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到期后有优先居住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0:00:54 191 人看过

房租到期后是没有优先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定的,房屋所有人没有设立的,房屋就没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终止租房合同须提前通知吗

根据当时签合同的约定。没规定的话,自己跟房东商议就好了。

如果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承租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提示: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法律权益请委托律师处理法律事务,防止您的不专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东单方面终止租房合同如何处理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东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居住权与抵押权谁优先
    居住权属用益物权,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通常不排斥彼此存在。设立居住权后,并未转移所有权,因此,不动产所有人在该不动产设立居住权之后,可以继续以该不动产为他人设立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后,抵押人未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因此,已设立抵押的房产依然可以再设居住权。若居住权设立在前,根据物权优先效力,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抵押权人要求优先受偿抵押物时,不应将抵押物上的居住权进行涤除。鉴于居住权须经登记,具有物权公示效力,在后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势必已了解并接受抵押物存在设立居住权的状态。因此若居住权先于抵押权设立,则实现抵押权时应附带居住权一并转让,居住权不受抵押物转让本身带来的影响。若居住权设立在后,抵押权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需对抵押物设立居住权的期限予以约束。若居住权设立期限届满时间早于房屋抵押期限届满时间,则不会对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在抵押期间,为防止抵押人不
    2023-05-03
    99人看过
  • 房客续租有优先承租权
    法律综合知识
    在房屋租赁中,通常有优先承租权这一说法。但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近日的一项判决表明:优先承租权必须在同等条件下,房主在房屋租赁期满后有权将出租房屋向社会公开投标招租。2004年12月31日,长汀县房管所与俞如鑫签订了《公有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俞如鑫向长汀县房管所承租店房一间,租期一年。期满后若继续出租,俞如鑫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2005年10月19日,长汀县房管所发出《关于按期收回店房的通知》,对出租的店房期满后不再续签,将收回店房进行公开招标出租。11月25日,长汀县房管所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招标时,俞如鑫租赁的房屋被另一人以每月租金750元的价格竞得租赁经营权。但俞如鑫在租赁期满后拒不归还租用的房屋,长汀县房管所遂将俞如鑫告上长汀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俞如鑫向原告归还所占用的房屋,并自2006年1月1日起至交还店房之日止,按每月750元向原告支付店房占用费。法官指出,虽
    2023-06-09
    208人看过
  • 合同到期后优先承包权有规定吗
    一、合同到期后优先承包权有规定吗在个人承包期限结束之后,依照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将被转让给新的承包者进行管理和经营。在此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当原始的承包合同到期后,原始的承包商享有优先获得续约的权利。若在此时,并未出现其他人愿意接手承包业务,那么,原始承包商在符合原有条款以及条件的前提下,便可顺利地完成续签工作,只需与发包方重新签署相应的合同即可。《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二、合同到期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失业金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
    2024-04-06
    496人看过
  • 租赁期满谁有优先权
    一、租赁期满谁有优先权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在新的竞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条件后,出租人应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该新的承租条件,如果承租人接受该承租条件,出租人应将租赁物优先出租给原承租人,只有在原承租人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新的承租条件时,出租人方可将租赁物出租给新的承租人。约定的优先租赁权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不过,如果新的承租者是善意承租,优先租赁权不能否定新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只能是追偿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二、租赁期限多久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
    2023-06-15
    288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不给优先权可以吗?
    在生活中会有经常租房子的行为,因为房子很贵,对于一些毕业生出去要找工作等,没有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不多的,只能通过租房子来维持生活,租房子都是有时间期限的,如果规定的期限到期了,合同就失效了。那么关于租赁合同到期不给优先权可以吗?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给优先权等条件下租赁优先权,一般是指相同租金等同等条件下,你享有优先权。如果有人愿意出更高的租金,而你不同意,出租人把商铺出租给别人,你的优先权视为放弃。目前,商铺并未租赁给别人,只是要装修,如果装修之后出租时未实现你的优先租赁权,才构成违约。如果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可能有风险。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在新的竞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条件后,出租人应先征求原承
    2024-01-23
    180人看过
  • 合同到期后后商铺获得优先权吗
    商铺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商铺合同到期可以续签吗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商铺合同到期能续签,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决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续租权是同等对价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
    2023-08-13
    88人看过
  • 居住权与所有权优先的是哪一个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一、农村祖产房具有居住权吗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是否对房屋享有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与权利人之间是否存在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或者设立居住权的遗嘱。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可以终止吗居住权无法人为终止,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
    2023-06-24
    307人看过
  • 房东卖商铺租户有优先权吗
    一、房东卖商铺租户有优先权吗租赁期间,如业主出售房产,应提前告知租户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益;唯独房屋按份额共有者或业主售予直系亲属之情况不在其列。业主若已履行通知责任,租户未能于十五日之内表达明确购买意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此项优先购买权。若业主未曾履行通知义务或存在其他妨碍租户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租户有权要求业主对此进行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欠房东1000多跑了有事吗.通常,这被视为违约行径并须承担应付款项之责。若守约方选择诉诸法律途径,可向法庭提起诉讼,寻求违约责任的追究和相应法律后果的承担。对于无正当理由拖欠或延迟租金的承租
    2024-07-02
    94人看过
  • 父母是否享有子女房产的优先居住权
    一、父母是否享有子女房产的优先居住权父母可以享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子女的房产居住权怎么设立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如下: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居住权人应当召集遗嘱人的全体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书面确认遗嘱是否为生效的遗嘱,然
    2024-01-02
    283人看过
  • 居住权是否优先于产权,所有权有哪些
    一、居住权是否优先于产权房屋所有权优先于居住权,但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后,房屋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用、使用的权利,在居住权期限内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所有权有哪些法律特征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
    2024-01-18
    77人看过
  • 优先承租权优先条件
    一、优先承租权优先条件行使优先承租权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只能由原承租人行使。二是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租赁物。如果出租人出于自用,在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无再行出租的意思,此时承租人就无法主张优先承租权。三是要在“同等条件”下。所谓同等条件不仅包括租赁价格、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而且包括与租赁有关的其他条件,如房屋用途、环境污染状况、承租人经济实力、承租人信誉、承租人的经营业绩等。二、优先承租权的概念是什么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租赁物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赁权。具体来说,优先承租权是一项期待权,它成立于租赁关系开始时,发生于租赁合同届满之日。之所以出现优先承租权的约定,是由于承租人经济上的弱势地位,其更多关注对房屋居住、使用的延续,一旦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极有可能因出租人拥有自由选择新承租人的权利而致使承租
    2023-05-06
    222人看过
  • 买房要居住权吗居住权租房行吗
    一、买房要居住权吗居住权租房行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为房屋用益物权,与承租权同为房产权中的重要构成。房屋设定居住权后,通常无法租赁,但并不妨碍居住权人对其进行占有权及使用权。若仅设居住权的房屋,则不可进行出租;以下列举了房屋不得出租的九种情形:1、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2、司法或行政机构依据法律作出的查封或限制房产权益的决定;3、共同所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4、存在房屋权属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的;9、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并非全部为有偿合同,亦可无偿设立,如通过遗嘱方式将房屋赠予特定人士。在产权人并未明确表示允许对外出租的前提下,居住权人擅自出租该房屋即属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
    2024-07-24
    382人看过
  • 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是居住权吗
    一、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是居住权吗通常情况下,租房仅涉及到租赁关系,租户所获得的权益为使用权,而非居住权。若在租房过程中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已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则承租者有权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系指权利人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依据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在他人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上设定的占有、使用该房产的权利。此种权利具备独特性质,因居住权人仅能享有对权利客体即房产的占有及使用权益,无权获取收益,故不得利用其进行诸如出租等盈利活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的规定分析,居住权和住房租赁权的不同之处如下:1.权利的类型不同。居住权是物权,住房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居住权一旦设立不能随意撤销,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情形灭失或者居住权人自己抛
    2024-07-10
    132人看过
  • 合同到期能使用优先租用权合法吗
    一、合同到期能使用优先租用权合法吗租赁协议期满之际,乙方有权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当租赁协议期届满时,出租方须确保原承租者优先租赁权益得以有效实施。事先约定的优先租赁权益具备法定效力和保护性,优先续租权是指在相似条件下的租赁协议创建过程中所享有的优先权或者先取权。《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合同到期能领到失业金吗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属于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
    2024-04-18
    6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房子所有权优先还是居住权优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房屋产权和居住权哪个优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7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 所有权优先于居住权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8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房产优先抵押权和居住权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6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是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对之加以处分。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再为他人
    • 为什么要居住权比所有权优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4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