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要如何设立,质权的效力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6 19:40:29 424 人看过

一、质权如何设立想要设立质权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设立书面合同

(二)交付标的物。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

二、质权的效力有哪些

(一)对质权人的效力

1、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6)保全质权的权利。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质权人的义务

(1)保管标的物。

(2)返还质物的义务质权消灭时。

(二)对出质人的效力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无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质权如何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般质权自在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但是因为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并不适用交付时即设立的规则,因此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在设立知识产权质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企业在对外交往活动中,应当尽可能减少披露己方商业秘密。2、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双方都对知道的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3、订立合同过程中,商业秘密被对方泄露或不正当使用造成企业损失的,企业可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用知识产权出质也需要遵守相关的商业秘密保护的。二、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是怎样的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诉,行政机关也可以依职权进行查处。
    2023-03-25
    132人看过
  • 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质权何时设立
    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以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4-21
    444人看过
  • 专利权设定质权及如何设定质权
    依据专利法上有关专利权转让的规定办理。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一般专利权的转让须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的专利,其转让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所以质权的设质应按此规定办理,签订质押合同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专利权质权之设定,应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发明专利为20年,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一、我国的专利权有效期限多少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保持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以专利权人按规定缴纳年费为前提.1、《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2、《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3、申请专利保护期限要注意,使用他人专利期限一定要向专利局检索后再选择使用。4、保持
    2023-03-09
    334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设定动产质权,质权人的责任有哪些
    一、民法典如何设定动产质权设定动产质权需要满足如下要求:1、转移占有;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质权人的责任有哪些1、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4-01-17
    94人看过
  • 所有权为何不得设立质权
    一、所有权为何不得设立质权质权只能在动产上设立,因为质权是需要交付质物的。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动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不能设定权利质押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二、物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物权是是物的主人对物所享有的所有、转让、收益、处分等权利。物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就是物主所享有的对物的权利被人侵害所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这属于民法范畴,是典型的民事纠纷,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
    2023-05-06
    382人看过
  • 民法典不能设立质权的有哪些
    一、民法典不能设立质权的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或者动产权利不得出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禁止质押的动产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二、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质权
    2023-04-13
    157人看过
  • 民法典质权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
    2023-08-13
    274人看过
  • 如何确认转质权的效力
    一、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且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二、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可以转质权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24
    114人看过
  • 质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限制
    一、质权的法律效力1.质权的法律效力在担保的债权上的体现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质押担保的范围进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2.对标的物的法律效力(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3.对质权人的法律效力二、质权有哪些限制质权限制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的限制。2.有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的限制。3.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
    2023-05-31
    167人看过
  • 股权质权在法律上有哪些效力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对质押股权在担保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以及质权对质押股权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1、担保债权范围的有效性。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延期利息、质权费用和违约金。二是对质物的作用。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有效范围一般应包括:(2)孳息。也就是说,出质股权所产生的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盈余公配等。3、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出质股权的价值。(2)物上代位权。当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必须有赔偿或替代品时,质权及其赔偿或替代品。(3)质权保全权。质量保护权,又称预行拍卖质量物权。是指质权人在因质物而遭受损害或价值明显下降的可能性,足以损害质权人权利时,必须预先处分质物,并以所得价格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或充
    2023-08-18
    145人看过
  • 权利质权何时开始设立
    1、权利质权的设立何时开始?权利质押合同的内容与动产质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权利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因标的物不同而不同。(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质押合同自权利证书交付之日起生效。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份的价款,应当提前清偿质权人或者向债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③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权利财产权、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上述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取得的过户费、许可费,应当提前清偿质权人或者交由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第二,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出
    2023-05-02
    334人看过
  • 特殊动产设立质权是如何的
    (一)设立书面合同(二)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特殊动产抵押权顺位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023-08-16
    306人看过
  • 质权的设立方式
    一、质权的设立方式1、动产质押:交付设立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当事人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权利质押:登记(交付)设立(1)证券权利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基金份额与股权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知识产权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应收账款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二、质权的成立(一)担保的债权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质
    2023-04-30
    301人看过
  • 设立动产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以指示交付设立动产质权引发的纠纷如何起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
    2023-08-10
    23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质押权人怎么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21
      质押权人质权实现的方式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效力如下: 一、对债权人: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债权人有权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3.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二、对出质人,等等。
    • 质权需要设立质权人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设立质权需要将质押物交付或交予第三人保管。 质押权与抵押权最大的区别就是需要交付标的物。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不是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押。
    • 如何设立动产质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如何设立动产质权(一)设立书面合同(二)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
    • 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质权何时设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以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民法典动产质权对质权人有哪些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动产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有以下几个: 一、质权人孳息收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二、质权人的保管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