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取消其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收住宅基地使用权:1、为实施村集镇计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转移住宅,新住宅建成后,过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住宅,退出原住宅基地2、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占有的住宅基地3、由于继承住宅等原因,农村民一户以外的住宅基地4、因转移.因等原因停止使用的住宅基地5、未经转让的住宅基地6、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具体情形如下: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如何有效地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251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11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276人看过
-
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户多宅”宅基地会被收回?
221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什么叫宅基地?
442人看过
-
重新审视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之路
283人看过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 更多>
-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宅基地权益怎么收回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1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虽然《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和面积建盖,超过两年未建成使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
-
已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能否再收回?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2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虽然《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和面积建盖,超过两年未建成使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
-
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经批准后可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虽然《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和面积建盖,超过两年未建成使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
-
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收回,是如何收回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虽然《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和面积建盖,超过两年未建成使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
-
宅基地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被收回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只有在上述情形下,才可以依法收回分配给村民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