放弃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20:43:06 384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质权的放弃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二、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有三处共同点:一、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二、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三、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但同时,它们又存在诸多区别:

1、标的物不同

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

其实,抵押权和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所交叉。至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要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来区别。除此之外,留置的动产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成立和保持要件有所区别

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不需要签订留置合同,在留置条件具备时,即可进行留置,不能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能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合同中没有相反约定。

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7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父母能否放弃子女的监护权
    监护权是不能放弃的,但是监护权是可以通过法院予以剥夺或者变更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共同将子女送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民法典房产是未成年子女的能否买卖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所以房屋是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没有权买卖。但如果是为了维护子女的权益,可以买卖该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8-01
    13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否可以放弃
    一、民法典中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否可以放弃对子女的探视权不能放弃,父母的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作为享有探视权的父母是不能抛弃探视权的,探视权性质与监护权相同,既为权利又为义务。离婚夫妻双方不可以协议放弃子女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法律规定的权利,离婚双方是无权协议放弃探望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如何行使探视权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
    2023-06-12
    195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解除权的放弃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合同解除权的放弃如何认定合同解除权人在解除权期限内,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或者作出放弃解除合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放弃合同解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第五百六十四条【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二、协议解除的程序合同的解除需要解除行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只是解除的前提,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当然且自动地解除。合同解除发生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之效力,除了具备解除条件之外,还必须经过一定解除程序。学理认为,合同解除的程序包括协议
    2023-04-12
    23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离婚主动放弃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抚养权是可以主动放弃的,但是另一方接受抚养小孩才能实现。当然放弃抚养权并不意味是断绝关系,依旧需要承担孩子成人之前的部门费用,具体抚养费要根据双方的协商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有关老年人的相关规定民法典有关老年人的相关规定如下:1、根据《民法典》【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
    2023-08-02
    363人看过
  • 民法典的最高额质权是什么,质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最高额质权是什么民法典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除适用动产质权节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九条【最高额质权】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十七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二、质权人有哪些权利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
    2024-02-03
    407人看过
  •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民法典
    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民法典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民法典是指债务人将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全部或部分地予以放弃,使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归于消灭。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条件如下:1.该债务是合法有效的;2.债权人放弃债务的意思表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债权人放弃债务的意思必须向债务人表示。4.债权人放弃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二、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包括通俗的来说:债权人就是借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钱的,是欠账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
    2023-04-07
    405人看过
  • 民法典放弃继承的声明在什么情形下是有效的
    一、民法典放弃继承的声明在什么情形下是有效的放弃继承的声明在遗产处理前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若是未回复的,视为放弃遗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什么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
    2024-01-12
    131人看过
  • 民法典放弃撤销权怎样认定
    一、民法典放弃撤销权怎样认定《民法典》中对放弃撤销权的认定是: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知道撤销事由后,仍以积极的行为与对方继续订立合同,甚至为履行合同积极作准备或积极履行合同;或积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起诉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申请撤销合同等;法定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的情形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
    2024-01-16
    444人看过
  • 民法典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人
    一、民法典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人民法典质权人是指党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质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人,出质人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转移自己的财产占有出质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区别在民事法律规定当中,质权人与出质人主要有以下区别:1.质权人是占有质物的人,出质人是提供质物的人,二者对质物的权利支配的依据上是不一样的。2.二者的产生来源不一样,出质人是基于对债权的担保而产生的,质权人则是基于债权法定产生的。3.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样,质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的权利,也对质
    2023-06-04
    3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质押的一般情况、定义和质权人的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作为出质人,而债权人则作为质权人。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质 权 人 的 权 利 是 什 么 ?质权人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通过拍卖或变卖债务人的动产或权利来优先受偿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人有权在质权存续期间,就质物优先受偿。同时,根据该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或者就质物优先受偿的顺序和方法与出质人协商。质权人的权利在于确保其债权的实现,因此质权人具有较高的权利地位。
    2023-09-02
    155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人如何放弃抵押权
    一、民法典抵押权人如何放弃抵押权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可以直接向抵押人说明,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了其担保责任,除非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二、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如何办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
    2024-01-15
    267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质押与质权分别指什么?
    质权是质押中产生的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此时债权人拥有该优先受偿权,债权人是质权人。质权人是否可以采取质押物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不可以采取质押物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这里说的“质押财产”是动产。交付是交付占有,通常所说的交付,是指现实交付。观念交付是现实交付的对称,也称为拟制交付。观念交付:实际占有并不发生变化,标的物并不过手,只是占有的本权发生了变化。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质权属于担保物权。质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质押财产)出质给债权人(质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质权人的权利限于占有质物,但不可取得质
    2023-07-17
    276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性质是什么
    一、民法典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性质是什么侵权责任请求权是实现权利的重要途径与手段,对请求权的分析和检索,既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又有利于人民法院准确探究当事人的诉求。请求权基础就是指可以支持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民法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2023-06-19
    447人看过
  • 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情形,以及法律后果
    一、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一是质权人用书面的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担保物权;二是质权人以行为放弃质权。主要表现为:1.质权人自己的行为导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了担保物权;2.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3.质权人因自身过错,没有办理质权登记手续,导致质权不成立的;4.质权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诉讼请求中没有主张优先受偿权益,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质权的等等。二、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是:如果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内,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并不干涉。例如,某项债权既有质押担保,又有保证的,质权人放弃质权,必然会对保证人造成影响。因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其质物所产生的质权被质权人放弃后,担保责任则将由保证人全部承担,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本着公平的原则,
    2023-04-26
    18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开放放弃继承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05
      《民法典》中放弃继承应当进行书面声明且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进行放弃。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
    • 2022年民法典什么是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1、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不接受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继承权丧失是指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
    • 民法典中的放弃抚养权怎么回事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7
      协议放弃抚养权是没有效的。因为“协议放弃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延伸】 问:放弃抚养权还用给抚养费吗? 答:放弃抚养权还用给抚养费,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等相关事项,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法典什么时候提出放弃继承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放弃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民法典放弃继承权有什么要求,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2
      当事人要想放弃继承权,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的决定满足以下条件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